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發布了最新的“中國海軍艦艇動向”通報,根據日本自衛隊方面的統計,在6月9日和6月14日兩天,遼寧艦單日艦載機起降達到了破紀錄的90次,山東艦的日均出動架次稍低,從6月9日到16日共進行了大約230次艦載機起降,單日最高只有50架次。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山東艦與遼寧艦出海訓練,攜帶的基本都是改進型的殲-15T和殲-15D,老式的殲-15已經很難見到蹤影了。這也說明改進型的殲-15已經形成了戰斗力,中國航母艦隊的綜合戰斗力再次提高了一個臺階。
在過去10多年時間里,中國航母的主力艦載機是殲-15,本質上屬于購買蘇-33失敗后的應急產品。2000年,中國向俄羅斯提出采購蘇-33艦載機的意向,結果相較于采購蘇-27、蘇-30時的順利,采購蘇-33的談判一開始就陷入僵局,由于當時蘇-33的生產線已經關閉,俄方要求中國最低購買40架蘇-33,保底采購費用不低于20億美元,否則蘇霍伊重啟生產線有虧本的風險。可中國希望先購買2架蘇-33測試,遭到俄羅斯的拒絕。
雖然在俄羅斯那里碰壁了,但中國專家卻在造訪烏克蘭時發現那里的滑躍甲板模擬中心有1架蘇-33的原型機:T10K-3,并且還存放了2套蘇-33測試用的尾鉤裝置,于是中國購買了這架閑置的飛機與設備。獲得蘇-33原型機后,中國對其完成了20多萬張設計圖紙的繪制,國產化型號就是殲-15,與蘇-33相比,二者的差異集中在航電系統、阻攔傘艙蓋外形、垂直尾翼的UHF天線形狀,殲-15在垂尾與主翼部分采用了復合材料,重量較蘇-33降低了大約550公斤,試飛工作于2013年完成,隨后進入批量生產階段。
基礎型的殲-15與蘇-33相比,戰斗力差距基本可以用殲-11B與蘇-27SK的戰斗力差距來形容,或者說殲-15基本就是沿用了殲-11B的國產航電系統與武器設備,雷達還新增了對海搜索及攻擊模式,具備使用國產大型反艦導彈的能力。
雖然殲-15的性能已經凌駕于蘇-33,但考慮到殲-15服役的時間接近2015年,彼時西方已經開始全面換裝四代半戰斗機,美國海軍艦載機也已經有F/A-18C/D“大黃蜂”進化為F/A-18E/F“超級大黃蜂”,換裝有源相控陣雷達、光纖技術、共形寬帶天線、ALQ-214綜合防御電子對抗系統后,超級大黃蜂的綜合性能已經不是殲-15可以相提并論的了。
另外蘇-33的原型蘇-27只作為空優戰斗機設計的,導致蘇-33有一些設計并不符合艦載機的維護整備要求,比如機翼高度、檢修艙口分布等,而這些設計缺陷也遺傳到殲-15身上,影響了殲-15的出動效率。而殲-15只在飛行速度、滿油航程方面有一些優勢。
再加上F-35C不久后也開始部署到美國航母的甲板上,僅憑基礎型殲-15的中國航母艦隊,連抵御美軍艦載機的空中打擊都非常困難。
不過在2015年之后,中國一大批新型航電系統與武器系統研發取得成果,殲-16與殲-10C、殲-20相繼服役后,對殲-15進行升級成為了水到渠成的事情。2024年的珠海航展上,全新升級的殲-15T與殲-15D正式亮相,被賦予正式軍方編號的殲-35也一同亮相,標志著中國艦載戰斗機部隊迎來了全面升級。
從網上看到的信息,基礎型殲-15已經不見了蹤影,海軍打頭的是一架殲-15D電子戰飛機,后面跟著兩架殲-15T與兩架殲-35。殲-15T作為殲-15的升級型號,許多人都知道航電系統與武器系統經過了全面升級,有源相控陣雷達、衍射平顯、與數字化飛控成為了標配,具備發射霹靂-15導彈的能力。
而殲-15T還有一個優點被許多人忽略了,那就是勤務性能比老殲-15強太多了,具體表現就是通過系統優化設計,將原本分散的檢修艙口盡可能布置到了一起,從珠海航展上殲-15T公布的照片來看,機首左側的一個大型檢修艙口,能夠用于十余個設備的調試與更換,大大提升了維護效率。
殲-15T的另一項改進,就是盡可能將那些原本布置在機背的檢修艙口調整到機腹位置,因為岸基保障與海上保障條件不一樣,在陸地機場有充足的梯子供維護人員登上戰機寬闊的機背進行檢修,可航母上沒有那么多梯子供維護人員使用,并且海況不穩定的情況下,也不適合踩在機背上進行檢修。
經過上述改進后,殲-15T的海上整備效率大幅提高,這也是遼寧艦打破紀錄單日放飛90架次艦載機的原因。結合過往的經驗來看,遼寧艦與山東艦的單日直升機起降架次不超過30,這也就意味著遼寧艦固定翼艦載機單日起降架次超過了60,而在換裝殲-15T之前,遼寧艦與山東艦的單日固定翼艦載機起飛架次從未達到50。
而殲-15D電子戰機許多人將其視為殲-15融合殲-16D的電子戰設備,其實殲-15D與殲-16D存在很大不同,因為海上電子戰機與岸基電子戰機在任務需求方面存在較大不同。具體表現為,殲-15D主要針對對象是美日等國的高性能宙斯盾雷達,殲-16D則需要應付各種類型的地面雷達。并且殲-15D在遠洋執行任務時,很難得到岸基大型電子戰機的支援,殲-15D需要包干大小兩型電子戰機的活,而殲-16D則專注以一線電子戰機的活就可以了。可以說,殲-15D的研制難度比殲-16D更大,這也是殲-15D服役時間比殲-16D晚了好幾年的原因之一。
至于殲-35則是對標美國的F-35艦載機,不過殲-35更加側重制空,以更低阻力的外形換來了更好的飛行性能。
殲-15T、殲-15D與殲-35這“三劍客”就位后,中國海軍已經在艦載機性能上抹平了與美國海軍的差距。與美國海軍的F/A-18E/F、EAG-18G、F-35C相比,雙方互有優劣,具體表現為美國海軍三款艦載機的進攻能力更強,美軍艦載機整合了更多的防區外打擊武器,比如AGM-158、AGM-84H增程型距外陸攻導彈、聯合直接攻擊彈藥,還有各種各樣的激光制導炸彈、集束炸彈。F-35C還在內置彈倉中配備了NSM隱身反艦導彈,具備保持隱身外形下執行對海打擊的能力。
相比之下,中國海軍艦載機的對海作戰武器庫稍顯單調,目前已知的只有鷹擊反艦導彈,缺乏類似AGM-158這樣的防區外打擊武器,殲-35也沒有公開類似NSM這樣的針對彈倉優化外形的反艦導彈。當然以中國的科技實力,想要為艦載機配備各種各樣的精確制導武器,簡直就是手到擒來的事。但由于中國航母數量以及載機量的劣勢,導致中國航母艦隊在執行任務時,需要在艦載機數量有限的情況下,讓艦載機優先執行對空作戰任務,殲-15與殲-35只需要攜帶各種空對空導彈就可以了,而美國航母艦隊擁有足夠的艦載機,可以分出相當一部分去執行對地/海打擊任務,因此美國海軍的艦載機必須配備各種類型的精確制導武器。
而中國艦載機的優勢則是升級潛力更大,F/A-18終究是中型機的底子,改進到“超級大黃蜂”后基本已經榨干潛力了。而殲-15則是重型戰斗機的底子,內部升級空間遠大于F/A-18,比如殲-15進氣道中間的重掛點,完全能夠攜帶2噸級別的導彈,未來攜帶由短程彈道導彈改裝而來的高超音速導彈也不是問題,這一點是F/A-18再怎么改進也不具備的能力。
而采用雙發設計的殲-35,相比F-35不僅擁有更高的安全冗余,而且未來提升發動機推力的空間也更大,無論是機動性還是提升航電系統的功率都有更大的提升潛力。
至于中國艦載機目前在進攻能力上的短板,則由艦隊中的055型驅逐艦來彌補。比起目前只能發射亞音速戰斧式巡航導彈執行打擊任務的美軍驅逐艦,055型驅逐艦的打擊手段就豐富多了,尺寸更大更深的“大坑”能夠容納某些高超音速導彈,打擊距離甚至要超過美軍艦載機的作戰半徑。正是有了055型驅逐艦扮演尖刀的角色,中國的艦載機才能專心執行對空作戰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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