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聯合發布通知,開展 2025 年度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該行動旨在加速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與智能化升級,打造智能制造 “升級版”。按照《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2025 年版)》,智能工廠分為基礎級、先進級、卓越級和領航級四個層級進行培育。
一、基礎級和先進級智能工廠:普及與區域標桿打造
(一)基礎級智能工廠
基礎級智能工廠重點聚焦數字化改造與網絡化連接,推動制造業數字化普及。這類工廠圍繞智能制造典型場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和系統,實現核心數據實時采集、關鍵生產工序自動化以及生產與經營管理信息化。
企業在建設基礎級智能工廠時,可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 年版)》,在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生產管理、運營管理等環節開展工作,其中生產作業環節為必選項。在工廠建設方面,需開展產線級、車間級數字化規劃與建設,并部署安全可控的相關裝備、軟件、系統和數字基礎設施。研發設計環節要進行產品、工藝數字化研發設計。生產作業環節需對關鍵裝備進行數字化改造,實現工藝優化升級、裝備與系統的網絡化連接及實時監控,以及關鍵生產工序自動化。生產管理環節通過應用信息系統,管理作業計劃、產品質量、設備資產、生產物料等,實現關鍵生產過程精益化。運營管理環節則應用信息系統管理采購、銷售、庫存、財務和人力資源等,實現經營數據精準核算和績效指標量化評估。
(二)先進級智能工廠
先進級智能工廠是在基礎級智能工廠的自評基礎上開展建設的,聚焦數字化轉型與網絡化協同,打造區域行業領先的標桿。與基礎級相比,先進級智能工廠在建設內容上更加豐富和深入,要求至少覆蓋生產作業、生產管理、運營管理三個環節。
在工廠建設方面,需開展車間級、工廠級數字化規劃與建設,對工藝路線、產線布局和物流路徑等進行仿真,并廣泛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和系統。研發設計環節不僅要進行產品、工藝的數字化研發設計和仿真迭代,還要應用數字化設計工具,實現產品設計、工藝設計數據的統一管理和協同。生產作業環節開展關鍵裝備和工序數智技術應用,實現關鍵裝備異常預警、關鍵工序在線分析優化、關鍵生產過程精準控制以及產品關鍵質量特性數字化檢測。生產管理環節通過對生產過程、倉儲物流、設備運行、產品質量等進行數字化集成管控,應用數據分析工具,實現高效輔助計劃排產和業務流程協同管理,并開展安全能源環保數字化管控。運營管理環節通過經營管理與生產作業等業務的數據集成貫通,應用數字化管理工具,實現成本有效管控、訂單及時交付、績效指標動態評估等,并開展供應鏈數字化管理。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組織規上企業開展基礎級智能工廠自評自建。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做好本地區先進級智能工廠培育認定,有關中央企業做好本集團先進級智能工廠培育認定,并將先進級智能工廠名單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有關中央企業同步報送國務院國資委(科技創新局)。
二、卓越級智能工廠:全國領先標桿的塑造
1.申報條件
主體資格:申報主體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行業特殊情況允許法人分支機構申報),且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已有基礎:申報主體必須已完成智能工廠建設并獲評先進級智能工廠,智能制造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同時開展了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探索,并達到卓越級智能工廠要素條件要求。
配合義務:申報主體需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2.組織實施
申報材料準備:申報主體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 年版)》和《要素條件》,按照《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編制申報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申報主體需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且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項目推薦: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多部門組織本地區的項目推薦工作,有關中央企業組織本集團的項目推薦工作。根據 2024 年工業增加值排名,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推薦項目數量限制。例如,2024 年工業增加值排名前 10 位的省(區、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 40 個;排名第 11 - 20 位的省(區、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 30 個;其他省(區、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 20 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中央企業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 5 個;計劃單列市的項目由所在省統一推薦。
審核報送:推薦單位應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前完成線上審核,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并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報書(須與線上填報一致)、推薦匯總表、推薦函各 1 份,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有關中央企業同步報送國務院國資委(科技創新局)。
評審認定與推廣: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多部門組織卓越級智能工廠評審認定、名單發布和宣傳推廣。
三、領航級智能工廠:全球領先的未來制造探索
1.申報條件
主體資格與基礎要求:與卓越級智能工廠申報條件類似,申報主體在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特殊行業允許分支機構申報),并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行業地位與資源投入:申報主體須為本行業本領域領軍企業,核心產品具有全球競爭力,且具備必要的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投入領航級智能工廠建設。
已有成就與變革探索:申報主體須已獲評卓越級智能工廠,智能制造達到全球領先水平,并按照領航級智能工廠要素條件要求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廣泛深度應用,開展未來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運營管理等各環節智能化變革。
配合義務:同樣需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2.組織實施
申報流程:申報主體參考相關指引和條件,按照《領航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編制申報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且確保無涉密信息。
推薦限制: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多部門組織項目推薦工作。根據 2024 年獲評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數量,不同省(區、市)有不同的推薦數量限制。如 2024 年獲評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數量超過 20(含)個的省(區、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 3 個,10(含) - 19 個的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 2 個,少于 10 個的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 1 個,計劃單列市和有關中央企業的項目由所在省(區、市)統一推薦。
審核與報送:推薦單位在 2025 年 8 月 1 日前完成線上審核,按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報送相關紙質材料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評審與核查: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多部門組織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開展領航級智能工廠材料評審和現場核查,確定培育對象名單并發布。
培育與驗收:培育對象在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指導下開展建設,培育期不超過 2 年。達到培育目標后,企業提交驗收申請,經推薦單位初審,六部門組織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進行驗收認定,并發布名單和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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