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貴川交界的赤水河畔,有一位扎根基層二十余年的法官,用司法之筆在黔北大地寫下動人的生態篇章。他就是赤水市人民法院赤水河流域環境保護法庭庭長鐘宇。
從創新長江上游珍稀魚類“司法+科研”修復模式,到推動三省七地法院構建“同飲一江水”的司法協作機制,他帶領團隊創造的“四要素”工作法,成為全國環境資源審判的示范樣本。2021年至今,他主審的57件環資刑事案件累計收繳生態修復金280萬元,推動建立662.8畝司法碳匯觀測基地,讓司法護綠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讓修復生態成為法律自覺
2021年4月的一場“河畔庭審”,至今仍是赤水百姓津津樂道的法治公開課。
在赤水市三十里河濱大道西路凱晟活動廣場,鐘宇公開審理被告人王某等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案件,并當場作出判決,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被告人袁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被告人陳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判令三名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共同在赤水河流域放流大于2厘米的中華倒刺鲃33330尾,并在赤水河壩指定地點設置禁漁宣傳標語。
該判決除判處相應刑罰外,創新性地要求被告人按捕撈量10倍增殖放流本地魚種,并繳納生態修復金用于魚類資源監測。這個打破傳統“坐堂問案”模式的審理方式,開創了“罪責刑相適應+精準修復”的新型審判機制。
“修復不能停留在‘誰破壞、誰補種’的初級階段。”鐘宇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赤水河流域珍稀特有魚類的保護,2022年,鐘宇積極推動與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合作,建立了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司法保護與科學研究中心。通過司法裁判將物種培育、科研設施建設納入修復范圍,成功實現司法判決從補償性修復向預防性修復的跨越式轉變。該項創新被最高法環資庭評價為“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的破題之舉”,為全國范圍內的珍稀物種司法修復提供了范例,也為赤水河流域的生態保護注入了強大的科學支撐。
打破“一畝三分地”生態困局
赤水河流經云貴川三省多個縣市區,以往,因屬地不明、法院裁判結果標準不統一、異地生態修復不便等原因,單一法院很難處理。
如何保護上游防止下游污染,解決地方不當干預等問題,是鐘宇常常思考的難點。
為解決此困局,鐘宇以“赤水河”司法保護工作為中心,不斷拓展司法協作“朋友圈”。與四川合江法院、重慶江津法院建立“一江法庭”機制,打造“同飲一江水、共護赤水河”司法協作品牌。通過三地行政、檢察、法院聯合開展巡回法庭、聯合巡河等活動,建立起重點案件共商、重點對象共治等常態化工作機制,實現赤水河入長江段環境資源案件裁判標準初步統一。
在赤水河上游一起非法捕撈案件中,鐘宇主導建立的“同飲一江水”司法協作機制顯現效果。通過三省七地法院建立的案件線索移送、裁判標準統一、修復措施協同機制,打破行政區劃壁壘,構建起赤水河入長江段綜合治理格局。
田間地頭播撒“法治種子”
“我們不僅關注生態修復,更注重公眾環保意識的提升。”鐘宇深知,僅僅依靠司法審判是不夠的,提高群眾的環保意識才是從源頭上保護生態環境的關鍵。因此,他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工作,將法庭搬到案發地,搬到群眾身邊。
在巡回審判過程中,鐘宇結合具體案例,深入淺出地向群眾講解相關法律法規,讓他們明白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后果。如在審理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時,他詳細闡釋《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及《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中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強調“生態有價、損害擔責”的法治理念。
針對山區群眾“日出而作”的生活規律,鐘宇利用“夜間法庭”“午間法庭”“假日法庭”和“巡回法庭”,累計5年間審結民事案件357件。正是通過這種“零距離”的普法宣傳,不僅讓群眾直觀地感受到法律的威嚴,也喚醒了鄉親們的生態環保意識,促使更多的群眾自覺參與到赤水河流域的生態保護中來。
多年法治堅守,換來赤水河生態指數持續向好,沿岸群眾對環保法規的知曉率不斷提升。面對“貴州省先進工作者”的榮譽,鐘宇始終保持著司法工作者的清醒:“守護生態沒有終點,我們的探索永遠在路上。”在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征程中,這位在山水中逐夢的環資法官,正用法律智慧續寫新的綠色篇章。
來源:貴州法治報
審 核 :趙映 金晶 汪怡瀟
編輯:沈重陽 封瑜 鐘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