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一則消息在新加坡華人圈炸了!
中國多地稅務局公開
境外收入未申報案例
有華人被追繳稅款超¥140萬!
隨著中國稅收制度的完善
針對境外收入的征稅規則逐漸進入公眾視野
不少人認為只要不居住在國內
就能輕松規避納稅義務
但其實“稅收居民”的認定標準遠比想象中復雜
今天萬事通就和大伙好好說說吧!
中國加緊對境外投資監管
擬對中產公民境外收入征稅20%
此前,根據彭博社報道,中國目前正嚴查高收入中產的離岸收入,包括投資回報、股息和員工認股權等,并將對投資收益征稅多達20%。
去年是對離岸資產至少達1000萬美元的超級富豪征稅,而今年已進一步擴大到中產。
同時,中國已建立CRS數據庫,通過與新加坡等海外金融機構的信息交換機制獲取中國公民的境外資產信息。也就是說:如果你在境外賺取了大量收入,而又是稅收居民,那么被查到的幾率將大大增加。
中國開始全球征稅!
只要滿足以下任意條件
就屬于中國稅收居民
最近,有不少在新加坡的中國公民都收到了稅局短信被責令自查境內外收入并申報納稅的消息。
很多人表示不解:“我都移到新加坡了,怎么還需要納稅”??因為一直以來,大家都覺得自己在國外掙的錢,不需要繳稅。
其實,這正是現在許多在新加坡的中國人的困惑:認為換了護照、設了信托、就與中國稅法脫鉤了……
但在中國,稅收居民并不僅僅指“住在國內的人”。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為中國稅收居民:
?每年在中國居住滿183天(無論是否中國國籍)
?雖長期在新加坡,但主要收入、資產、家庭仍在中國
??由于如何認定“你的核心資產在中國”這一點比較模糊。因此如果你人在其他國家、但賬戶在新加坡,你身份仍然可能被認定為中國“稅收居民”,依然可能被追稅,甚至是滯納金!
對于無固定住所的個人,中國設立了6年免稅期。如果你連續六年在中國每年居住時間都超過183天,但每年沒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記錄,那么從第七年開始,你的全球收入將被納入稅收范圍。
如果在這6年內有一年不滿足這些條件,第七年則免繳境外所得稅。
中國人在新加坡銀行存錢
信息會交換給中國稅務局
本次征稅,主要針對幾個部分:
1.個人收入
2.股息
3.出售房地產所得收入
中國稅務監管部門的目標并非所有境外資產,而是聚焦在“投資收益”上,比如紅利、股息以及財產轉讓所得。
目前CRS確定交換信息到中國大陸的地區,包括新加坡在內已有106個!
簡單點說:就是中國人小張有一天去了新加坡,存了一筆數目很可觀的錢,那么新加坡的銀行就有義務把小張存款信息金額報給新加坡稅務局,最后回傳給中國稅務局,這就是信息交換。
在新加坡有銀行賬戶
被納為中國稅民卻未交稅
可能被面臨逃稅的處罰
說了這么多,CRS信息交換機制對在新加坡有銀行賬戶的中國居民有什么影響呢?
賬戶信息透明化
隨著CRS機制的完善,傳統依賴信息不對稱的資產保護模式正逐步失效。無論金額大小,當系統識別到賬戶數據符合特定規則時,將自動回傳至中國稅務部門。
合規風險聚焦
未申報存量賬戶、未備案結構化信托賬戶以及代持類賬戶,都會面臨潛在的補稅或者被調查風險。
資產配置重構
之前以“新加坡為信托中轉地”的資產設計方式需要重新評估法律架構與稅務邏輯的適配性,避免因為結構不清晰而觸發問題。
稅務居民身份問題
不少高凈值人群因長期居住、經濟利益中心在中國等事實,已實質構成中國稅務居民,但因身份認知偏差未履行申報義務。
未來在被數據識別后,會自動歸類為中國納稅人,可能面臨追溯問責。
新加坡稅務居民
身份價值還在上升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新加坡稅務居民的身份價值還在上升。
新加坡作為作為全世界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采取屬地主義的稅收管轄原則。對于稅務居民個人,應稅個人所得按照0-24%的超額累進稅率征稅,并且可享受相應稅收減免和扣除。
因此,對于新加坡企業而言,擁有一份稅務居民身份證明至關重要。
有了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證明,憑借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簽訂的DTAs或有限條約可以為企業提供稅收減免的機會。
根據這些協定,新加坡稅務居民在從國外管轄區取得收入時,可以享受諸如免稅或降低預提所得稅稅率等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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