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紅歌不是曲庫的“素材包”,它是民族的“血脈圖”
01
這兩天,楊坤莫名其妙突然“出圈了”,甚至壓過曾毅的“猥瑣表”。
因為他將《游擊隊之歌》,改編成帶有搖滾節拍、rap節奏的版本,配合他在舞臺上那種聲嘶力竭的浮夸表演,瞬間引來罵聲一片。
編劇于雷甚至發文痛批:“你們對得起先烈嗎?沒人管管嗎?”
《游擊隊之歌》創作于1937年,由賀綠汀在抗日戰場上譜寫。它不僅是旋律,更是一個時代的精神符號,承載著民族抗爭的集體記憶。
因此,它的“不可改”,不是技術層面的旋律不可動,而在于它所包含的精神獻祭,已經遠遠超出了藝術本身。
因此,當楊坤將《游擊隊之歌》改編成口水化的搖滾時——他就犯了眾怒。
02
支持楊坤改編的人也許會說:這是藝術自由,每一代人都有權用自己的方式再闡釋傳統。
但我們必須清楚:藝術自由是有底線的。那些帶有精神獻祭性質的作品,不是說不能改,而是改編者要有那個高度,那個深度。
崔健改編過《南泥灣》,刀郎也改編過《我的祖國》《十送紅軍》,但他們保留了原曲的精神氣質,只是換了表達方式。
而楊坤的版本,卻讓“子彈消滅敵人”的鏗鏘誓言,似乎變成了夜店般的消費沖動。
紅歌的特殊性在于:它們的創作背景與民族存亡息息相關,是幾代人共同的情感紐帶,而非單純的娛樂產品。
我覺得楊坤并不是膽大如斯,只是水平不夠,搞砸了。
03
諷刺的是,就在不久前,楊坤還因有人改編他的歌曲《泥巴》《無所謂》而憤然起訴,認為這是對他藝術人格的侵犯。
不知道他改編《游擊隊之歌》時,有沒有這般敬畏和自覺——這不只是一種雙標,更是一種內在價值觀的錯亂。
當一個人開始覺得“無所謂”,他就真的什么都做得出來。
而當這個“無所謂”的人,把“紅歌”當作“泥巴”任意揉搓,自然會被“泥巴”如雨點般砸到面門。
04
在這個價值觀多元化的時代,紅歌能不能在年輕人中“活下去”,是一個現實問題。
它們的確不能被捧上神壇,成為只供膜拜、不許觸碰的博物館標本。
或許我們需要建立一個科學的機制,比如創作指引規范,讓紅歌的生命力歷久彌新。
楊坤至少讓《游擊隊之歌》再現于公眾視野,還引發了一定思考。
從某種意義上說,他樹立了一個“好”的反面典型,告訴我們:
對紅歌的改編是需要接受大眾檢驗的,而非僅由資本或流量驅動。
沒有真才實學的話,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