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團 NewJeans 的獨立活動,徹底被按下了“暫停鍵”。
6月17日,首爾高等法院民事第25-2部(審判長黃炳河、鄭鐘寬、李均容)駁回了 NewJeans 成員針對“禁止簽訂廣告合約及確認 ADOR 經(jīng)紀地位等臨時處分”的異議與抗訴。也就是說,法院維持了 ADOR 方面此前申請的臨時禁令。
事件起因是,NewJeans 此前主張因 ADOR 違約,去年 11 月已解約,并開啟了獨立行程,包括改隊名為“NJZ”、拍攝時尚畫報、參與香港ComplexCon等。
對此,ADOR 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專屬合約仍然有效,并申請禁止成員個人簽約和活動的臨時禁令。法院支持了 ADOR 請求。NewJeans 方面雖兩度提起異議和抗訴,但均被駁回。
更關(guān)鍵的是,這一裁決將可能對后續(xù) NewJeans 專屬合約的正式訴訟、以及 ADOR 前代表閔熙珍與 HYBE 之間的法律糾紛帶來深遠影響。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閔熙珍自2023年起對股東協(xié)議不滿,試圖修改并脫離HYBE的控制,謀求獨立掌控ADOR,并帶走NewJeans。這種行為被視為破壞ADOR與NewJeans原有整合結(jié)構(gòu)的根基。”
對于“HYBE罷免閔熙珍導(dǎo)致信任關(guān)系破裂”的主張,法院認為并不成立:“即使 ADOR 曾嘗試另尋制作人,但成員始終堅持與閔熙珍合作,不構(gòu)成 ADOR 單方面破壞信任。”
法院還特別點名批評了NewJeans未經(jīng)ADOR同意,私自參加香港ComplexCon活動的行為。認為這不僅讓ADOR的前期投資面臨全盤損失,也可能誤導(dǎo)公眾以為她們已完全解約,甚至對“NewJeans”品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至于“成員將面臨長時間空窗期”的質(zhì)疑,法院表示:“這是她們拒絕履行合法合約所帶來的自我損失,反倒讓 ADOR 蒙受更大損失。”
最終結(jié)果是:除非獲得ADOR同意,NewJeans將不得以音樂人身份作詞、演出、錄音、登臺、參與節(jié)目、廣告代言等一切商業(yè)娛樂活動,全面“封印”。
接下來,她們會做出什么決定成為輿論關(guān)注焦點。
最有可能的路徑是繼續(xù)等待正式合約訴訟結(jié)果,但業(yè)內(nèi)人士指出,在沒有新證據(jù)出現(xiàn)的情況下,這次臨時裁決會對她們不利。
還有一種可能是回歸ADOR,不過,即使回歸,ADOR是否愿意像從前一樣支持她們的活動,恐怕也難以保證。
另一個選項是“賠錢解約”。若按她們主張的2023年11月為解約時間計算,違約金可能高達4000億至6000億韓元;而若等到正式判決結(jié)束再計算,金額可能會降到數(shù)百億韓元。
NewJeans到底會如何收場,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