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醫療器械經銷商聯盟
編輯:江講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且24小時后方可轉載!
為期一年!
嚴查耗材集采執行
6月13日,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關于江西省醫藥價格和采購服務中心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數據支撐服務項目(采購編號:JXGZ2025-06-1209)電子化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根據文件,為做好集中帶量采購的提質擴面,江西省計劃引入第三方,通過大數據分析手段,對全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采數據進行分析管理,助力完成省集采中選結果落地執行的數據維護工作。
本次大數據分析管理的對象,主要包括:
1、網上采購交易數據分析。根據集中采購需求,按采購金額、采購數量、產品分布和競爭性等要求,對全省藥品醫用耗材進行數據分析。
2、企業報名和醫療機構報量數據管理。收集、匯總、整理企業報名材料和產品信息,并對醫療機構的報量數據進行分析。
3、采購需求和協議量數據處理。根據帶量采購采購文件和中選結果,分析處理醫療機構采購需求,轉換形成協議采購量,形成數據報表。
4、對中選產品數據進行維護,動態更新,及時跟進落地執行情況。最終完成江西省牽頭集采的數據服務工作,完成20批次集采中選結果落地執行的數據維護工作。
本輪數據管理的周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預計接下來一年內,在大數據手段加持下,針對江西全省的藥品和耗材集采執行的監管行動將全面啟動!
可見,耗材集采的執行的質量管理,已成為當前監管的重點。這不僅影響醫療機構,集采執行環節中的供應配送環節的廠家、代理商都將成為嚴管的對象。
值得注意的是,這場醫療耗材集采執行的影響范圍不止在江西省內,近期廣東、內蒙古、北京、山東等多地部門均對集采執行環節進行大數據動態監管,甚至部分地區已展開集采執行檢查行動。
大數據技術強化監管!
劍指大批醫院、經銷商...
6月9日,廣東省江門市醫保局發布《2025年江門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情況數據分析服務項目采購公告》。同樣計劃引入第三方,通過信息化手段,對集采數據情況整體進行分析和監控。
江門市要求,從2025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展開為期一年的集采執行監管行動,內容包括:
1、通過數據手段對過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價格進行整理,指導醫療機構與平臺續訂新的合同協議;統計分析集中帶量采購各批次執行和完成情況。
2、每月結束后次月10日前提供當前執行中的集采完成情況數據;每季度、年度結束后按要求提供采購情況分析報告。確保完成集采落地執行。
6月11日,烏海市醫保局召開全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情況分析工作會,對公立醫療機構2025年1季度的集采情況進行分析。
此次監管涉及3個批次集采藥品和10類醫用耗材,烏海市醫保局通過提取各批次集采序時進度、監控集采品種使用情況,對采購數據異常和集采進度完成較慢的公立醫療機構進行跟蹤,督促醫療機構優先使用集采產品,保質保量完成各階段采購執行任務。
此外,在這場整改風暴中,監管范圍開始由院內擴大至院外。不僅僅是醫療機構,在采購供應環節的供應商、代表也將面臨監管。
如北京市醫保局此前組織開展“人工關節國采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其中就要求醫院自查后應約談供應非中選組套產品較多的經銷商:
重點針對“重組”中選部件、混用中選和非中選部件高價銷售的不規范做法,應要求其作出書面承諾,拒不整改的,可要求中選企業更換經銷商。
可見,伴隨集采的持續擴圍,集采執行環節的監管,尤其在質量方面的監管正在進一步強化。
越來越多地方對耗材的集采執行環節上進行細化監督,同時在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下,集采執行過程中的異常環節也將迎來深度整治。
多地發布新規
耗材集采執行,監管升級!
當前,集采執行的質量管理,已成為國家監管的重點工作項。今年2月,國家藥監局在“醫療器械飛行檢查工作交流會上”就透露出:
將繼續聚焦集采中選、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等重點品種、注冊人委托生產等重點環節,組織開展飛行檢查。進一步釋放出嚴查集采執行的強烈信號。
基于此,地方層面,近期也紛紛出臺文件新規,進一步細化醫療耗材集采的執行監管方案......
6月5日,北京醫保局發布《關于完善醫藥集中帶量采購和執行工作機制的通知》。明確醫療機構應確保承擔約定采購量的中選藥品和耗材及時進院。
并要求集采結果落地執行第3個月起,各區醫保部門要組織對本區域醫療機構中選藥品和耗材進院情況開展問題排查,督促尚未完成進院采購的醫療機構盡快完成中選藥品和耗材進院工作。
此外,針對集采執行中存在的不合理行為,設置問題線索舉報渠道和違規通報懲治:
動態監測每個采購品種、每家醫療機構的采購進度、采購量占比情況,對出現異常的,通過信息系統自動示警。
對于不合理大量使用同質效高價非中選藥品的科室和醫生予以定期通報。
對無故不按規定優先使用中選藥品和耗材的醫療機構,采取提醒教育、約談、通報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由醫保部門開展聯合約談,必要時將有關線索移交審計、紀檢監察機關。
5月,河南省也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執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出:
耗材帶量采購已經基本實現全范圍覆蓋。此前集采存在的執行問題,包括將中選或非中選醫用耗材部件組合形成高價系統(組套)使用、回款不及時、集采產品使用進度緩慢等,將迎來深度整治。
江西省醫保局也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醫藥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壓實醫療保障部門、醫療機構、醫藥生產企業、醫藥配送企業四方責任。同時明確:
各級醫保部門要依托招采子系統,實現需求填報、數據審核、協議簽訂、采購執行、問題反饋、監測通報等全流程管理,不斷提升對集采落地執行的信息化監測監管能力。
可見,在常態化集采環境下,此前集采過程中曾存在的執行問題,正在面臨更為嚴格的監管。
隨著各地部門對集采執行環節的監管落地,從成本到定價、從中選到配送、從院內到院外......集采執行全環節的清查戰線全面拉開,所有參與集采的醫院、企業務必重視起來。
注: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本文中對官方政策的相關解讀,僅代表本平臺觀點,內容以官方文件為準。如有平臺轉載本篇文章,須自行對該篇文章負責,醫療器械經銷商聯盟不對轉載引起的二次傳播影響負責,轉載請后臺聯系編輯。
1
2
3
4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