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5-06-17 11:10:27
近期,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產品責任糾紛案件作出二審判決。針對消費者使用網購敷料導致傷口出現惡化跡象的問題。法院認定,廣州市科濟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濟公司”)生產的“可妮醫生自粘型無菌敷料”存在缺陷,需對消費者孫先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據了解,孫先生是在京東商城購買的無菌敷料,所以在起訴時將京東商城的運營公司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同時列為被告,但法院認為京東作為平臺方已經提供了銷售方的信息,已盡到法定信息披露義務,無需承擔責任。
血友病患者術后網購敷料 傷口卻意外惡化
孫先生是一名血友病患者,2018年8月在天津接受了左膝關節置換手術。出院后,孫先生按照醫囑進行康復。為了護理手術傷口,孫先生在京東商城的“可妮醫生官方旗艦店”購買了科濟公司生產的“可妮醫生自粘型無菌敷料”。
但使用該敷料后,孫先生的傷口不但沒有好轉,反而出現了惡化的跡象。2018年10月,孫先生與“可妮醫生官方旗艦店”客服溝通,稱“傷口有點惡化”??头诹私馇闆r后,表示這款產品“不適合這樣的傷口”。此后,孫先生又向京東平臺進行了投訴,并向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稱該產品存在沒有相關CE標志、醫療標志,條形碼與產品本身不符等問題。
多次鑒定受阻 一審判決消費者敗訴
孫先生認為,自己身體受損致殘是使用了科濟公司的不合格產品所致,遂將科濟公司和京東告上法庭,要求兩公司共同賠償其醫療費用損失。
一審期間,法院組織了訴前鑒定,委托了多家檢測技術公司對案涉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問題,以及孫先生的人身損害是否與使用案涉產品存在因果關系進行鑒定。但由于各種原因,這些鑒定機構均不予受理或終止鑒定。
一審法院認為,產品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以及產品缺陷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由于現有證據無法確認孫先生主張的損害后果與案涉產品的缺陷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駁回了孫先生的訴訟請求。同時,一審法院認為京東已盡到法定信息披露義務,孫先生未提交證據證明京東存在過錯,故對孫先生要求京東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也不予支持。
二審消費者提交新證據 法院改判企業擔責
一審判決后,孫先生提起上訴。二審期間,孫先生提交了新證據,包括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決定書、天津市西青區行政處罰決定書等。這些證據顯示,科濟公司在產品生產、管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如2018年生產的藻酸鹽敷料未標注生產日期,違反醫療器械標識規定、通過第三方銷售渠道逃避監管等情況。再加上科濟公司在一審時,拒不提交證據,法院經審核認為,孫先生所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科濟公司在產品的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在產品責任糾紛案件中,消費者只需證明產品缺陷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即視為初步完成舉證責任。本案中,孫先生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在案涉敷料生產日期前后,科濟公司多次被相關部門處罰,且案涉敷料在包裝印刷上也存在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因此孫先生已完成初步舉證責任。而科濟公司在一審庭審中拒絕證明其產品與孫先生的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未完成應負的舉證責任,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考慮到孫先生自身患有血友病,其傷口裂開可能也與自身疾病有關,法院酌定科濟公司賠償孫先生損失8萬元,扣除科濟公司之前已支付的2萬元,還需賠償6萬元。同時,法院認為京東公司并非案涉買賣合同關系的相對人,已盡到法定信息披露義務,孫先生未提交證據證明京東公司存在過錯,因此對孫先生要求京東公司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最終,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科濟公司賠償孫先生6萬元,并駁回孫先生的其他訴訟請求。
信網聯系到了被告科濟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公司尚未履行判決,并計劃提起抗訴:“一審判決后,二審不知為何改變邏輯,法院在開庭前兩日告知,根本沒有給我們足夠的時間準備證據。我們質疑二審程序存在問題,目前公司正在準備申訴材料,暫不履行賠償義務。”涉事京東店鋪“可妮醫生官方旗艦店”為科濟公司經營,目前已關停多年,“涉事敷料本非面向普通消費者銷售,主要用于贈送,后來因效益不好直接停產”。該負責人強調,企業目前已陷入經營困境,“寧可關廠也不會再妥協,將通過抗訴維權到底”。文/郭慧敏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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