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已經建立幾十年或十幾年的鐵道兵、工程兵和基建工程兵相繼撤銷編制,一部分編入其它部隊,大部分就地脫下軍裝,上交部隊軍事設施和裝備,成為地方鐵路、工程和基建單位。
在這些部隊撤編時,首先上交的就是部隊裝備的各種輕重型武器裝備和彈藥。
有人問了,鐵道兵、工程兵和基建工程兵的主要任務是修建鐵路、建設軍事基地設施和國家大型民用建筑,為什么還要配備武器裝備呢?答案非常簡單:他們是軍人是部隊。
是軍人就要有武裝,是部隊就要裝備武器。這是天經地義的。想當初我在無線電通信部隊當兵,一個電臺里也配備一支五六十沖鋒槍,臺長和干部配備五四式手槍。軍人沒有槍就不是軍人,軍隊沒有槍就不是軍隊。
鐵道兵、工程兵和基建工程兵雖然沒有作戰和軍事訓練任務,主要任務是建設和維護,但每年也需要拿出一定的時間進行軍事訓練,各類槍支都必須會使用。
這些部隊裝備的槍支彈藥與步兵連隊不一樣,比較少。通常干部裝備有手槍,一個排裝備少量的五六式沖鋒槍和半自動步槍,像輕機槍和重機槍一般不裝備。一些重武器主要裝備在這些部隊中的警衛部隊里。警衛部隊的職責,是保障這些基建工程部隊的人身和物資裝備安全的。
至于有些人說這些部隊還裝備高射機槍和高炮,應該沒有錯。當年一些鐵道兵和工程兵支援越南老撾時,部隊就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對空作戰武器,用來防空的。沒有出國任務的部隊,是不會裝備這些重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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