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好
司徒夜
“六年版稅,一分沒有。”
短短八個字,揭示了鄧紫棋這幾年來的遭遇。
而如今,她終于搶回了自己的“音樂孩子”,許多音樂人都力挺她,為她感到欣慰。
她的這段經(jīng)歷,也給所有藝人提了個醒。
重生之路
2006年,15歲的鄧紫棋簽約蜂鳥音樂。
由于當時鄧紫棋還未成年,就只能由媽媽來代替簽合約。
然而,面對滿合約的英文,鄧紫棋媽媽根本看不懂。
但是面對蜂鳥音樂口中滿滿的誠意,鄧紫棋媽媽沒仔細研究就簽下了名字。
雙方合作13年后,鄧紫棋想離開蜂鳥,成立個人工作室。
但是蜂鳥哪肯放過鄧紫棋這個賺錢的香餑餑,根本不認同鄧紫棋的解約聲明。
并且拿出了當年那份合約,其中“永久版權歸屬”的條款讓鄧紫棋的處境十分被動。
不僅如此,蜂鳥早就通過注冊“G.E.M”“鄧紫棋”商標,斷其出走之路。
見無論怎樣都阻擋不了鄧紫棋的出走,蜂鳥直接用一紙訴狀將鄧紫棋告上法庭。
雙方在法庭上相互博弈,但這場涉及著作權、商標權的官司,從2019年至今,都沒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但是好在,鄧紫棋終于獲得了《泡沫》《光年之外》等經(jīng)典作品的重新錄制的權利。
鄧紫棋透露,能夠發(fā)布重錄專輯是因為法律團隊找到了明確的法律依據(jù)。
而她的這個喜訊一經(jīng)發(fā)布,得到了無數(shù)圈內(nèi)人的支持。
其中包括王力宏、王嘉爾、楊千嬅、李晨等人,她還跟李榮浩打趣道:謝謝干爹。
由此可見,在這些作品能重錄之后,她有多么地開心。
而這種將藝人逼入絕境的吃人法則,在港娛并非個例。
無獨有偶
早在鄧紫棋之前,功夫巨星李連杰就曾在合約陷阱中栽過大跟頭。
如果說鄧紫棋是因為年紀小,遇人不淑遭算計。
那么李連杰,卻是被身邊的好友捅了刀子。
當年,李連杰在困境之中結識了羅大衛(wèi),兩人逐漸成為了好朋友。
羅大衛(wèi)對李連杰的幫助不僅是生活上的,他還將李連杰介紹給父親羅維,助力李連杰簽約嘉禾電影公司。
簽約時,嘉禾承諾李連杰拍完四部電影可獲600萬港幣片酬。
然而最后在結算的時候,李連杰卻連一半都沒拿到。
感覺受騙的李連杰前往嘉禾討薪,卻被拒之門外,護照還被扣留。
在利益面前,曾經(jīng)的好友羅大衛(wèi)卻來落井下石——他要求李連杰再拍兩部電影才能解約。
昔日情誼化為算計,李連杰雖通過法律手段脫身,卻給他留下“香港娛樂圈最黑暗”的心理陰影。
這種事情,也不僅僅在港娛發(fā)生,在海峽對岸的臺灣也有許多案例。
蘇打綠樂團就和李連杰一樣,被曾經(jīng)的好友兼經(jīng)紀人“坑害”。
蘇打綠和林暐哲合作了14年之后,雙方友好地結束了合作關系。
然而,一年之后,林暐哲突然就把蘇打綠主唱吳青峰告上法庭,理由是吳青峰違反著作權法。
經(jīng)過一系列的官司之后,法院最終判林暐哲敗訴,吳青峰拿回了詞曲版權。
但是他們又遇上了跟鄧紫棋一樣的境遇——名字商標被注冊。
這個官司一打,又是兩年,最終蘇打綠敗訴,無奈將名字改成了魚丁糸。
在人們都在感慨曾經(jīng)如此好的朋友如今鬧成這個局面時,林暐哲突然良心發(fā)現(xiàn)了。
林暐哲在蘇打綠出道18周年紀念日當天,發(fā)聲明稱放棄“蘇打綠”商標所有權。
無獨有偶,臺灣小清新才女陳綺貞在近些年,也被身邊人背叛。
陳綺貞和鐘成虎曾是樂壇的一段佳話,陳綺貞對鐘成虎有著百分百的信任。
自2006年陳綺貞加入鐘成虎創(chuàng)辦的工作室之后,兩人徹底捆綁在一起。
然而18年愛情長跑之后,兩人共同發(fā)聲明稱回歸朋友和工作伙伴關系。
這一消息,讓無數(shù)歌迷都十分惋惜,然而鐘成虎的操作,卻讓眾人大跌眼鏡。
2023年,鐘成虎發(fā)長文對陳綺貞進行了控訴。
在鐘成虎的文字中,他一直以來包容、保護陳綺貞,然而陳綺貞卻得寸進尺、趁火打劫。
面對鐘成虎的指責,陳綺貞也溫和的回應,她和鐘成虎在網(wǎng)絡上一來一回的進行隔空喊話。
雙方各執(zhí)一詞,最后這對曾被人艷羨的情侶還是上演了一出法院見的戲碼。
至今,陳綺貞因版權糾紛無法舉辦個人演唱會,事業(yè)停滯。
擦亮眼睛
從鄧紫棋到蘇打綠,從李連杰到陳綺貞,這些案例撕開了娛樂圈光鮮外衣下的現(xiàn)實:
任何親密關系,在利益面前可能都不堪一擊,情感信任永遠無法替代法律契約。
只有在法律框架下理清楚所有權責,才能守護住自己的根本利益。
鄧紫棋母親因信任簽下英文合約,李連杰被好友羅大衛(wèi)算計,本質(zhì)上都是將人情凌駕于規(guī)則之上的代價。
藝人與團隊的合作,從來不是兄弟義氣或情侶默契的情感游戲。
最需要的是用條款明確版權歸屬、收益分配、解約條件的商業(yè)契約。
就像鄧紫棋團隊最終靠法律依據(jù)奪回重錄權,蘇打綠歷經(jīng)兩年官司才重奪歌曲的版權。
法律文書的每一個字眼,都可能讓自己變成“受害者”。
藝人簽約時,必須聘請專業(yè)法務團隊逐字拆解合約,絕不能稀里糊涂的就簽字。
尤其是永久版權、商標歸屬、解約賠償?shù)群诵臈l款,絕不能因對方是熟人或先簽了再說的僥幸心理。
很多藝人習慣在矛盾爆發(fā)后才訴諸法律,卻忽視了簽約階段的就應該擦亮雙眼。
李連杰被扣留護照時的孤立無援,陳綺貞因版權糾紛無法開演唱會的困境,都警示著:
事前的謹慎遠勝于事后的抗爭。
結語
娛樂圈的合約從來不是溫情的合作書,而是布滿法律陷阱的角力場。
鄧紫棋他們的經(jīng)歷不僅給所有藝人提了醒,對我們普通人也是一次警示:
朋友、愛人都不如法律文書可靠,在簽合同時,一定要擦亮眼睛。
資料來源:
光明網(wǎng)|鄧紫棋6年沒有收到版稅!本人回應與前公司糾紛,宣布重錄舊作,包括《泡沫》《后會無期》等
新聞晨報|晨時評 | 被重生的鄧紫棋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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