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產清算過程中,企業遺留的廢物處置往往成為“燙手山芋”,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環境問題。近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某科技公司破產清算案中,指導管理人高效處置了企業庫存的大量過期醫用防護用品,為破產企業環境風險管理樹立了新標桿。銀川中院采用“法院主導+行政協作+專業介入”的模式,通過多方協同,達成了安全、合法、經濟的處置成果,為破產企業環境風險處置探索出新路徑。
某科技公司是一家從事醫療器械生產及銷售的企業,因資不抵債,銀川中院于2024年7月25日裁定受理該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寧夏大遠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企業庫存積壓著幾十噸過期口罩、隔離衣、鞋套等防護用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過期口罩等防護用品禁止銷售、使用。這些廢物若不當處置,可能污染土壤和水源,威脅居民健康和環境安全。管理人面臨的核心難題是:過期口罩屬于何種廢物類型?如何依法處置?這需要精準的法律適用和跨部門協作。該案中,廢物類型成為焦點,管理人多次咨詢相關部門,最終明確了分類及處置方式。
銀川中院采用“法院主導+行政協作+專業介入”模式,主導了整個處置流程。管理人作為執行主體,在法院監督下步步推進,確保合法性與效率。針對廢物類型,管理人向銀川市生態環境局靈武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咨詢。經銀川市生態環境局靈武分局及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確認廢物類型后,管理人多方詢價后選定寧夏寧東清大國華環境資源有限公司作為處置單位,并于2025年6月9日,通過物流公司啟動運輸,藥監部門同步監督。為防止運輸風險,管理人團隊到運輸現場協調監督運輸過程,確保所有貨物安全運輸至固廢處理企業。貨物運抵后,固廢處理公司采用高溫焚燒等無害化技術處理,目前所有廢物已處置完畢。
本次處置及時消除了潛在污染風險,保護了周邊生態,響應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法院、環保部門、藥監部門聯動,管理人主動請示多部門,強化分類精準性,形成了可復制的過期醫用防護用品處理模式。本案對過期醫用防護用品的處置,是銀川中院將破產企業依法有序退出與生態環境及時修復有機融合的生動實踐,也彰顯了人民法院在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中的司法擔當。
文源 | 民二庭
審核 | 王文浩
編輯 | 慕雨芙
責編 | 馬海婷 李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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