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9日18時20分許,違法行為人范某某(男,39歲)為博取關注,將未經核實的相關信息轉發至社交媒體平臺,造成惡劣影響,其行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和傳播淫穢信息,目前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為了博取流量,真是什么事都能干出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第六十八條,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這個案件除了拘留以外,還有罰款。
根據警方的通報,被行政拘留,可能并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如果造成擾亂公共秩序的,還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以及尋釁滋事罪。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刑法》第291條),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并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7年有期徒刑。以及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293條),利用信息網絡散布謠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報道中這句話還挺有意思,就是說網傳的未經核實的違法事件未發生于成都行政區域,也就是所述的違法事件可能是有發生的,但是沒有發生在成都。
想起之前大鵬的電影《保你平安》,有一句影評印象深刻,“網絡暴力”這一引發人群情緒爆點的核心話題,達成觀眾對作品的情感共振與價值觀認同。進而揭示了網暴背后更為深刻的“人性”話題——隱藏在屏幕背后的吃瓜看客們,其實只希望看到他們想要看到的“真相”。
人們只是希望看到他們想看到的,并不在意真正的真相是什么!
公安機關嚴正聲明:對一切破壞公序良俗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懲,對編造、傳播、散布謠言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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