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榆林市神木縣中雞鎮納林溝村七組殘疾人馬巧玲反映,其與同村李某云之間的土地糾紛持續兩年未解決,期間還遭遇自來水被霸占、公共道路受阻等問題,生活陷入困境。
土地糾紛:地賬未明,邊界不清
2024年3月,馬巧玲位于西溝蔣家茂的陰坡土地,面積大約2畝有余,該地塊包含馬巧玲的五荒地和樹木,荒地上有李某云0.34畝固耕地,根據村約荒地里有固耕地的劃分原則,固耕地無邊無畔,除固耕地以外的都屬于荒地,包括陰坡下面相連的河灘。然而,李某云將馬巧玲的五荒地全部占為己有。
2024年4月,在土地糾紛調解過程中,村委會雖持有明確的地賬記錄,卻始終拒絕依據地賬進行地界劃分。值得注意的是,在處理同村牛某與村長李某的土地糾紛時,村委會卻嚴格依照地賬進行調解,存在明顯的差別對待。最終,村委會僅簡單指定一塊地作為解決方案,并強調河灘作為集體公共通道僅限通行用途,禁止任何一方種樹、種莊稼。然而,李某云不僅違約在河灘擴種4行玉米,更聲稱整座陰坡及河灘均歸其所有,致使馬巧玲的荒地被持續侵占,公共通道因種植玉米而無法通行。當馬巧玲向村委會主任王某先質詢此前承諾的"擇地"安排時,王某先坦言:"因李某云態度強硬,未能兌現為你擇地的承諾"。
2024年6-7月干旱期間,李某云私自截斷村集體自來水電線,將自家水泵接入水井,灌溉自家農田,導致全村斷水半年,人畜飲水困難。7月3日,馬巧玲為緩解用水困難,雇鉤機修建蓄水池時,發現李某云在集體道路行車路線上故意種植3厘米高樹苗,并以損壞樹苗為由阻攔鉤機通行,致使其20余畝玉米和林木無法灌溉面臨嚴重減產。對此,村委會竟回應"集體道路被占不歸村委會管,當事人自行解決"。
馬巧玲隨后投訴至市長熱線,但回復文件中的處理意見與實際情況不符:
時間矛盾:投訴時間為7月3日,但回復引用的卻是4月的調解意見;
界限問題:村委會以李某云私插的紅旗為界,而非實地丈量;
道路問題:回復中僅聚焦局部地塊,未提及整段被阻道路。
執行不力:盡管處理意見明確河灘是集體公行出路,兩家均不可種樹、栽樹、種莊稼,但實際李某云在河灘種杏樹、玉米種并插上紅旗等仍存在,說明村委會及包村干部糾紛未處理,謊報實際情況。
2024年8月6日,包村干部李某到場調解,承諾天晴后依據地賬丈量土地并劃分地界,2024年10月,李某云再次在河灘栽種12棵約2米高的柳樹。馬巧玲向李某反映時,被告知其已調離,改由劉某負責。此后數月間,馬巧玲多次催促劉某處理,但對方以"李某云不愿配合調解"為由拖延。12月4日,新任駐村干部劉某到糾紛現場勘察時,竟聲稱"未發現河灘有栽樹情況",這一說法與馬巧玲提供的現場圖片證據明顯矛盾。12月23日,馬巧玲再次到鄉鎮府找到劉某,劉某又以“冬天天凍,來年春天拔”為由再次搪塞。2025年3月,劉某又稱不再負責此事,鎮政府則表示“管不了”。
2025年6月3日,李某云再次封堵集體公行出路,致使馬巧玲家200余只羊無法獲取草料。雖經多次向村委會反映、報警及投訴市長熱線,問題仍未解決。更甚者,李某云竟在派出所人員面前威脅:"若馬巧玲機械敢通過就放火燒",導致其無法正常出行。
自來水被占:村民基本生活受困
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間,村民李某云長期霸占村集體自來水設施,多次私自截斷電路、安裝水泵用于灌溉自家農田,導致全村自來水供應中斷,人畜飲水陷入困境。2025年4月,其再次私接水管并違規在水塔旁開墾農田使用公共水源。馬巧玲向市長熱線反映后,卻收到"家家戶戶都有滴灌和深井"的不實回復。事實上,馬巧玲既無滴灌設施也無深井可用,在集體道路被阻的情況下,連自建水井的條件都不具備,基本生活權益遭受嚴重侵害。
根據《水法》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農村自來水屬集體共有資源,村民享有平等使用權。馬巧玲表示,兩年來,因李某云私自占用公共水源,導致其基本用水權被剝奪,這不僅違反《民法典》相鄰關系規定,更使其他村民日常生活用水長期無法保障。
矛盾升級:公共道路被阻,人身安全受威脅
2024年11月,李某云被指串通村民李某子,在馬巧玲家門口、羊圈附近及公共道路上種植樹木,限制其出行。11月28日,李某子在公共道路及馬巧玲羊圈門口大面積撒碎玻璃。雖多次報警,派出所以"李某子年滿70歲,國家不予追責"為由未作處理。馬巧玲稱,李某云曾在鄉政府及村委會工作人員面前揚言要“銷毀羊圈”,使其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據馬巧玲陳述,2023年11月,李某云妻子縱火燒毀馬巧玲的柳樹。2024年1月上報村委會,4月確認樹木燒死且獲其親口承認,但村委會以"不屬管轄范圍"為由未予處理。7月報警后,派出所以"超時效"未立案。這起毀財案至今未獲處理。
村民呼吁:公正調解,保障權益
截至2025年6月,西溝蔣家茂陰坡的荒地已被李某云完全侵占,河灘公共通道上栽種的12棵兩米高柳樹及違規種植的莊稼依然存在。殘疾人馬巧玲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過程中屢遭挫折。兩年間,馬巧玲多次向村委會、鎮政府、市長熱線反映問題,但糾紛仍未得到根本解決。她質疑:為何村委會拒絕出示地賬?為何調解意見與執行結果不一致?為何集體資源被私人占用卻無人制止?馬巧玲夫婦因長期壓力患上抑郁焦慮,需常年服藥。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水是生命之源,道路是出行保障。兩年多的時間,馬巧玲一家在土地被侵占、出行受限、飲水困難的困境中苦苦掙扎,身心遭受重創。希望相關部門能重視起來,盡快解決這一難題,為村民主持公道,讓他們的生活重回正軌,莫讓村民的希望在漫長的等待中消磨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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