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西三環自衛大村一停車場擋墻垮塌
致四輛私家車受損
4車被砸!連日降雨后一停車場擋墻垮塌
事發當天市民拍攝的視頻
垮塌下來的土石方壓在多輛私家車上
其中有兩輛車受損嚴重
市民拍攝畫面
6月17日
記者進行了實地探訪
受損車輛仍然留在原地
車主 王師傅:“因為下雨就塌方,把我的車就壓成這樣。”
記者:“就是這個擋墻壓了下來嗎?”
車主 王師傅:“對,這個事情要怎么解決,我找到停車場,他說這個停車場移交給村子了,我們找到村上去,他說是停車場的責任。到現在為止,這個事情要怎么處理,我們也不知道。”
8099999記者:“在這一路的擋墻上還出現了一些裂痕和傾斜的情況,尤其是這段時間是昆明的雨季,對過往的行人造成了一個不小的安全隱患。在塌方之后,村小組已經用白膜把塌方的泥土掩蓋了起來,倒塌的擋墻也給一輛車造成了一定的損壞。”
事發后,停車場里已經沒有車輛停放,只有一輛當時受損的車,出于避險考慮,挪至停車場內停放。
車主 沈師傅:“我們就先把車吊上來讓他們搶險,我說你吊上來以后誰處理,當時我也不知道是哪個領導說后續他們會處理,我等到今天(無人處理)。”
隨后,車主王師傅給記者出示了兩份文件,其中一份是五華區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地質災害治理責任認定書,其中指出災情等級為小型,財產損失估計約為50萬元,結論為本次地質災害由停車場修建負責人謝某承擔相應治理責任。
此外,還有一份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謝某在自衛大村居民小組涉嫌租賃停車場地糾紛一案中,要求謝某于2025年4月4日前騰還租賃場地,也就是該停車場。隨后,記者聯系上了謝某。
停車場負責人 謝某:“(停車場)不是我的,我已經還給村小組上了,5月4日就還了。”
記者:“租賃期間你有沒有對擋墻檢查,有沒有要坍塌的風險?”
停車場負責人 謝某:“看了啊,就是因為還了,不是我管理了,我怎么會去看。”
記者:“針對車主受損的情況你的建議是什么?”
停車場負責人 謝某:“他們只能去找小組了。”
電話中謝某認為,自己已經按照法院通知歸還了租賃場地,因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然而記者找到社區核實情況時,卻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說法。
海源社區工作人員:“管理權就沒有移交,一直都是在他手里。當時我們也找村小組了解了,去收了,因為當事人打算交一部分不交一部分,所以產生了分歧就沒有辦成移交,當事人這邊也沒有提供移交的依據。下一步,我們打算把當事人還有村小組這邊喊過來,結合前期自然資源局給的責任認定書,坐下來好好協商解決此事。”
受損車輛的車主們
又該如何維權呢?
云南大滇律師事務所 律師 李海波:“首先是協商,就是通過你們雙方當事人,或者三方坐下來談,損失多少,誰的責任,怎么賠償。如果是雙方協商很難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那么還是第三方介入,如果協商不了,也調解不成,最后的途徑就是訴訟。”
來源:8099999街頭巷尾
編輯:楊晨
編審:李菁
終審: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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