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有前輩指出:“過了法考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后面的實務遠比法考題復雜”。作為初入法門的律界新人,最快的成長模式莫過于跟著行業精英學習。但事實上不是每一個業務精英都愿意無私分享,更別說親自傳幫帶教,畢竟每個人的時間都是有成本的。不過,總有樂于分享的業界大咖,比如鄧學平律師就經常舉辦法律沙龍,開辦實務講座,聽了之后讓人受益匪淺,對于尚在自我學習和探索的新手來說尤為重要。他在實務教學中多以他所辦理過的案子為例,強調以專業為本,證據為王,步步為營,環環相扣,如何擊潰控方的證據體系,重建己方的邏輯體系,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實用方法和技巧,涵蓋刑事訴訟的整個流程。
與其說鄧學平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不如說他更像一個敏銳的偵探,他善于捕捉一些容易被人忽視的蛛絲馬跡,從而在絕境中發現生機。當然,他最耀眼高光的時刻還集中體現在法庭上的有理有據,成竹在胸的強大氣場。他以其嚴謹的態度,清晰的思路,犀利的言辭,嚴密的邏輯,直指對方要害,在無數次法庭對決中取得不俗戰績。
與他在法庭上的雄辯滔滔相得益彰的是他的書面辯護詞同樣精彩。作為一個中立的局外人,在讀他的辯論詞的過程中,總是不知不覺就被他說服了。在山西紫藤巷兇殺案中,他為董昀撰寫的再審代理意見,被主審法官一字不漏的上報給了上級領導。主審法官明確告知鄧律師“原本想刪減一些,但最后發現沒辦法刪減,就原封不動的報給領導了”。合議庭另一位法官在庭審結束后,專門告訴鄧律師“你庭后把辯護詞專門給我一份”。
在開設賭場這類案件中,目前國內最大、最知名的案件,第一被告人就是鄧學平律師代理的。檢方指控賭資金額350億,非法獲利11億,鄧學平律師硬生生將賭資金額打掉170億,將非法獲利打掉6億,一審法院以賭資金額180億、非法獲利4.99億判處其當事人七年有期徒刑。檢方不服抗訴,鄧學平繼續擔任二審辯護人,最終法院駁回抗訴、維持原判。這起案件就是央視《今日說法》專題報道,公安部掛牌督辦,派專機赴多國執法成案的跨境開設賭場案。今天我就以他代理的另一起開設賭場案,江西王某開設賭場案的辯護詞為例,來詳細剖析他的辯護風格和寫作特點。
一、辯護邏輯的先破后立
鄧學平律師在本案中采用了“切割時間線+重構核心事實+否定關鍵證據”的三層遞進式辯護策略,通過擊潰控方的邏輯體系,重構自己的邏輯體系,整個過程先破后立,環環相扣。
1. 切割時間線:區分“合法經營期”與“涉賭期”
關鍵時間點:2023年4-5月(王某完成投資)→2023年7月(黃牛出現)→2023年7月下旬(王某知曉黃牛存在)。其辯護邏輯是王某的投資行為發生在黃牛出現之前,此時俱樂部運營模式合法(無積分變現渠道),故其主觀上無開設賭場的故意。黃牛出現后,俱樂部運營模式發生質變(積分可兌換現金),但王某并非黃牛的引入者或管理者。僅在王某后期“知情但未制止”的情況下,才可能涉刑,且最多系提供幫助的從犯。
2. 重構核心事實:從“俱樂部運營”轉向“黃牛行為”
起訴書邏輯缺陷是檢方將“俱樂部成立與運營”等同于“賭場設立”,但辯護律師指出,真正使競技活動涉賭的關鍵是“積分雙向流通”(玩家可向黃牛出售積分變現),而非俱樂部本身。鄧學平律師的辯護策略是否定“投資即共犯”的推定:強調王某僅是股東,不參與日常管理,無法預見黃牛行為。通過證據證明黃牛由李某龍、蔣某龍等人引入并管理,王某未參與分成,王某非責任主體。
3. 否定關鍵證據:徹底瓦解《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書》
鄧律從程序合法性、檢材真實性、計算方法三個維度提出了十點質證意見,全面否定鑒定意見,使其喪失證據效力。首先從鑒定程序來說,鑒定聘請對象錯誤。鑒定機構與委托方不當溝通(違反《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就實體而言,賭資計算錯誤(如包含非賭博交易、未剔除合法大廳積分)。收入統計期間錯誤(將合法經營期納入涉賭期)。
相比同類辯護詞,本案律師的辯論思路具有以下突出優勢:
1. 動態責任劃分:從主犯到從犯的降維打擊
對比其他同類案件的辯護思路,許多律師傾向于泛泛主張“當事人作用較小”,但缺乏具體對比而顯得沒有說服力。
而本案通過縱橫對比,成功突圍,并實現降維打擊。通過列出李某、蔣某等人實際行為(引入黃牛、利潤分成)進行橫向對比,來證明王某既未決策也未獲利。通過時間軸證明來進行縱向說明,力證王某對黃牛行為的知情滯后于投資行為,切割主觀故意。
2. 技術流證據攻防:精準打擊鑒定報告
同類案件局限往往由于律師不夠通曉其他行業鑒定的專業標準,通常僅質疑鑒定資質或程序瑕疵,難以徹底否定結論。本案的高超之處在于逐項擊破,洋洋灑灑指出10類錯誤,如“支出少算73.87萬元”,“賭資含非賭博交易”等,使法官無法采信鑒定結果。
此外,還利用邏輯反推,通過“賭資金額存在小數點”,“不能被95整除”等細節,證明計算方法不科學。如此細致且全面的反擊,讓控方難以自圓其說,
3. 法律與行業規則的雙重論證
從法律層面,鄧學平律師援引《刑法》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否定“客觀歸罪”。從行業層面:引用德州撲克在湖北、海南的合法試點地位,將案件置于行業背景下解讀,避免單純的法條爭議。這種“行業+法律”雙維度論證在同類型辯護中較為突出,證明俱樂部初始運營模式的正當性,避免“一刀切”認定為賭博。
4.量刑辯護與財產辯護結合。
本案通過鄧學平律師重新核算支出(補足73.87萬元),將違法所得從795萬元壓縮至64萬元,大幅降低退贓壓力。在退贓方面,也有積極的應對策略,強調“已退贓遠超實際獲利”,既體現悔罪態度,又阻斷檢方進一步追繳的可能。
1.證據分析細致入微
我們通常會以“證據不足”或“存在瑕疵”進行籠統質疑,而鄧律的特色就是去挖掘每一處細微的疑點。本案亮點是對鑒定報告逐頁批駁,甚至發現“微信轉賬記錄中含電影票消費”等細節,徹底瓦解檢方數據基礎。結合財務數據(如裝修款支付憑證)補強辯護,展現律師對全案材料的極致掌握。
2.敘事結構條理清晰
時間軸對比讓敘事清晰:通過“事件軸”與“訴訟軸”并列,直觀展示王某行為與涉賭行為的分離。運用雙時間軸和人物關系圖來梳理整個案情的來龍去脈是鄧學平辯護詞的一大特色,通過時間軸的呈現和人物關系圖的梳理,將復雜事實可視化,讓案件脈絡清晰,方便法官更清晰的了解整個事件,凸顯王某行為與黃牛出現的時間差。這種敘事方式既簡潔又具說服力,優于同類案件中常見的泛泛而談。
鄧學平律師多次講過不要把法官想得太聰明,由于工作性質和立場不同,他們投入在案件上的精力遠遠少于我們,所以我們要把他們想像成完全不懂的外行,幫助他們去認知和理解,進而做出公正的判斷。
邏輯上層層遞進,在此案中,通過先破(否定檢方邏輯)→ 后立(構建黃牛責任框架)→ 再補(論證從犯地位+退贓合理性),進而構建有利于自己的邏輯體系。
語言風格看似冷靜理性實則暗藏鋒芒,全文沒有煽情描述,也沒有激憤之詞,僅以事實和數據說服。抓住關鍵點,反復重復強化,比如多次強調“黃牛不歸王某管理”,在法官心中植入核心辯護觀點。
實務創新上攻守兼備,通過否定鑒定意見、切割時間線,排除對方的證據,否定對方指控的觀點來進行防守,同時,提出“黃牛為核心”的新案件框架,引導法官從辯護方角度思考,達到了進攻的效果。
四、結語
說服力是辯護詞的核心和生命。在邏輯清晰,說理透徹的基礎之上,如果還能做到措辭優美那自然是錦上添花。本案的這份辯護詞充分展現了“細節決定成敗”的技術流風格,這也是鄧學平律師一貫的行事風格。他多次強調專業化道路是律師唯一的道路,這份辯護詞彰顯他是從無數次實戰歷練走出來的真正的技術派。
相比常見的“套路化辯護”,本案通過“事實重構+證據解構+邏輯碾壓”的組合拳,為刑事辯護提供了“如何將復雜案件簡單化、將技術問題通俗化”的經典范例。最后,筆者想要說的是,訟辯技能完全可以通過后天學習掌握。通過對鄧學平律師的辯護詞的賞析,但愿我的一得之愚,能助各位在訟辯技巧上進一步提升技能,早日形成自己的獨特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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