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野生動物對維護生態平衡、人與自然和諧共存有著重要意義。近年來,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始終傾力呵護綠水青山,全力筑牢生物多樣性安全保護屏障,通過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設立野生動物救助綠色通道等措施,織密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近日,警民攜手救助多只國家保護野生動物。
接連救助兩只小動物
6月5日上午,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接到轄區市民劉女士求助稱:在自家小區樓下撿到一只小貓頭鷹。民警到達現場后,劉女士稱早上出門的時候看到樓下有一只小貓頭鷹,可能因受傷無法飛行。
民警詳細查看小貓頭鷹的傷情,并立即聯系野生動物救助站,將小貓頭鷹送過去,委托工作人員精心照料。根據2021年公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貓頭鷹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6月10日上午,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接到群眾求助稱:在路邊發現一只陌生鳥類,無法飛行,求助民警。民警到現場后,和群眾一起把小鳥裝在紙箱里,并聯系野生動物救助站送去救治。經了解,這只小鳥學名夜鷺,是“三有”保護鳥類(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
獵隼幼鳥落難 警民攜手暖心救助
近日,淄川公安分局龍泉派出所接到某村村民李先生求助稱:發現一只疑似老鷹的小鳥,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經了解,李先生稱自己當天下午到附近山上散步時,發現一只黃灰色的小鳥躲在草叢中,過一會兒撲騰幾下,奄奄一息,好像中暑了。李先生當即將這只小鳥撿起來拿回家中,端來涼開水給小鳥喂下,為了盡快讓小鳥得到醫治,李先生便向民警救助。
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找來紙箱,將小鳥裝到紙箱內,然后聯系了野生動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后在民警的護送下安全將小鳥送往野生動物救助站妥善安置。經野生動物救助站工作人員介紹,這只小鳥名為獵隼,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發現受傷、受困或者疑似國家保護動物的野生動物,請及時與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聯系,讓我們攜手做保護動物的暖心守護者,共建美麗生態家園。
(大眾新聞·魯中晨報記者 任靈芝 通訊員 孫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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