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毅手表的爭議,又升級到更高一層的討論。那便是:曾毅公開戴不雅手表是否違法?對此,不少律師都紛紛發表了看法!顯然,是不違法的;但是比“是否違法”更值得關注的是明星的社會責任。該事件也折射出公眾人物行為邊界的復雜討論!
鳳凰傳奇組合成員曾毅手表事件的爭議還在升級。其中,最受熱議的焦點便是這款手表是否屬于“不雅物品”,以及曾毅公開佩戴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事后,不少律師紛紛發表了看法,根據《刑法》第367條,淫穢物品需“具體描繪性行為”且具有“誨淫性”。曾毅受爭議的手表表盤為抽象人體簡筆畫,未直接展示性器官或性行為細節,類似抽象藝術設計通常不被認定為淫穢物品。
其次,傳播淫穢物品罪還需具備主動擴散至“不特定多數人”的主觀故意。曾毅在演唱會彩排中佩戴手表屬于“被動展示”,且其回應稱“以為是勞力士”,若無法證明其明知圖案含義仍故意展示,則難以構成犯罪。
從總體來看,曾毅的“手表風波”看似是娛樂八卦,實則折射出公眾人物行為邊界的復雜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