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12日 晚上8時許,隨著最后一筆案款到賬,青州法院執行干警們心里的石頭總算落地了,這場跨越兩地、歷時兩天兩夜的執行行動也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時間回到2022年10月,正值青州蜜桃成熟上市的時節,馬某到青州收購蜜桃,分別向董某借款27000元,向曹某賒購紙箱,向陳某賒購蜜桃。次年,馬某又向某膠帶廠賒購膠帶,并收了楊某的飲料定金15000元。因馬某未履行上述合同義務,5人分別提起訴訟,案涉金額共13萬余元。但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馬某卻不見蹤跡了。后執行干警輾轉得知,馬某在臨沂市高新區繼續從事水果經營,便線上向當地警方發送了協查通知。
6 月11日 早上,執行干警接到臨沂高新區馬廠湖派出所電話,馬某在收購水果期間與人發生爭執,現正在派出所內。干警們立刻出發,于中午11時許趕到,并將馬某控制。
通過交談,干警們了解到,馬某在該鎮的水果市場租了個攤位,仍是從事水果的零售批發。按說正是水果銷售旺季,馬某手里應該有一定的現金,但馬某表示錢都投進去了,手里沒錢。于是,干警們把馬某帶回青州。
當晚,干警們留下加班,勸說馬某履行義務,快到夜里12點時,馬某仍未轉變態度,但其手機里有大量的轉賬記錄。在此情況下,干警們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聽到要被拘留,馬某才松口,說明天中午有300箱榴蓮到貨,榴蓮不耐存,要盡快賣掉才行,而且馬某也表示愿意用買榴蓮的錢償付申請執行人。
于是,大家在辦公室對付一宿,次日一早又火速趕往馬廠湖。12時許,大家到了馬某的攤位后,簡單商議了下分工。下午1時許,馬某的榴蓮到貨。
在烈日炙烤下,此時的室外溫度已達最高點。干警們換下衣服,從車上搬榴蓮,然后擺在路邊,一起幫著售賣。
汗水不斷滴落,衣服幾近濕透,但干警們“堅守崗位”,站了約5個半小時,總算幫著將300箱榴蓮全部賣完,賣了10萬多元。
眼看距離全部執行案款的目標越來越近,干警們乘勝而上,繼續做馬某的工作,讓馬某把錢一次性湊齊、了結案件,也好安心經營。馬某自己共湊了11.1萬元,又打了一圈電話,到晚上8時許,總算把案款湊齊,并全部轉入了法院賬戶。就這樣,在干警的辛苦付出下,馬某涉及的5起案件全部執結。
夜幕下,車燈、路燈、霓虹燈交織,照亮著返程的道路。雖然一身疲憊,但大家這兩天兩夜的奔忙總算沒白費,所有辛勞也都值了,就像這燈光一樣,總能穿過夜色、迎來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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