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昨天(16日)針對北市罷免綠委吳沛憶、吳思瑤連署案涉嫌偽造文書,起訴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5人,其中,罷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為唯一遭起訴年輕人,賴苡任今晚在臉書發文批檢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更還原當時與檢方約定,重申自己沒有參與造冊、沒下過指導棋、更沒接觸過黨員名冊。
賴苡任指出,北檢幾乎將他定調為“首謀”,指控他指導不詳志工抄寫名冊,讓他始料未及,感到極其沉重更無法認同,這項指控所依據不是一位具名證人,也不是一段明確的事證,而是一位“不詳”志工,等同查無此人、無人出面作證,也無具體證據。
賴苡任說,在沒有參與造冊、沒有下過指導棋、更沒有接觸過黨員名冊情況下,僅憑一個“查無此人”的志工,就認定他犯罪,“這樣的理由,我不能接受。”整個罷免過程中無論一階二階,他多次且不厭其煩地分享所有志工、支持者及關心罷免的任何人,告訴大家“中選會”規定的書寫辦法,卻變成證據將他起訴。
賴苡任表示,被約談后始終配合調查,更多次表示愿接受筆跡鑒定與測謊,然而今日看到這樣起訴內容,深感憤怒,更讓他不禁回想起整個偵辦過程中神秘力量的干預。
賴苡任說,4月14日第一次復訊,檢察官畫下下四條“紅線”作為交保條件,包含不得聲稱政治迫害、不得質疑司法不公、不得營造烈士形象、不得借以上三點推動罷免。如果觸碰“紅線”,就聲請羈押,他當時大為不滿,才有了4月16日貼膠帶封口行為,象征被迫噤聲,并于隔日前往北檢聲援黃呂錦茹,公開表達對政治力介入司法與言論自由受限的憤怒。
賴苡任說,后來再次傳訊時檢察官已更換,他也再見過第一次約談檢察官,承辦察官對他說,罷免是憲法賦予民眾的權利,可以繼續推動,但希望不要過度評論司法,給檢方一個辦案空間。
賴苡任表示,出于尊重,當時與檢察官達成默契,因此當天走出地檢署一語不發,沒有受訪,也未曾再針對司法發言,如今卻成年輕人中唯一被起訴的對象,但他既沒有抄寫、也沒有名冊,更沒有指導,只因不認罪卻遭起訴,“因為民進黨容不下賴苡任是不起訴處分。”
賴苡任說,外界曾盛傳民進黨一定會起訴他,甚至會在一審時判褫奪公權,阻止他參選2026,“看來,今日這紙起訴書印證了傳聞并非空穴來風,未來我會在法院繼續陳述我所知道的,是我做的,我會承認,倘若不是我,我必將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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