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通“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業務”的通知
圖源: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住房公積金數字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建金[2022]82號),為提升跨地域協同服務效能,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與住建部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平臺對接,上線“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功能,主要適用于繳存地與貸款地不一致的職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業務功能介紹
職工在貸款地(非繳存地)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置住房后,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通過住建部“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平臺”(原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發起申請,提取繳存地中心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一)提取模式和提取類型
1、提取模式:采用“報銷模式”,即先完成還款,再進行住房公積金提取。
2、提取類型:單筆提取、按月約定提取。單筆提取指單次進行住房公積金提取;按月約定提取指每月按照約定信息進行住房公積金提取。
3、提取限額:單筆提取與按月約定提取的最高可提取額均為上月還款額。若單筆提取金額超過賬戶余額,職工可調整提取比例,選擇按月約定提取。
(二)提取人范圍
提取人范圍限定為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即: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繳存,在異地公積金中心貸款且尚未結清貸款的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
(三)提取申請發起
繳存人需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平臺發起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申請(貸款數據由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提供)。在申報頁面需準確填寫以下信息并提交:
1、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戶籍地址。
2、收款賬戶開戶銀行(僅限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興業銀行五家銀行)。
3、收款賬戶銀行卡號(僅限于提取人本人一類銀行卡)。
4、提取人本人手機號碼。
5、單筆提取時填寫申請提取金額;按月約定提取時填寫提取比例、約定提取開始日期與結束日期。
6、若共同借款人申請提取,還需要同步填寫主借款人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與主借人關系、貸款中心、房屋坐落、借款合同編號、約定提取的提取比例或單筆提取的提取金額。
(四)提取金額說明
1、單筆提取:單筆提取金額必須填寫頁面顯示的最高可提取金額(即上月還款額),填寫其他金額無效。如果公積金賬戶余額低于上月還款額,則當月無法辦理提取。
2、按月約定提取:提取金額=上月還款金額×提取比例。如果公積金賬戶余額小于約定的月提取額,同樣無法辦理提取。
3、上月還款金額由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提供,若無法獲取還款數據,當期不予提取,也不對既往未提取月份進行補提。
4、輸入金額單位為“元”,需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提取金額到賬時間
1、單筆提取:申請提交成功后,資金將于1-3個工作日內到賬。
2、按月約定提取:申請提交成功后,我中心會在每月的1號、5號、10號、15號、20號、25號及月底等特定時間,前往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批量獲取繳存職工上月還款數據,成功獲取數據后,資金將于1-5個工作日內到賬。例如:職工本月11日簽約,中心會在15日去平臺獲取還款數據,若獲取成功,16日支付;若未獲取成功,20日繼續獲取,21日進行支付,以此類推,若月底仍未成功獲取數據,則本月約定提取失敗。
二、操作步驟
(一)單筆提取:打開微信,進入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小程序,選擇“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點擊“單筆提取”,按系統提示操作并提交即可完成申請。
(二)按月約定提取:在微信中打開全國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小程序,選擇“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點擊“按月約定提取”,按系統提示操作并提交即可完成申請。
三、其他事宜
(一)在2025年5月20日前辦理過“償還上一年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業務”的繳存職工,如需再次辦理該業務,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預約提取業務后前往線下柜臺辦理。
(二)辦理過程中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1反饋。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5年6月10日
來源: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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