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的熱潮中,留學成為眾多學子的選擇。然而,當留學資助遭遇戀人分手,金錢的歸還問題便浮出水面,引發諸多思考與爭議。焦某某與蘭芝的故事,就是這樣一個典型案例。
焦某某與蘭芝曾是大學戀人,焦某某計劃本科畢業后出國留學,焦母看中蘭芝成績好、懂事且能照顧兒子,多次游說她一同前往。面對蘭芝無力承擔高昂留學費用的困境,焦母承諾無償資助部分費用。就這樣,在 2016 - 2018 年期間,蘭芝與焦某某一起出國留學,焦母在此期間共為蘭芝花費 64.7 萬元。
好景不長,2019 年兩人分手后,焦母將蘭芝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所有費用。焦母稱蘭芝在留學期間因學習和生活開支需要,先后向她借款折合人民幣 659985.88 元,分手后多次索要還款遭拒。而蘭芝辯稱,焦母當初是自愿無償資助,從未提及借款一事。這一場因分手引發的金錢糾葛,就此拉開帷幕。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經查明,蘭芝留學期間總花費 797354 元,扣除其父母出資的 15 萬元,焦母實際出資 647354 元。法院審理認為,從學費和生活費安排是焦母主動提出,且聊天記錄中多次表達對蘭芝的愛護關懷,體現出無償幫助的意思。同時,長達兩年多的轉賬期間,雙方從未提及借款或還款問題,不符合借款合同成立要件。另外,焦母轉賬資金部分來自金融機構貸款,蘭芝及其母親曾支付過部分貸款利息。
綜合各方面因素,法院酌定焦母實際出資中的 39.7 萬元作為無償幫助,蘭芝無需返還;其余 25 萬元屬不當得利,蘭芝需返還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費由雙方各承擔一半。法官的判決既考慮了法律要件,也兼顧了人情因素,在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體現了司法溫度。但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為何原本美好的感情會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尷尬局面?
在親密關系中,金錢往來往往被賦予特殊意義。焦母最初的無償資助,既是對兒子的關愛,也暗含對未來兒媳的認可。但當感情破裂時,曾經的付出就被重新定義。這種現象在現實生活中并不罕見——情侶間的轉賬、父母對子女伴侶的經濟支持,一旦關系生變,都可能成為爭議焦點。
從心理學角度看,這類糾紛背后往往存在"心理契約"的破裂。雖然雙方沒有書面協議,但在長期互動中形成了某種默契。當一方認為付出應該獲得回報(如婚姻關系)而未能實現時,就容易產生被欺騙感。這也解釋了為何焦母會在分手后突然主張還款。
值得關注的是,法院將部分資金認定為"不當得利"的判決頗具啟示。這提醒我們,即便是出于善意的資助,如果金額明顯超出正常交往范疇,也可能產生法律后果。就像案件中蘭芝支付的貸款利息,無意間成為資金性質的佐證。
在現代社會,我們既要保持情感的純粹,也要具備基本的法律意識。建議年輕人在處理類似情況時:第一,明確大額資金的性質,哪怕是親人也要"明算賬";第二,保留完整的溝通記錄;第三,可以考慮設立"戀愛共同基金",約定使用規則。畢竟,真正的感情經得起理性的考驗,而規范的交往反而能讓關系走得更遠。
這起案例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律師建議,涉及大額資金贈與時,雙方務必簽署書面協議,明確金額、用途、條件和性質等內容,并簽字按手印。如有條件,進行公證更為穩妥。轉賬時也應附言款項性質,避免類似爭議。
在情感與金錢交織的復雜關系中,我們需要多一份謹慎與理性。這不僅是對自身權益的保護,也是維護良好人際關系和社會秩序的重要方式。希望大家能從這起案例中汲取經驗,在面對類似情況時做出明智的決策。各位讀者,你們對這起案件的判決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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