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撫順的冬天還未完全退去,一位穿著藍色棉襖、腳踩布鞋的年輕女子,推開了河北區人民法院的大門。
她進門時沒有絲毫遲疑,仿佛一切都早已醞釀許久。
“我叫李玉琴,我要離婚?!?/p>
坐在辦公桌后的李國章正忙著翻卷宗,頭也沒抬地回了句:“和誰離?”那女人沉默了幾秒,低聲道:“愛新覺羅·溥儀。”
啪——手里的鋼筆掉在了桌面上,李國章抬起頭,愣住了。
這不是隨便一個離婚案,是“末代皇帝”的皇妃,要與他一刀兩斷。
李玉琴1928年出生在長春一個普通人家,家里開著小飯館,日子過得緊巴巴。
她從小就是個聽話的孩子,讀書努力,樣貌也清秀,沒想到,正是因為“長得好看”,她的人生被拐了個大彎。
1943年,日本關東軍為控制偽滿洲國,指示溥儀選妃,不是為了給他找真愛,而是要安排一個更好掌控的“伴侶”,繼續鞏固對溥儀的精神控制。
于是,他們直接從學校里篩選女學生,拍照、登記、背調,一整套流程堪比“宮廷選秀”。
李玉琴被選中,稀里糊涂進了宮,成了“福貴人”。
她以為進宮是去讀書的,直到那天她換上旗服,站在溥儀身邊,才意識到:她成了皇妃,不是自愿,也不是被寵愛,而是成了某種政治安排的籌碼。
表面看,她的日子比很多人都強,吃穿不愁,家里每年還能收到“御用補貼”。
街坊鄰居都羨慕她“飛上枝頭”,可李玉琴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只被關在金籠子里的鳥。
溥儀是個冷漠的丈夫,他對李玉琴既無愛意,也無尊重,更別提夫妻感情。
她每天要學習宮廷禮儀、接受思想教育,甚至洗澡時間都有記錄,那種生活,不是人過的,是被“規范”的皇妃樣板。
1945年,日本投降,偽滿覆滅,溥儀試圖逃亡被俘,而李玉琴則被八路軍安置下來。
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自由,沒人命令她穿什么、吃什么、說什么。
她開始打撲克、下象棋,甚至學會了和人開玩笑,她終于可以像個普通人一樣活著。
溥儀被俘后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幾年間,李玉琴曾去探望過他幾次。
有一次,溥儀甚至流著眼淚對她說:“我會好好改造,只要你等我出獄,我們還能像以前那樣。”
“像以前那樣?”李玉琴心里冷笑,以前的樣子,是她活得像影子,他活得像符號。
1956年底,她下定決心提出離婚,法院也被這個案子驚得不輕,畢竟,“皇帝離婚”,那可是新聞。
可李玉琴沒有絲毫猶豫,她知道,她不是為了復仇,也不是羞辱誰,她只是在追求一種她從未擁有過的東西,尊嚴。
最終,法院裁定她與溥儀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后,李玉琴嫁給了工程師黃毓庚,生兒育女,過得平凡卻溫暖。
她還當選了政協委員,積極投身公益和社會活動。
她從未公開爆料過溥儀,也沒有站在聚光燈下販賣過那段特殊經歷,她選擇沉默,是因為她不想再回頭。
直到2001年臨終前,她才輕聲地對身邊人說了一句話:“我之所以離婚,是為了擺脫那段束縛,追尋自己的自由。”
這句話,道盡了她的一生。
李玉琴,一個普通的東北姑娘,最終用行動告訴所有人:做皇妃不如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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