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結娛樂圈頂流陣容的電影《醬園弄·懸案》終于上映,但卻迅速引發了巨大爭議。
影片由陳可辛執導,章子怡、易烊千璽、梅婷、趙麗穎、楊冪等一線明星齊聚,題材聚焦殺夫奇案,帶有濃厚的獵奇色彩。同時,這是章子怡離婚后的首部電影,自立項以來熱度不斷。她曾在活動中表示:“感謝這個角色,給了我一次重新起航的機會?!?/p>
導演陳可辛稱,第一次看劇本時,腦海里就浮現出章子怡的臉。/ 電影《醬園弄·懸案》劇照
盡管不少觀眾認可《醬園弄·懸案》在視聽呈現上的精致細膩,但更多觀眾表示失望,紛紛調侃:
“花九九八十一道工序,最后做了一盤涼拌黃瓜?!?/strong>
批評的焦點集中在劇情上。原本兼具時代背景、社會情緒與性別議題的故事,被處理得松散拖沓,支線紛雜,主線不明。導演似乎想刻畫個體命運的掙扎,卻不舍宏大敘事,強行嵌入法律與權力的博弈,被觀眾質疑“什么都想講,卻什么都沒講透”。
隨著爭議的不斷升溫,越來越多觀眾開始關注這部電影背后的真實案件。1945年3月,上海醬園弄發生一起震驚全城的命案:身材瘦小的詹周氏手刃親夫,并將其肢解成16塊。盡管案件一審被判死刑,詹周氏最終卻逃過一劫,活到了上世紀九十年代。
《社會日報》關于醬園弄案件的報道,當時很多新聞媒體報道這一案件
這起案件因其離奇情節與深遠影響,與“臨城劫車案”“清東陵盜寶案”“廬山刺蔣案”并列為“民國四大奇案”。
即便時隔多年,重讀此案依舊令人震撼。正如導演陳可辛所言,“我在這里面看到詹周氏跌宕起伏的一生,以及那個復雜年代里百態人生的縮影?!?/strong>
這不僅是一場家庭悲劇,更是時代的鏡像,折射出社會變遷中的個體困境,也提醒我們思考如何避免女性走向絕境。
一樁駭人聽聞的殺夫案
“詹大塊頭已經被我殺了,斬成16塊,裝在皮箱里。”
這是案發后,詹周氏對鄰居說出的第一句話。
時間回到1945年3月20日清晨,上海醬園弄85號。一樓的張氏像往常那樣出去打水,卻在扶梯邊看見大片血跡。驚恐之下,她沖進隔壁王瞎子家中,抬頭卻看到血水正從天花板滴落,滴在王瞎子的臉上。
王瞎子隨即跑到二樓敲門。那是一對夫妻的住所,丈夫名叫詹云影,妻子被稱為詹周氏。
門開了。詹周氏披頭散發、滿身是血,指著角落里的皮箱,聲稱自己殺了丈夫,將尸體裝了進去。
詹周氏原名杜春蘭,幼年父母雙亡,被周家收養后改姓周。她9歲隨養父來到上海,沒多久被賣去當鋪當丫頭。17歲時,當鋪老板娘將她許配給員工詹云影。
左:周春蘭 右:詹云影,圖片源于網絡
詹云影,身高一米八五,體重超過兩百斤,人稱“詹大塊頭”。他在典當行擔任朝奉,負責物品估價,是當時頗為體面的職業。21歲時,兩人正式成婚,杜春蘭變成“詹周氏”,他們共同搬入醬園弄85號二樓。
1899年建成的上海市黃浦區新昌路432弄,因“張振新醬園”而得名“醬園弄”,居住著許多普通市民和底層勞動者,生活條件普遍較差。如今,該弄堂已被現代化的商品房取代
起初,詹周氏以為自己找到了安身立命之所,沒想到這段婚姻很快成了噩夢的開始。
婚后僅兩個月,詹云影便暴露本性。他沉迷賭博,夜夜不歸,輸光了家中積蓄,甚至淪落到典當衣物的地步。更糟的是,他頻繁流連風月場所,還將他與情婦的私生子帶回家中,強迫詹周氏撫養。
家暴也接踵而至。每當詹云影在外受挫,他便回家對妻子拳腳相加,極盡打罵之事。
為了維持生計,詹周氏拜托鄰居幫忙,找了一份香煙廠的工作,卻被丈夫污蔑“工作是假,找男人是真”,在醉酒后將她打成重傷,臥床數日,詹周氏無奈被迫辭工。此時家中一貧如洗,連可以典當的物件都所剩無幾。
長期挨餓,加上持續的身體與精神折磨,詹周氏一度萌生自殺的念頭。1944年10月,她曾吞下“來沙爾”(煤酚皂溶液,一種消毒防腐藥)想要了卻殘生,被鄰居及時發現后救下。
求死無門,她只能繼續求生。鄰居們湊錢幫她買了菜刀、竹籃,她原打算沿街賣醬豬肉補貼家用,錢卻被詹云影搶走,再次輸光。
案發前夜,詹云影賭后而歸,面對詹周氏的幾句抱怨,他如往常那樣大罵毆打,持續近兩小時。拂曉時分,他倒頭睡去。詹周氏望著他熟睡的背影,婚后九年的屈辱與憤怒瞬間爆發。她拿起廚房的菜刀,朝詹云影頸部砍去,并將尸體分成16塊。
證據確鑿,供認不諱,動機明確。1945年5月3日,“醬園弄殺夫案”由上海地方法院公開審理。為慎重起見,法院特設合議庭,宣判:詹周氏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作案用的菜刀。
圖片源于《申報》截圖
一樁駭人聽聞的血案似乎塵埃落定:殺人者認罪伏法,法律予以回應。但誰也沒料到,這樁殺夫案背后,真正的風暴才剛剛開始。
當女性舉刀之后
謀殺親夫,分尸16塊,這樣的標題在任何年代都是頭條爆款,何況是在民智未開、風氣保守的民國。案件一經曝光,輿論嘩然,尚未宣判,各種傳聞已甚囂塵上。
首先,人們質疑的是詹周氏的作案能力:她身高不足一米五,體重不足八十斤,如何殺死近兩百斤的“大塊頭”丈夫,還能將其肢解?
按照彼時“無奸不成殺”的思維,坊間盛傳“案中有案”,媒體競相渲染為《醬園弄艷尸案》《風流寡婦肢解親夫》等標題,暗示殺夫案背后有第三者參與。
在審訊中,詹周氏先指認鄰居賀大麻子(賀惠賢)為同謀,此人在案發后離奇失蹤,警方調查后認定他與案件無關。接著,她又指控詹云影的朋友“小寧波”何寶玉,稱二人有染,共同策劃殺人。然而,“小寧波”也有不在場證明。詹周氏隨后改口,稱自己是出于報復才誣告。最終,兩個嫌疑人均被認定無罪。
左:賀惠賢,右:何寶玉
另一個爭議是:詹周氏殺人時是否精神失常?
2012年,一位叫沈子可的醬園弄居民在節目《天眼》中回憶,案發時他還年幼,清楚記得詹周氏曾對鄰居說,殺人前她總聽見一個聲音在耳邊低語:“殺掉他,你才有超生的時候,不殺他,你永遠不得翻身。”聽上去,詹周氏殺人時仿佛出現了幻覺。但當時的司法鑒定認為她神志清醒,具備完全刑責能力。
圖源節目《天眼》
隨著案件深入,詹周氏的過往被披露,社會輿論分裂成兩派。一派將她視作“現代潘金蓮”,堅持殺人償命;另一派則同情她的遭遇,認為她被逼到了絕路,呼吁法院從寬處理。
彼時,婦女解放思潮正在上海流行。知名作家蘇青在《雜志》發表《為殺夫者辯》,公開為詹周氏發聲:“唯有常年受屈的人,才心懷狠毒……做出驚天動地的事來,若萬人流血,便是英雄;若一人流血,是犯罪”。
蘇青將此案視為社會壓迫下的女性反抗,認為詹周氏“沒有父母,身邊沒有人關心她,也沒有負責的丈夫。”在這樣的困境下,她沒有自救的希望,唯一的選擇就是自殺,或者殺人。
蘇青是與張愛玲齊名的海派女作家的代表人物,被稱為“民國四大才女之一”,代表作《結婚十年》《飲食男女》等
在蘇青的推動下,《雜志》連續刊發多篇聲援文章,強調一個屢施家暴的丈夫不應得到道德豁免。民國才女關露也撰文反問:“淫婦皆曰可殺,為何淫夫就不可殺呢?”
社會輿論沸騰,多位律師提出為詹周氏提供無償辯護。一位天主教會的修女主動為她作偽證,稱詹周氏已經懷孕,企圖延緩死刑執行。
如果說輿論為她爭取到了喘息的空間,那么真正改變詹周氏命運的,卻是那個動蕩的時代。
幾個月后,日本投降,汪偽政府垮臺,國民黨政府發布《犯罪赦免減刑令》,詹周氏被改判有期徒刑15年,關押于提籃橋監獄。她被分配到繡花組,憑借精湛的手藝,成為女犯中的勞改標兵。
新中國成立后,詹周氏本有機會取保候審,但因無人擔保,她被轉至江蘇大豐的農場繼續勞改。刑滿后,她改名“周惠珍”,被安置在農場工作。
1959年,經人介紹,她與一位炊事員結為夫婦,二人共度了三十年的時光。丈夫去世后,她獨自一人安享晚年,生活平靜安穩。
1990年,《上海灘》雜志記者徐平輾轉找到她,此時的她已是個精干且健談的老太太,每月領著百余元退休金。正是這場跨越時空的對話,才讓世人得以拼湊出那段支離破碎的往事。
談及兩段婚姻,周惠珍淡然表示是緣分使然。至于殺夫事件,她始終回避談及,擔心這段過往對后代不利。她一生無子女,但認養了多位干兒女。自離開上海后,她再未回到過那座城市。
晚年的周惠珍
“詹周氏們”的困局
“醬園弄殺夫案”,是中國社會首次關注家庭暴力的重大事件,但絕不是最后一次。詹周氏的悲劇,映射的是無數身陷絕境的女性命運。
當年為她發聲的作家蘇青,也曾因被丈夫扇耳光毅然選擇離婚;才女蕭紅,在文學盛名之外,承受過伴侶蕭軍的出軌與暴力。有文化有地位的女性尚且如此,遑論普通女性。
選自《中美法律評論》:新民主主義政權反家庭暴力及啟示。在中國歷史文獻總庫的“近代報紙數據庫”上檢索“媳”“死”二字,有2171篇文章,基本都是民國時期逼死媳婦的報道,且多含“虐死”、“逼死”、“打死”等標題。
即便進入現代社會,家庭暴力仍然存在。2018年,聯合國曾發布數據: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曾遭受身體或性暴力,施暴者多為親密伴侶,真正報警者卻不到10%。在中國,女性平均遭受 35 次家暴后才會報警。
除了“隱忍為德”等傳統觀念的影響,許多女性選擇忍受暴力,是因為在乎孩子的成長和社會的看法。此外,家暴常呈現“周期性”特征,從言語侮辱到肢體沖突,再到施暴者的道歉與求和。每一次“我不會再犯”的懺悔,往往成為下一次暴力的前奏。逐漸地,反抗被恐懼壓制,信任也在不斷消耗中崩塌。
部分“詹周氏們”在絕望中走向極端。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統計,2016年至2022年間,全國審理了323起受虐婦女殺夫案,其中100起的被告人長期遭受家暴,占比30.96%。而在2009年云南第一女子監獄的223名重刑犯中,有173人因無法忍受家暴而反殺施暴者。
這些案件的判決通常較為嚴厲。以2010年的四川李彥案為例,李彥長期遭受丈夫的身體和性虐待,在一次生死威脅下反殺對方,并將尸體肢解、烹煮。一審二審法院均判其死刑立刻執行,理由是“手段過于殘忍”。
在當時,“反殺”案件的司法態度普遍偏重。法律學者邢紅玫研究發現,在四川某女子監獄中,因家暴反殺的女性,超過一半被判處死緩或無期徒刑。
李彥案再次引發了法律和社會的爭議。許多法律人士認為,她的罪行并不至死。
婦女法律中心副主任呂孝權認為,李彥患有“受虐婦女綜合征”,一種由美國心理學家雷妮·沃克提出的病理性心理狀態,常見于長期遭受伴侶暴力的女性身上,表現為“暴力循環”和“習得性無助”兩大特征。
“網易女人行動”06期:刀下留人,李彥罪不至死
患者往往感到自責、內疚、缺乏自尊及自我保護意識,逐漸對施暴者形成病態依賴,喪失逃脫的能力,直到情緒崩潰,做出極端反應。
在社會各界的聲援下,李彥的死刑判決于2015年被改為死緩。
同年,最高法聯合最高檢、公安部和司法部發布《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明確規定:對于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恐懼和激憤的狀態下實施傷害或殺人行為,若施暴者在事件中存在明顯過錯,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意見》出臺次日,浙江溫州審理了一起類似案件:姚某因無法忍受丈夫長期出軌與家暴而反殺,僅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很多人仍然感到疑惑:“既然過不下去,這些女性為何不選擇離婚,而是殺人?”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勞佳琦曾在華北某女子監獄進行實地調研,并在論文《瘋子抑或壞胚子?——我國女性暴力犯罪人形象的迷思與澄清》中指出,殺夫女性在入獄前通常具備正常的判斷力和道德感。但長期受虐使她們出現人格障礙,不敢逃、不敢說,用最極端的方式結束了這段病態的關系。
2005年,《女子監區調查》采訪了河北女監十幾個以暴制暴殺夫入獄的婦女,她們大部分都是遭受暴力行為多年,常年隱忍,但直到某一刻,憤怒沖破了理智的牢籠,“好像瘋了似的,怎么都回憶不起來當時的細節”。
走到殺戮那一步,對施暴者是懲罰,但對受害者而言卻是更深的毀滅,甚至需要為此付出余生的代價。這顯然不是社會所期望的“正義”。
真正的出路,絕不是鼓勵更多女性舉起刀來,而是為身陷困境的她們提供一條合法有效的“脫身路徑”,讓像詹周氏這樣的女性在絕望中看到希望,而不再需要用血的代價來終結暴力。
從八十年前的詹周氏,到十年前的李彥,她們的遭遇并非孤立事件。她們的“罪與罰”,不僅促使公眾重新審視家庭暴力問題,也推動了法律與制度的逐步改善。
畢竟,我們真正期待的是這樣一個社會:女性無需舉刀,便能終結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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