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考上公務員,同事約我下班聚餐該不該去?”“聽說有人因聚餐被處分,是真的嗎?”最近在社交平臺上,一位年輕考生的困惑引發熱議。隨著紀律要求日益嚴格,許多公職人員對“下班后聚餐”心存疑慮。
一、紀律紅線在哪里?
1. 黨紀“高壓線”
第101條:禁止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第113條:嚴禁用公款支付宴請費用
第116條:杜絕超標準、超范圍接待
這三類行為如同帶電的高壓線,觸碰必受嚴懲。
2. 公職身份“緊箍咒”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34條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將面臨:
情節較重 →警告、記過或記大過
情節嚴重 →降級或撤職
該條款將“一頓飯”與職業生涯直接掛鉤。
3. 地方細則“防護網”
各省市紀委制定的實施細則更具針對性:
部分省規定:醫院領導不得與供應商單獨聚餐
部分市要求:科室聚餐需提前向紀委報備
二、這些飯局去不得
根據中紀委最新通報,判斷聚餐是否違紀主要看四條標準:
尤其警惕兩類高危飯局:
1.工作關聯型
醫藥代表邀請科室人員吃飯,席間推薦新藥械;患者家屬設宴答謝主治醫生;這些看似“人情往來”,實則是變相利益輸送。某三甲醫院科主任因此收受50萬回扣,最終鋃鐺入獄。
2.小圈子型
固定幾人頻繁聚會,席間商議科室事務;院長接受下屬輪流宴請;這種聚會易被認定為“搞團團伙伙”。曾有護士長因小團體操縱耗材采購,遭集體處分調崗。
三、安全聚餐指南
普通同事聚會并非禁區,但需遵循“三三原則”:
事前三問(出發前必查)
- 參加者是否有供應商/患者家屬?
- 餐廳是否屬高檔會所?人均是否超標?
- 費用是否純自費?有無報銷可能?
事中三守(用餐時謹記)
- 守口如瓶:不談患者隱私、藥品回扣、人事變動
- 守住雙手:拒收任何禮品、消費卡、電子紅包
- 守牢底線:不為他人謀利,不承諾特殊關照
事后一留(回家前準備)
保留付款憑證(轉賬記錄、發票),留存時間不少于半年。某醫院院長以“抗疫慰問”名義用科研經費聚餐,最終因缺少自費證據被撤職。
結語:聚餐有度,交往有界
公職身份不會因下班而“離線”。某地紀委通報中的警示案例猶在眼前:“誰把紀律當擺設,下一個上通報的可能就是你”飯局涉及權力、資源、晉升時,性質已然改變。記住:守不住一頓飯的邊界,可能就守不住一輩子的前途。下次收到聚餐邀請時,不妨默念這份安全指南。畢竟,清清白白的飯,才能吃得長久、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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