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李佳英 廣州報道
7月1日起,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在銷售藥品時,必須按要求掃藥品追溯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
藥品追溯碼是每盒藥的“電子身份證”,若同一碼被多次掃碼銷售,可能存在假藥、回流藥等問題。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印發《關于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保險領域采集應用的通知》,7月1日后,無碼藥品將暫入“無碼庫”,仍可醫保結算;但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必須全量上傳追溯碼,無碼藥品醫保不再報銷。
在探訪線下藥店時,多位連鎖藥房藥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一個藥品,它就是有一個固定的唯一的碼。不可能每個店不掃,查出來罰店也罰得很嚴重的。”一藥一碼的管理追溯機制重點打擊騙保行為,包括參保人將醫保藥品低價轉售他人、藥店二次銷售藥品以及串換銷售行為。
國家醫保局提示消費者,若掃碼“查詢到有2次及以上的銷售信息”,則說明此藥品此前已被出售過,極有可能為回流藥、串換藥或假藥,消費者可舉報并向售出機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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