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暉
6月23日,在第38個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同時介紹四川省涼山州法院開展禁毒工作的成效經驗。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五庭庭長李睿懿說,各級人民法院始終貫徹從嚴懲處總方針,嚴字當頭,保持對毒品犯罪高壓嚴打態勢。
“特別注重依法嚴懲走私、制造、大宗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依法嚴懲具有武裝掩護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查緝等嚴重情節的犯罪分子,依法嚴懲毒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主犯、再犯、累犯和毒主、‘金主’、雇主,對其中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重刑乃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秦海也進京參加了本次發布會。在發布會上,他介紹了涼山禁毒經驗。
他提到,我們開展打擊有組織販賣、運輸毒品專項行動,組織精干力量在涼山公開開庭,嚴懲組織、領導販運者,形成強大震懾,有力根除有組織的毒品犯罪。
聯合公安、檢察部門開展“打擊整治外流販毒”專項行動,2017年以來,涼山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刑罰以上2741人,毒品中轉集散地為涼山的案件較峰值時期下降99.96%,形成“本地人不敢販、外地人不敢運”的震懾效應,徹底阻斷緬北毒品“由滇入川”“北上西進”運輸線。
在發布會上,秦海還提到了兩個大毒梟。
他說,“依法嚴懲走私、制造、大宗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對糾集12人長期盤踞緬北向境內大肆走私、販運毒品的爾古達哈、槍殺緝毒警察的阿約干子等毒梟從重處罰。”
爾古達哈、阿約干子已被判死刑。
2022年6月,四川省高院對爾古達哈、董若輝等12名被告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敲詐勒索、故意傷害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其中,爾古達哈、董若輝、趙億三人被判處死刑。
法院二審審理查明,2017年4月,爾古達哈因故意傷害他人負案潛逃至緬甸,靠賭博籌集到一定資金。2018年初,爾古達哈籌劃從緬甸老街等地向國內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組織董若輝等人通過互聯網誘騙國內求職人員至緬甸,迫使被招募人員向國內走私、運輸毒品。爾古達哈邀約他人對組織內成員進行監控,該組織成員還威脅恐嚇被招募人員及其家屬勒索錢財。
該犯罪組織在緬甸多地建立發貨點或吞毒點,并在成都、昆明等地建立排毒點,接收毒品并交與下家,作案20余起,形成了從緬甸邊境至四川、云南等地的走私、販賣毒品通道,走私、販賣、運輸毒品30余千克,非法獲利數百萬元。
阿約干子在2019年被執行死刑。
阿約干子2015年4月26日攜帶毒品途經川陜交界的京昆高速陜西入口時,被陜西警方現場查獲。因被告人阿約干子患有嚴重傳染疾病,被陜西省略陽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后阿約干子一直潛逃。
2016年7月15日,略陽縣公安局將阿約干子列為網上逃犯通緝。2017年6月10日,公安機關對在逃犯阿約干子實施抓捕時,被告人為抗拒抓捕拿出藏匿于隨身攜帶挎包內的手榴彈,兩次投擲,致3名民警1名群眾受傷,趁爆炸之機被告人阿約干子逃離現場。
2017年6月14日,布拖縣公安局專案組根據線索,組織民警對阿約干子藏匿地區搜捕。在搜捕過程中,阿約干子舉槍向搜捕民警射擊,造成搜捕民警一人犧牲,兩人受傷。開槍后,阿約干子逃離現場。次日,阿約干子在其親屬規勸下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雖然阿約干子作案后在親友規勸、陪同下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但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2019年3月1日, 阿約干子與家屬會見后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數據顯示,2024年四川法院一審審理涉毒案件1866件,較毒情嚴峻的2017年下降79.05%,其中涼山法院2024年共審理涉毒案件110件,新發案件僅19件,較2017年下降91.53%。
秦海說,四川法院將繼續把涼山禁毒經驗挖掘好、總結好、推廣好,不斷鞏固拓展禁毒斗爭形勢整體向好態勢,努力奪取新時代禁毒人民戰爭新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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