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少年家事法官,每日見的便是家長里短、悲歡離合。偶有閑暇,我常思考,有些家庭的破裂、婚姻的解體已是積重難返,我們每每盡力勸解,卻也無濟于事,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不可以盡己所能讓卷入其中的孩子所受傷害降到最低呢?
在我過去的辦案生涯中,這樣一起撫養權糾紛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小張是一名剛滿17周歲的女孩,她獨自來法院起訴父親,要求變更撫養關系,改為與父親共同生活。
小張在起訴狀中真情流露,“父母離婚時,我才三歲。這么多年來,父親從未探望過我一次,我想感受下別人從小就擁有的父愛是什么滋味……”
我是在接待室見到的小張父親,他年四十,兩鬢的花白讓他略顯蒼老。對于小張的怨言,他辯稱,“我和前妻是協議離婚的,當年她與我約定,女兒改母親姓氏,此后與我不再來往,我也不得探視。這么多年,我都是按約履行的。現如今,我已再婚且育有兩子,一家六口擠在不到九十平的小房子內,小張再來與我一起生活,實在不便。”
交談中,他慢慢袒露出心事:其實近些年,自己已經慢慢意識到長期以來對小張不管不問,對她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傷害與不公,他也想為女兒做些什么。但這兩年他給女兒打電話、去學校找她,女兒都不予理睬,也不愿接收撫養費,可能是已經恨透了他,他也不知道怎么做了。
了解完情況后,我起身找到法庭內的小張,詢問她是否是真的想與父親一起生活,有沒有考慮過其中的困難。小張卻告訴我,其實母親對她很好,她也并非要拋棄母親去與父親生活,只是她想不通,為什么這么多年來父親可以做到一次都不去看她,所以她想去看看,他現在的家庭是有多好多幸福,幸福到可以讓他忘了自己還有一個女兒的存在。
此刻,我驚訝于女孩的成熟,更感嘆她這么多年來的壓抑與痛苦。安慰的言語略顯無力,我想了想,這樣跟小張說,“其實父親也有自己的難處,他也有很多話想和你說,今天他也在,一會兒我們做完筆錄,讓他帶你逛逛市中心,嘗嘗美食好不好?”
小張想了想卻很堅定地回絕了,“不用了法官阿姨,這么多年,他也從來沒叫我到這邊來玩過。現在我長大了,我自己一個人也可以去逛的。”
我又勸了一會兒,見她還是堅持,便陪她向外走去。一出去,就看到小張的父親正在法庭門口等她,一看到小張,他飽經風霜的臉上綻放出笑意。可小張并沒有給他好臉色,選擇了在母親的掩護下匆匆離開。只剩小張父親一人站在法庭門口的過道處,失落又無助。
小張正處于青春期,有想法、有委屈,如果處理不好,她的心有不甘可能會成為伴隨她一生的夢魘。考慮到此,我們決定給小張父母下達《家庭教育令》,對父親這些年對女兒不管不顧的行為進行訓誡,要求他承擔起父親的責任。同時,我們也對小張母親進行了訓誡。她最開始覺得不能接受,認為自己一個人撫養孩子長大,有什么錯?
我們向小張母親問了兩個問題:當年你把孩子當作私有,替那么小的孩子做這么大的決定,對她真的好嗎?站在母親的角度,你是想要一個健康成長的孩子,還是一個充滿怨恨日后可能因此誤入歧途的孩子?小張母親陷入沉思,她回復會回去做女兒的工作,希望一切還不晚。
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在充分考慮雙方的撫養條件后,最后我們判決駁回小張的訴訟請求,她還是與母親一起生活,小張對此并沒有異議。
案件結束了,但我們的聯系并沒有結束。小張母親有時打來電話告訴我,小張最近很開心,放假要去找父親玩。小張父親也會告訴我,這個父親節小張主動給他發信息,祝他節日快樂。我想這也是在辦案中感受到的溫暖,我由衷祝福他們,能早日修復心中那道鴻溝。
紀伯倫《致孩子》中寫道:
“你的孩子,其實不是你的孩子。
他們是生命對于自身溫暖而誕生的孩子。
他們借助你來到這個世界,卻并非因你而來,
他們陪伴你,卻并不屬于你。”
這首詩道出了父母與孩子關系的真諦,孩子不僅是父母的孩子,更是社會的、國家的和他自己的,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這是我們努力的意義所在。
來源:新吳法院
編輯:趙偉
審核:朱紅金
BREAK AWAY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