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陷阱有多可怕?
鄧紫棋用親身經歷給所有人上了一課,原來最“危險”的人就在身邊。
一提到她的名字,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那首火遍大江南北的《泡沫》。
2014年《歌手》22歲的鄧紫棋登上舞臺驚艷四座,這個看上去普通的小女孩未來有一天成為“鐵肺”女歌手。
16歲出道,22歲一戰成名,原本是天才少女和伯樂公司的強強聯合,但沒想到最后反目成仇。
鄧紫棋成名后她與經紀公司的合約也到期,經紀公司自然不想放過這個這賺錢的人,于是和她打算繼續簽約。
經紀公司對她也有知遇之恩,所以鄧紫棋也是想著簽約的,只不過經紀公司的的操作讓她傷透心,最后選擇無奈離開。
2010年10月鄧紫棋和經紀公司解約雙方鬧得非常不愉快,解約后經紀公司也被爆出之前很多的對鄧紫棋不公的事情。
粉絲都心疼她這多年遭受不公平的待遇,最后也沒有體面的“分手”。
演唱會不給片酬,讓鄧紫棋擔負演唱會宣傳的費用,經紀公司更是注冊“鄧紫棋”的商標,因為解約風波鄧紫棋的事業一度陷入低谷。
后來,她憑著自己的實力再次重回巔峰,但還是因為前公司導致不能唱以前的歌,用自己的名字,和前公司打了6年的官司還是沒結果。
現在她也只能把舊的歌重新錄,因為歌曲的版權還是屬于前公司,離開后她也沒有權利拿回自己的歌。
當年,15歲的鄧紫棋還是個素人,因為有歌唱的天賦被經紀公司發掘,小小年紀什么都不太懂簽下許多不利于自己的合約。
她從小就很有音樂才華創作很多的歌,但是當時作為草根歌手來說,平臺很重要如果沒有公司的宣發,那么根本成不了大明星。
經紀公司也是利用這一點,將她還是素人時期創作的歌曲版權全部收回,現在她成名后卻無法唱這些歌。
打官司六年鄧紫棋沒有拿到一分錢的版權費,換位思考作為打工人給公司打工6年一分錢工資都不給你你愿意嗎?
鄧紫棋雖然也是前公司捧紅的,公司從宣發到方方面面都是出力的,但不能仗著霸王條款就欺負打工人的合理訴求。
現在有很多的經紀公司就是靠著培養”網紅“”練習生“哄騙未成年簽約,目的就是為了天價的違約金。
何炅在綜藝《令人心動的offer》中就談過國內藝人的現狀,經紀公司會簽很多的藝人出道,只有有一個紅了就不虧。
剩下那些不紅的人,要不就一直待著,實在受不了的要解約,就要面臨幾十萬到上百萬的違約金。
娛樂圈內鞠婧祎和經紀公司絲芭傳媒的解約鬧得沸沸揚揚,她也是公司最紅的藝人,公司自然不愿意放走這個“搖錢樹”。
2024年6月18日,她在微博宣布與履行完合同義務,正式與前公司解約。
的合同到期后明確表示不再續約,但是公司卻堅持表示不算數,因為合同雙方存在訴訟的問題。
曾經有人爆料絲芭傳媒的合同很多霸王條例,很多其公司藝人想黃婷婷等人都存在合同糾紛問題。
現在許多未成年人都想當網紅、當明星,卻不知道娛樂圈的水有多深?
殊不知他們夢想開始的地方也就是黑暗的開始,鄧紫棋的自身經歷,也是給所有想當明星的未成年人提了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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