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 通訊員 賀剛飛 張馨予
“現在路過養護區域,都是老遠就設置了警示標志,作業車輛還開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里開車放心多了……”近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對“道路養護安全治理”情況開展回訪時,一名經常在該路段行駛的貨車司機說。這一改變,源于該院辦理的一起交通肇事行刑反向銜接案件。
2023年11月14日,慈溪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排工作人員張某等人,至某國道進行公路養護作業。養護作業時,張某等人將養護作業車輛三輪摩托車停放在靠近道路中間的車道上。后李某(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駕駛輕型廂式貨車行至上述地點時,與上述三輪摩托車(后車廂站著張某)發生碰撞,造成張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5年3月31日,慈溪市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在審查該案時,從現場勘查照片中發現了一個細節:養護的現場并未設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設施與安全警示標志、養護作業車輛也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經進一步排查后,慈溪市人民檢察院發現3起類似因公路養護中不規范操作導致的交通肇事案件,涉案的2家公司未按照安全規定進行公路養護作業,違反了《寧波市公路養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為了督促落實養護施工企業主體責任,慈溪市人民檢察院與相關職能部門召開“道路養護安全治理”聯席會議,就夜間施工安全制度執行不嚴、動態監管手段滯后、企業安全培訓流于形式等突出問題展開專題磋商,同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對相關涉案公司依法處理。
2025年5月14日,行政主管部門對2家相關涉案公司作出各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慈溪市人民檢察院與該市相關行政部門聯合開展道路養護安全治理專項行動,定期對道路養護操作情況進行抽查,并對全市20余家道路養護公司開展法治宣講,從源頭遏制道路養護不規范操作導致的交通肇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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