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貴州省衛健委發布《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醫務人員參與學術活動,但公立醫療機構應實行全流程監管,實現審批、報銷、取酬全流程線上管理。
貴州明確,醫務人員參加學術活動時,應在學術活動開始前10個工作日,將學術活動舉辦方資質、活動內容向所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部門進行審批,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參與學術活動。此外,《通知》強調:所有報酬需通過正規財務渠道入賬,不得現金取酬。
這樣規定,等于把醫生參加學術活動的全過程監管起來,盡管新規中使用了“鼓勵”、“積極參與”的用詞,希望醫務人員參加具有學術價值、可以提高專業知識的學術推廣活動,但文件的真正含義,不言自明。
這可能是全國第一個省級衛健委出臺的學術活動相關文件。貴州省衛健委表示:本次《征求意見稿》明確現面向公眾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時間為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
重新定義講課費
貴州之所以出臺文件規范學術活動,可能與過去一年來貴州的醫藥反腐大勢有關。
今年初,貴州省衛健委元黨組書記楊慧、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宋宇峰、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田艷等多位官員紛紛落馬。6月25日,貴陽市原副市長劉嵐,涉嫌受賄罪被審查起訴。她長期在衛生系統工作,曾任省衛計委基層衛生處處長。
貴州被抓的醫院院長、科室主任更是不計其數,這背后的醫療腐敗問題,已經到非刮骨療毒不可的地步。
分析人士指出:藥企利用學術推廣向醫務人員支付不當利益,是醫藥行業長期固有的頑疾。學術活動的本意是讓醫生更好的了解藥企的新產品、新技術,但隨著國內醫藥行業的競爭越發激烈,大量藥企如雨后筍般涌現,學術推廣似乎也變了味,“回扣”和“帶金銷售”問題成為行業頑疾,更被認為是藥價虛高的“幕后推手”。
貴州開全國之先河,首次發文整治學術推廣。《征求意見稿》明確:醫生可以通過學術推廣獲得酬勞,但原則上不得超過本行業學(協)會推薦或實行的講課費用標準。
2016年,財政部出臺《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管理辦法》明確講課費(稅后)標準:副高職稱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不超過1000元,全國知名專家或院士一般不超過1500元。講課費按實際授課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差旅費用則原則上由舉辦方承擔。
雖然這一標準適用于國家機關的培訓項目,并不直接適用于醫藥行業,但業內普遍認為:這已給界定學術推廣的“合理酬勞”提供一個參考尺度。
而且貴州規定:醫務人員參加學術推廣活動所涉及的差旅、用餐等接待,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嚴禁向會議舉辦方、授課邀請方和藥企報銷由應個人支付的費用。不得接受其以學術支持為名,變相支付的旅游、娛樂費用。不得利用學術活動平臺為特定企業推廣產品或服務。
這兩條幾乎堵住了現下流行的學術活動中,所有可以向醫生輸送特殊利益的環節。
為了讓規范可落地,《征求意見稿》還明確:醫療機構對本單位人員參加學術活動管理不力,導致出現嚴重違規問題,由上級主管部門對該機構進行通報批評,并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隱形利益輸送鏈條進入監管
為了讓新規定能更好的執行,《征求意見稿》公布了針對學術推廣的監督機制,要求通過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專項審計等方式,了解學術活動組織和參與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敦促整改。而除所有醫院都不洗建立學術活動電子檔案系統之外,同時設立專門舉報電話接受監督,并鼓勵單位內部員工對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而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醫務人員,醫院將按照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如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由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番《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再次梳理醫務人員參加學術推廣的整體流程,不僅明確要求需向醫院進行報備,還設定講課費要通過正規財務渠道入賬,不得現金取酬的規范。業內普遍認為:隨著學術推廣名義下的隱形利益輸送鏈條進入監管視野,學術推廣的定義也在更新。
目前,席卷貴州省的醫藥反腐風暴仍在持續。繼貴州省衛健委元黨組書記楊慧等多位官員落馬之后,本月,貴州醫科大學黨委書記何志旭等多位衛生領域的重要官員同樣被帶走調查。
6月13日,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等14部委聯合印發《2025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心不正之風工作要點》指出,完善醫藥購銷領域行賄人、受賄人 “黑名單” 制度和不良單位記錄制度,這使得醫藥營銷推廣必須嚴守合規底線。
分析人士指出:本次貴州省出臺新規,符合全國醫改的大方向,一旦試點成功,無疑將會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繼而影響全國300萬醫生,改變醫生與醫生、醫生與藥企之間的交流方式,改變行業之間醫學信息之間的交流方式。
不過,亦有業內人士表示:盡管在當前的政策和執法大環境下,國家對于醫藥企業邀請醫務人員參加學術活動并支付勞務費的審查態度更趨嚴格,但只要做好了上述工作,不必太過恐慌,只要合規,企業開展正常的學術推廣就有底氣。
撰稿丨雷公
編輯丨江蕓 賈亭
運營丨晨曦
插圖丨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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