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綜合報道 曾任臺軍空軍“副司令”、臺空軍官校校長的張延廷去年受訪表示,萬一臺海發生沖突,臺軍只能撐4天,遭臺軍退役陸軍少將、桃園市議員于北辰批“漢奸”“臺奸”。張延廷提告,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于北辰使用偏激不堪的言詞而為意見表達,顯已逾合理程度,難認是善意評論,判決賠償20萬元(新臺幣,下同)確定。
張延廷提告主張,他是知名軍事評論者,2024年5月26日到網絡節目接受訪問,節目主持人詢問若大陸出兵攻臺,臺軍能支撐幾天?他分析并答,對方必定采取快節奏攻勢,以其演習天數來推知約僅兩天即能攻陷臺島,寬松估算乘以2則為4天。
張延廷說,于北辰聽聞他的論述,竟在同年5月28日在島內綠媒“三立新聞網”制作的“94要客訴”節目中,恣意謾罵他“漢奸”“臺奸”“敗類”等顯足以貶抑他社會評價的言論,且于網絡上流傳。已不法侵害他之名譽權,致他精神上受有痛苦,依侵權行請求對方給付他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0萬元。
臺灣高等法院認為,于北辰有發表“漢奸”“臺奸”“敗類”等言論,均為負面詞匯。他的言論指摘張,足以張社會上評價,已侵害名譽權。
臺灣高等法院表示,于北辰發表的言論,并非出于其本身專業之意見,亦未客觀理性駁斥對方見解或質疑對方分析能力。且對方接受訪談時,并未提到放棄防衛甚至投降等論述,他即冠以“漢奸”“臺奸”“敗類”等用語,使用偏激不堪的言詞而為意見表達,顯已逾合理程度,難認是善意評論。
臺灣高等法院審酌張延廷為臺軍政戰學校政治法學博士,曾任臺空軍“副司令”、臺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臺空軍官校校長,于北辰為臺陸軍少將退伍,現為桃園市議員。兩造時常接受媒體訪問,發表對軍事情勢分析、軍事政策評論,在社會上均有一定地位,經濟狀況皆屬良好,判決于北辰損害賠償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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