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欽州市欽南區那思鎮發生一起祖墳遭挖掘損毀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譚氏家族后人稱,先祖安息地被破壞,而涉事政府部門與企業對責任歸屬各執一詞,事件陷入僵局。
現場驚現祖墳被毀,報警后未獲立案
據譚氏家族成員譚有昌講述,6月6日,他在祖墳旁田地勞作時,發現兩座祖墳遭人為挖掘。其中一座祖墳內尸骨消失不見,另一座存放尸骨的骨壇也被損毀。震驚與悲憤之下,譚有昌立即撥打110報警,并向欽州市公安局提交書面控告材料,要求追究相關方刑事責任。但截至目前,譚氏后人尚未收到公安機關的立案決定書。
涉事各方說法不一,責任歸屬成謎
事件現場出現戲劇性轉折。參與挖墳的不明身份人員稱,他們受政府指派作業,每人收取300元人工費;然而,政府人員到場后表示,挖墳行為系廣西地礦拓源投資有限公司領導指示,與政府無關。該公司則回應稱,因石場開發項目施工需要導致此次事件,但施工前未與譚氏后人協商溝通。此外,譚有昌透露,現場協調時還發生鎮長動手打人事件,被打人員現在還在欽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且經醫生初步診斷1、腦震蕩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這無疑也讓本就緊張的局面雪上加霜。
在法治社會的今天,任何人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先是未經同意隨意指示挖掘破壞他人祖墳,受害者尋求理論中甚至動手打人。如此行徑,是誰賦予他們這樣的權利可以如此肆意妄為? 且此礦山開挖的地點馬鞍嶺為該區域較為重要的山脈,原始森林茂密,是附近許多村落生產、生活和鎮區河流的主要水源地,如果不能有較為完善的維護措施,勢必對當地人民的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項目手續是否完善此不得而知。
法律與倫理雙重爭議,呼吁徹查真相
法律人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2條,故意侮辱、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行為涉嫌犯罪;同時,若存在教唆他人實施該行為,或涉及《刑法》第29條規定的教唆犯責任。而從社會倫理角度,祖墳作為家族情感與文化傳承的象征,未經后人同意擅自破壞,嚴重違背公序良俗。
譚氏后人表示,祖墳自明朝起便為家族祭祀先祖的場所,承載著數百年歷史與情感。他們強烈呼吁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查清幕后主使及參與人員責任,同時要求當地政府與涉事企業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給予合理賠償與道歉。
目前,當事人家族已報警多天但派出所仍未正式立案。譚氏家族希望社會關注此事,推動相關部門公正處理,還逝者尊嚴,慰生者傷痛。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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