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到地方工作,必須要不忘初心,否則早晚會后悔。
我們選擇轉業安置,究竟圖什么呢?主要圖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圖職務的晉升,期望有一個好的發展;另一方面是圖工作穩定,能有一個平穩安穩的工作生活環境。哪怕職務沒有提升,安安穩穩過日子也挺好。
舉兩個例子來說。今天我看到有個戰友講,他原來部隊有個副團職的戰友,退伍時既可以選擇自主擇業,也能選擇安置工作。這位戰友考慮到孩子學習成績一般,家屬又沒有正式工作,便選擇了安置,覺得這樣能多些資源和人脈。安置情況起初不錯,到市級單位,還當上了人事科科長。第一年熟悉工作,第二年正式就任科長,可第三年底,卻因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被開除公職。如今他后悔不已,工作狀況很慘,孩子考軍校都因政審過不了而受阻。這是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其實,無論是自主擇業,每月領取退休金,還是轉業安置,這本都是不錯的選擇。在市級部門工作,本是很好的機會,卻因辜負組織信任,犯下嚴重錯誤,當兵二十多年,最終不僅影響自己,還連累家人和孩子。
所以說,轉業到地方工作,千萬不要辜負組織的信任。要想想自己在部隊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到地方工作,能干出一番成績固然好,若不能,也別捅出婁子。
再舉個例子,當年我們單位的副政委,正團級,1998年底轉業安置到地方。后來聽說,這位副政委到地方后當了副縣長。正團級干部轉業到地方被提名為副縣長,這其實也正常,畢竟不可能直接提名當縣長。然而,他在分管交通領域時犯了事,最終也被開除。
這兩位團職干部,在部隊能成為團職就已不容易,到地方一個當科長,一個當副縣長,這體現了組織對他們極大的信任。可如今很多戰友也能看到一些案例,在部分被處分的公職人員中,從相關信息分析,能發現其中一些人有部隊工作經歷。這種行為不僅給軍人丟臉,也給個人帶來巨大損失,對家庭、孩子、父母都造成極其不好的影響。
人面對誘惑該怎么辦?這始終是考驗人性和黨性的話題。想想自己轉業的初衷和初心,如果轉業就是為了違規獲取不該得的東西,那即便今天不出事,明天也會出問題,終究躲不過。就像現在有些孩子熱衷于考公務員,同樣不能忘了初心。若忘了初心,即便考上公務員,早晚也會出問題,如此還不如不考。要想發財,就別去當兵,也別進公務員隊伍,想發財就去經商。
大家對于前面講到的這兩位團職戰友的故事怎么看?請在評論區留言。
(鄭重聲明:本人純屬“野生博主”,既非軍轉部門工作人員,也非行業領域專家,只是一名退役軍官,所有推文均為個人推斷和經驗分享,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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