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于“黨委第一書記”這個職務,“第一政委”之職絕對是屬于領導實職了,地位很高,且對于所在單位有相當的領導權、指揮權和重要影響力(其實,第一政委和政委都是屬于政治主官,正常來說級別相等,但第一政委排名最靠前,且第一政委往往也是黨委第一書記)。事實上,早在解放戰爭時期以及建國初期,部隊系統中“第一政委”的職務設立是很普遍的,其中既有專職也有兼職;但之后由于形勢變化以及工作需要,解放軍中“第一政委”這個職務的數量越來越少,唯獨武警部隊有一定的保留,且主要以兼職為主。
在2018年以前,包括內衛部隊、黃金部隊、水電部隊、森林部隊、交通部隊等在內的武警部隊系統普遍設立有“第一政委”,這是因為2018年之前,武警部隊仍是列國務院序列,由中央軍委、國務院雙重領導。而國務院對武警部隊的領導,又是主要通過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來組織實施的,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在執行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建設方面,武警總部要接受公安部的領導和指揮,總隊及其以下武警部隊則接受同級公安部門的領導。
所以,在2018年之前,大家可以發現公安部部長按慣例擔任武警部隊“第一政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長則是擔任轄區武警內衛總隊“第一政委”,還有各地、市、州、盟公安局長是擔任轄區武警內衛支隊“第一政委”。
此外,武警黃金部隊、武警水電部隊、武警森林部隊、武警交通部隊也是類型的設置情況,例如原先的國土資源部部長、水利部部長、交通運輸部部長就是各自分別兼任武警黃金指揮部“第一政委”、武警水電指揮部“第一政委”、武警交通指揮部“第一政委”;還有國家林業局局長會兼任武警森林指揮部的“第一政委”,地方層面,分管森林資源工作的副省長、副市長按慣例出任本轄區武警森林總隊、森林支隊的“第一政委”。
而當時武警部隊普遍設立“第一政委”一職,最主要的還是為了更好的發揮作用、開展工作,同時也便于爭取政府部門的日常支持和工作協調。
但是,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的領導指揮體制,進一步確立了軍隊地位,不再列國務院序列,且消防、警衛、邊防這三支公安現役部隊以及武警黃金部隊、水電部隊、森林部隊整體退出武警現役序列。如此一來,國務院相關職能部門對于武警部隊就不再擁有領導權和指揮權,武警部隊也就不再需要設立“第一政委”之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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