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長河中,每一個案件都是一塊基石,構筑著公平正義的大廈。然而,在世紀之交的內蒙古呼和浩特,一起案件如同一顆錯置的頑石,刺痛著人們的心,也拷問著司法的公正 —— 這就是呼格吉勒圖案。
命運的岔路:公廁驚現命案
1996 年 4 月 9 日,夜幕籠罩下的呼和浩特,帶著春末的絲絲涼意。18 歲的呼格吉勒圖,是呼和浩特卷煙廠的一名普通工人,當晚他和工友閆峰上晚班,工作間隙兩人一起外出吃了晚飯,還小酌了二兩白酒。因擔心上班時酒氣被發現,閆峰讓呼格吉勒圖去買泡泡糖遮味。
呼格吉勒圖在返回途中,想起自己沒帶家門鑰匙,若下夜班回家會打擾家人休息,便決定順路回趟家取鑰匙。從卷煙廠到家的這條幾百米小路上,有一個毛紡廠宿舍的公共廁所。當他經過公廁時,突然聽到女廁所內傳來陣陣喊叫。出于好奇與本能,他停下腳步,然而喊叫聲很快戛然而止,四周陷入詭異的寂靜。
呼格吉勒圖有些害怕,沒有回家就徑直返回了卷煙廠。但內心的不安讓他難以平靜,思索再三,他找到閆峰,焦急地說:“女廁所出事了,你跟我一起出去看看。” 閆峰雖滿心疑惑,但還是跟著呼格吉勒圖來到了公廁。兩人壯著膽子,走進黑暗的女廁所,閆峰掏出打火機照亮,眼前的一幕讓他們驚恐萬分 —— 在廁所坑位中間半人高的隔墻上,躺著一個下身裸露的女人,一動不動。
驚慌失措的兩人,第一時間跑到馬路對面的治安崗亭報案。執勤警察起初以為是年輕人惡作劇,并不相信他們的話,直到呼格吉勒圖焦急地拉著警察往外走,且之前從廁所出來的兩位老太太也前來報案,警察才意識到事態嚴重,與眾人一同前往女廁所查看,此時確認女子已經死亡。
隨后,呼和浩特新城區(今賽罕區)公安分局接警趕到現場,并要求報案人閆峰和呼格吉勒圖到派出所錄筆錄。
冤屈的開端:從報案人到嫌疑人
誰也未曾料到,這一正義的報案之舉,竟成了呼格吉勒圖噩夢的開端。當晚,閆峰和呼格吉勒圖被押往新城分局,分別接受單獨審訊。
閆峰回憶,僅僅是講述從發現到報警的過程,他就被警察反復詢問了十幾遍。警察不斷誘導他說出呼格吉勒圖的 “不良行為”,甚至欺騙他說呼格吉勒圖已經認罪,再為其說話就是包庇。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閆峰無奈說出呼格吉勒圖曾和自己開過與女性有關的黃色玩笑。在那個情境下,這本是年輕人之間常見的調侃,卻被警方視為關鍵線索。
而隔壁審訊室里的呼格吉勒圖,命運更為悲慘。從夜里 12 點左右開始,閆峰就聽到隔壁傳來桌椅挪動的聲音,以及呼格吉勒圖痛苦的呻吟聲。閆峰明白,呼格吉勒圖被打了。這種痛苦的聲音斷斷續續持續了很久。第二天早上,閆峰準備離開時,趁著警察開門請示的間隙,從門縫中看到呼格吉勒圖半蹲著,被鎖在暖氣片上,頭上還戴著一頂摩托車頭盔,防止他自殺。這一眼,竟成了兩人的最后一面。
據 1996 年 4 月 20 日《呼和浩特晚報》的一篇法制通訊記載,呼格吉勒圖在審訊過程中 “狡猾抵賴”,案情一度陷入僵局。市公安局局長王智聽取情況后,作出指示:檢驗呼格吉勒圖指甲縫內的附著物;讓呼格吉勒圖丟掉僥幸心理;重視審訊環節,從供詞中找破綻,一追到底。在這些指示下,警方加大審訊力度,兩天之后,呼格吉勒圖 “認罪” 了。
在那份唯一的有罪口供里,呼格吉勒圖描述自己溜進女廁所企圖強奸,將女子擄住、掐住咽喉致其死亡,之后回廠叫閆峰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報案則是為了轉移警方追查目標。警方還提取了呼格吉勒圖指縫的附著物和受害人楊某進行血型比對,結果顯示 “血樣完全吻合”。至此,警方認定報案人呼格吉勒圖就是兇手,案件移送檢察院。
然而,在案件移送檢察院一周后的一份筆錄中,呼格吉勒圖開始喊冤。他表示在公安局審訊時,遭遇逼供誘供,警方不讓他解手,稱只要承認殺人就可以去尿尿,還騙他說受害人沒死,承認后就能立刻回家。
對于所謂的 “犯罪事實”,呼格吉勒圖稱是自己在無奈之下編造的,受害人身上衣物等特征都是他猜測的,他堅稱自己沒有掐過那個女人。但遺憾的是,這份筆錄在當時并未引起重視,檢察官一句 “你胡說”,就輕易否定了呼格吉勒圖的翻供。
司法的失衡:草率定案與倉促判決
彼時,全國正處于 “嚴打” 運動期間,追求 “從重從快” 打擊犯罪。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檢察院和法院提前介入一些重大案件,雖本意是加快批捕審判進程,但在某些時候,卻破壞了公檢法之間相互制約的機制,使其變成了互相配合的關系。
1996 年 5 月 17 日,呼和浩特市檢察院以呼格吉勒圖涉嫌流氓罪、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僅僅 6 天后,5 月 23 日,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就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呼格吉勒圖始終堅稱自己無罪,向內蒙古高院提出上訴。
然而,13 天后,6 月 5 日,內蒙古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6 月 10 日,呼格吉勒圖被押往刑場,執行槍決。行刑地點位于距呼市 50 公里的霍寨溝,呼格吉勒圖和其他 4 名年輕男子背靠著山腳,跪在地上,面前是 4 個深大坑。
令人痛心的是,槍聲響起了 5 次,法醫驗尸時發現呼格吉勒圖被補了一槍,后腦射入的第一槍子彈從左眼沖出,之后補的一槍從太陽穴射入,震裂了他的半邊臉頰。
從 4 月 9 日案發,到 6 月 10 日執行槍決,僅僅 62 天,一個年輕鮮活的生命就此消逝,呼格吉勒圖的人生永遠定格在了 18 歲。這起案件處理得如此倉促,諸多證據疑點未得到充分調查核實,就匆忙結案,為日后的冤案平反埋下了伏筆。
正義的曙光:真兇現身與冤案重審
時光匆匆,呼格吉勒圖含冤而死 9 年后,2005 年,另一起系列命案的嫌犯趙志紅被捕。趙志紅供述的第一起案件,竟然就是當年被判定為呼格吉勒圖犯下的毛紡廠公廁強奸殺人案。趙志紅詳細描述了犯罪過程,其供述的諸多細節與當年案件情況高度吻合,這使得呼格吉勒圖案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和尚愛云,在得知趙志紅供述后,內心燃起了為兒子討回公道的希望之火。多年來,他們承受著 “強奸殺人犯父母” 的污名,抬不起頭,兒子墓碑上甚至不敢刻生卒年月。但此刻,他們決定為兒子的清白不懈奔波。他們四處上訪,尋求真相,不放過任何一個為兒子洗刷冤屈的機會。
在呼格吉勒圖父母的堅持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注下,2014 年 11 月 19 日,內蒙古高院作出再審決定,對案件依法再審。經審理,內蒙古高院認為,原審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流氓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014 年 12 月 15 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正式宣布:呼格吉勒圖無罪。這遲到的正義,歷經 18 年,終于降臨。
后續的救贖:國家賠償與司法反思
呼格吉勒圖被宣告無罪后,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序,依法依規對呼格吉勒圖案負有責任的 27 人進行了追責。同時,內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呼格吉勒圖父母國家賠償金共計 2059621.40 元。
這一賠償決定,在一定程度上慰藉了呼格吉勒圖父母多年來遭受的巨大痛苦,也彰顯了國家對重大刑事冤錯案件有錯必糾的決心。
呼格吉勒圖案在中國法治史上有著特殊意義,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 2014 年全國 “十大典型刑事案件” 之首,寫入國務院發布的《人權狀況白皮書》。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依法治國的典型案例,標志著司法機關一系列防范和糾正冤假錯案的努力進入新階段。
通過這起案件,我們深刻認識到,司法公正的底線不容觸碰,每一個司法案件都關乎當事人的生命與尊嚴,關乎社會的公平正義與法治信仰。在追求打擊犯罪效率的同時,絕不能忽視程序正義和證據的嚴謹性,必須確保每一個判決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呼格吉勒圖的悲劇不應被遺忘,它時刻警示著司法工作者,要以嚴謹的態度、專業的精神對待每一起案件,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亮法治的每一個角落,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上演。
參考資料:《18 年后啟動再審宣告無罪的呼格吉勒圖案》 -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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