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觀健康
經濟觀察網訊 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10件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顯示,某公立醫院院長利用職務之便,長期非法販賣麻精藥品牟利,事發后補開紅處方,對抗審計、偵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案例披露,蘇某和長期擔任某公立醫院院長,具有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資格。2013年1月至2021年12月,蘇某和利用職務之便,以該醫院名義分別向兩家醫藥公司申購鹽酸哌替啶片劑(杜冷丁)53.6萬片。蘇某和為非法牟利,未將上述杜冷丁片劑交醫院庫房存放,而是私自加價出售,除部分賣給癌癥患者外,剩余約38萬片以每片1.5元至7元的價格多次販賣給無業人員黃某營(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累計獲利100余萬元。 后黃某營將從蘇某和處購得的杜冷丁片劑又加價販賣給毒品犯罪前科人員余某龍、邵某連(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
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和以牟利為目的,非法販賣鹽酸哌替啶片劑致流入毒品市場,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蘇某和明知大量鹽酸哌替啶片劑流入社會極有可能被濫用,仍利用公立醫院院長身份,大量購買并非法銷售,獲取巨額利益,犯罪持續時間長、次數多、數量大,社會危害極大。蘇某和還在事發后大肆補開紅處方,對抗審計、偵查,罪行特別嚴重。
據此,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蘇某和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編輯 杜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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