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新海可能是中國近年最殘的連環殺手之一,五年內,他橫行四省,作案24起,殺人67名,直至河北被捕,被捕后他口出狂言:
“我在殺人的時候我只是感覺到自己有一種那種心里的一種欲念,至于殺人他們該不該死,他都不是我關心的問題。”
是什么原因讓一個農家少年變成殺人惡魔?他又何以能作惡數年后落入法網?
2003 年 11 月 5 日 15 時 30 分,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大院內氣氛肅穆。18 名身著警服的民警整齊列成兩排,6 名武警戰士身姿筆挺,周身散發著莊嚴的威懾力。
此時,3 輛警車依次駛入院內,一名身高約一米六的男子被兩名武警押解下車。當套在他頭上的專用頭套猛然摘除時,他的雙腿瞬間發軟 ,不知是因沉重鐐銬的拖拽,還是被眼前的陣勢震懾,最終幾乎是被武警架著進入訊問室。
被鎖進審訊椅后,他卻仍認真地系好衣扣、拽平褶皺、撣去塵土,極力維持著外表的 “體面”。
3個多小時后,楊新海無法用自己詭詭辯去回答民警的詢問,他的眼睛朝著天花板盯了一會兒,里面噙滿淚水,說道:
“看樣子你們是認準我了,要不然也不會這么擺這么大陣勢,我知道我今天躲不過去,你們拿地圖地圖來我告訴你們,在哪里殺過人”。
而楊新海指出了從自己從2000年。10月2日開始。致使67人死亡、5人重傷,23人被奸尸。此外,他還交代自己曾經在山東的慶云、河北的石家莊踩點預謀作案3起。
為何會讓一個老實巴交的男人變成了心狠手辣的屠戮者呢?這還得從他的家境說起……
楊新海小時候家境貧寒,讀書時同學們都在食堂吃午飯,而他只能吃饅頭開水充饑,性格孤僻的他沒有什么朋友,這種落差感,讓他覺得自己低人一等。
楊新海的家是這個貧困鄉村里最貧困的家庭之一。楊新海兄妹6人,他排行第四,上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下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楊新海性格老實沉悶,幼年喜歡幫家里放牛放羊養家糊口楊新海還會畫畫,又由于勤奮好學,學習成績也好,一度成為全家人的希望。
初中畢業后,盡管家境十分困難,但家里還是繼續花錢供他在油坊店鄉中學讀高中。
在兄弟姐妹中,楊新海是唯一一個踏入高中校門的孩子。高中住校期間,同學們大多從家中帶糧食換成飯票用餐,而他卻常常只能以自己煮的野菜或簡單燒飯充饑。
從天堂到地獄,只有一步之遙。走上了殺人這條路,是因為兩個女人信誓旦旦的女友背叛了楊新海,另一個因為拒絕楊新海的侵犯而使楊新海受到傷害。
1993年,楊新海因為扒竊被石家莊市公安局,勞教時,一個姑娘對他海誓山盟,說一定等他回來結婚。勞教期間,他的誓言成了楊新海的精神支柱。
在楊新海釋放之日,果真是她的出嫁之時,但是新郎卻不是楊新,楊新海身高不足一米六在一般姑娘的眼里就是殘廢。
所以平時楊新海總覺得低人一等,女友的離去使他倍感屈辱他固執的認為那個女人之所以這樣做就是要讓他出洋相,讓他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
1996年寂寞難耐的楊新海在本縣一處偏僻地碰見一個女人,邪惡的欲火一下子被點燃。
但是最后不但女人跑了,他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在監獄里勞改了4年,提前一年釋放。情感的變化讓楊新海的自尊心受到了挫折。
從那個時候起,他對女人的仇恨就像一顆種子埋在了心里。第一次殺人時,他也害怕,這是殺人,是要償命的。不過很快,慌張、恐懼就像鮮血一樣凝固,他開始了真正嗜血狂魔的惡歲生涯。
4年時間,他流竄4省22個市縣區,搶劫、殺人、故意傷害作案26起,殺死67人,傷了10個人,創造了這一系列觸目驚心的數字。
而楊新海作案的特點極為奇怪,他在貧困的農村殺人搶劫,然后在較為富裕的小城鎮消費,他從未選擇在城市動手。
民警分析,可能是對于北方農村的熟悉使楊新海感到安全,有一次在山東曹縣作案前,楊新海曾經在菏澤市一家洗浴中心接受服務時被價格欺詐,多花了200元。一氣之下,他騎車趕到曹縣農村作案。
2003年4月2日,他在山東省曹縣桃源鄉入室搶劫殺死兩人,犯下了滔天大罪的大案,但是突如其來的流感卻讓全國的村鎮加強了對外來人員的盤查,楊新海罪惡的腳步也被有效的遲滯。
那些日子,楊新海在河南省正陽縣,為了減少被檢查的次數,他白天在城市邊緣地帶轉來轉去,晚上就睡在了城市站外的廣場上。
之后。他非但沒有放棄作惡的念頭,反而決定往北走,他就像一個有了罪惡原動力的雞蛋,不撞個粉身碎骨是停不下來的。
于是,在2003年8月5日凌晨,在河北省邢臺縣祝村鎮李道村發生了村民孫勝軍妻子李樹芝、女兒孫媛媛被殺死的慘案。3天后,石家莊市橋西區東梁鄉村某蔬菜園里,一個5口之家遭遇滅頂之災。兩名女性受到楊新海的侵犯。
然而警方排查了很多次,范圍逐步擴大到鄰近的鄉村,但是在近一年時間內卻沒有什么收獲。而這次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楊新海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于2003年11月5日晚上向警方初步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的犯罪事實。
楊新海入獄后,和其余20多名罪犯,共同關押在河南省漯河市看守所東頭的一間大獄中,除了每天24小時帶有重達20多公斤的手銬腳鐐外,他沒有享受任何“特殊待遇”,吃住起居均和其他犯人一樣。
而楊新海是一個對自己的外在形象十分看重的人,被抓捕后,他一遍遍的整理衣服,衣扣一定要端正,衣角一定要平整。
盡管平時他大都睡在公園里、車站前,但衣服稍微一臟就去住旅店,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洗洗衣服。
而在法庭上,當法官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你怎么看待那些被殺死的人?而楊新海的回答讓人感到徹底的驚悚。
他說,我沒有想過,法官繼續問道:“你覺得他們該死嗎?我不知道你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給社會帶來什么影響”。
他淡然的說道,社會?什么叫社會,跟我有關系嗎?而他最后最感激的人是警察。他說自從被抓住以后,警察給我買來了兩套新衣服,我長這么大,從來沒有人這樣關心我。
2004年2月14日,楊新海被執行死刑。前法官。對,他說今天上午要對你執行死刑。楊新海淡然的回答道,知道了。
隨后,楊新海需在死刑裁定送達書上簽字。當筆尖落下寫下自己名字時,他的手微微顫抖 , 他已記不清這一天的確切時間,在法官提示下才寫下 “2004 年 2 月 14 日 8 時 44 分”。
簽字完畢,他被帶出法庭押赴刑場。隨著一聲槍響,這個雙手沾滿 67 條人命的殺人惡魔終于得到了應有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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