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王佳妮6月14日報道:6月13日,上海航空FM9449航班飛行途中,一名乘客攜帶的充電寶在機艙內冒煙起火。東方網記者從上海航空客服獲悉,該航班機組人員迅速介入處置,旅客使用礦泉水接力協助撲救,最終該航班放行、落地均正常。
旅客王先生回憶稱,當時飛機即將降落,有旅客使用充電寶充電,機艙內突然有煙霧彌漫,機組人員和旅客合力進行處置,機艙廣播也提醒旅客保持安靜,火滅之后不到20分鐘,飛機就降落了。
根據“飛常準”平臺顯示,6月13日,上海航空FM9449航班從鄭州新鄭機場起飛,途中經停舟山普陀山機場,最后到達揭陽潮汕機場,顯示航班提前19分鐘到達。
記者了解到,僅在6月,全國就發生多起同類事件,6月5日,南方航空杭州至深圳航班起飛后因充電寶冒煙返航迫降;6月10日,山東航空SC1159航班因充電寶冒煙緊急處置,乘務組快速控制險情。
為何飛機上嚴禁使用充電寶?民航專家對此解釋稱,飛機客艙屬于增壓環境,在飛機起降過程中,客艙壓力是變化的,會從起飛前的1個大氣壓降到巡航時的約0.6個大氣壓,降落時再慢慢增加到1個大氣壓。而鋰是非常不穩定的金屬,在這種環境下充電寶中的鋰電池會產生變化,此時如果使用充電寶,容易發熱、增加自燃的概率。若旁邊存在易燃物品,則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在飛機上是嚴禁使用充電寶的。
記者還查詢了民航局發布的《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對充電寶的規格、運輸方式及使用也均有明確的要求。
關于容量:飛機上充電寶的容量有嚴格的限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大于160Wh的充電寶,是不可以帶上飛機的。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關于攜帶: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同時需要注意,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關于使用: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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