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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梅尼去世后,哈梅內伊和拉夫桑賈尼分別接任伊朗最高領袖和總統的位置,此二人在霍梅尼時期分別擔任總統和伊斯蘭議會議長,是當時伊朗政壇的兩個重要人物。
他們同樣經歷了反對巴列維王朝的斗爭,同樣受到革命領袖的器重。哈梅內伊作為憲法規定的最高政治宗教領袖的地位是不可逾越的,而總統拉夫桑賈尼帶領的經濟重建在當時的伊朗是最具有優先地位的國內事務,他們之間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是該時期伊朗政治發展的重要線索之一。
90年代中后期,隨著經濟改革的推進和國內政治斗爭的激烈,他們之間的關系開始出現了變化,圍繞改革主張的爭論和新政治環境的產生,二人之間的關系也從合作走向競爭,從而直接導致了保守派的分裂。
1、哈梅內伊和拉夫桑賈尼的“蜜月期”
霍梅尼去世后初期,為重建經歷8年兩伊戰爭的伊朗經濟,哈梅內伊和拉夫桑賈尼都表現出一定的務實性,因此二者之間的關系也表現出合作性的一面,其合作形式被稱為“騎著雙人自行車”的政治模式。拉夫桑賈尼負責經濟重建和外交事務,而哈梅內伊則指導一些道義和精神問題、伊朗與伊斯蘭運動的關系等。
哈梅內伊經常提到在反對巴列維王朝的斗爭中兩人之間的合作和共同經歷。哈梅內伊將拉夫桑賈尼形容為他所認識的人中“最有天賦、最智慧、最勇敢的人”,“我乞求真主將我的壽命贈予他。”
1992年議會選舉前夕,哈梅內伊再次表示了他的支持,他稱拉夫桑賈尼是“伊瑪日最忠心的追隨者之一,是革命的支柱。”
在選舉時,他稱贊拉夫桑賈尼,“哪個前政府領導人能與他相比?哪個人能像他那樣得到伊瑪目的信任?又有誰像他那樣支持革命?如果伊瑪目還在的話,一定會支持現政府的。”
1993年,拉夫桑賈尼當選總統后,哈梅內伊說,拉夫桑賈尼有著“閃亮的人格”,是“革命強有力的臂膀和喉舌。”反過來,拉夫桑賈尼稱,他們共同奮斗了40多年,“我認為他(哈梅內伊)最合適作為國家領袖,有關我們之間的競爭和敵對只是別人嫉妒的反應。”
對于哈梅內伊當選宗教領袖,拉夫桑賈尼坦言:“熟悉國家事務要比知識和虔誠更加重要,哈梅內伊有8年的總統經歷,如果我們從神學院挑選最高領袖,到他熟悉政務的時候,伊朗可能會遭受不可彌補的損失。”
二人之間的合作還表現在哈梅內伊對拉夫桑賈尼經濟改革的支持上,尤其是在一五時期,哈梅內伊的論調經常與拉夫桑賈尼保持一致。對于拉夫桑賈尼的經濟重建政策,哈梅內伊說:“那些質疑政府建設努力的人是在幫助美國進行反政府宣傳。”
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政府經濟改革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承認。
盡管哈梅內伊與拉夫桑賈尼在經濟重建初期進行了有效的合作,但二者之間的矛盾來自于伊朗政治體制上的結構性矛盾,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2、拉夫桑賈尼的改革
拉夫桑賈尼擔任總統以來,一直努力試圖加強中央的行政權力。一方面在于伊朗的經濟重建需要一個強有力的行政指揮中心,以便統籌和分配國內的經濟資源,而伊朗政體中法基赫的凌駕地位嚴重削弱著總統的行政能力。
為鞏固伊斯蘭政權建立的一系列機構如伊斯蘭基金會等不被納入國家正常的政治經濟體系,他們只對領袖負責,這些機構所擁有的特權,嚴重挑戰著拉夫桑賈尼建立現代經濟體系的努力。
其次,拉夫桑賈尼作為霍梅尼之后僅有的幾位元老,他與領袖哈梅內伊之間存在一定的競爭性。隨著經濟重建的展開,拉夫桑賈尼與保守勢力之間的分歧逐步出現。經濟重建成為拉夫桑賈尼加強中央行政權力的手段之一,反過來加強中央行政權力也成為經濟重建得以繼續的有力保障。
拉夫桑賈尼上臺后,利用經濟改革契機,從體制和意識形態上弱化政權的革命性和伊斯蘭性。
為保證經濟重建的進行,拉夫桑賈尼注重對改革勢力的培養和加強中央集權,重用的官員大多是受過西方教育、務實、溫和的知識分子。他在1989年和1993年的總統選舉中一直主張專家治國,其1989年“重建內閣”的23位成員中只有3名教士,其他大部分都在美國和歐洲的大學獲得過較高學位。
1993年,拉夫桑賈尼的第二屆內閣中只有兩名教士,即司法部長侯賽因·卡馬里和情報部長阿里·法拉希安,內閣成員中有8名擁有碩士和博士學位,9名工程師。在1994年的新年寄語中,拉夫桑賈尼還呼吁海外的伊朗僑胞回國效力,他指出,“當前的建設階段需要所有海外伊朗人的參與,甚至包括那些在以前犯過錯誤的伊朗人。”
為加強中央行政權力,拉夫桑賈尼在官僚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包括:
(1)減少政策決策中心,防止政出多門,在現存的決策機構之間建立合作關系。(2)通過協調職責,防止重復和相互干預來規范政府機構。(3)防止公共事務集中在首都,視政府任務的性質將部分責任分配到地方。(4)尋求在某些領域的公共合作,從而便于更好的合作和組織。(5)建立對政府行政機構的監督體制。
1989年,為統一軍隊,伊朗成立了國防和武裝后勤部,將伊斯蘭革命衛隊和正規軍合并,通過授予軍銜將他們職業化,從而從體制上減少伊斯蘭革命衛隊對政府行政部門的挑戰。
另外,對軍隊的統一還包括1991年伊斯蘭共和國法律執行部隊的建立,其中把伊斯蘭革命委員會與警察部隊合并,將其置于司法部的控制之下。對此,伊斯蘭革命委員會堅決反對,他們認為該委員會是革命機構,富有宗教責任,具有獨立性,不隸屬于行政機構。
他們指責拉夫桑賈尼的改革是反對伊斯蘭革命的,是反對伊斯蘭文化的。
隨著改革的推進,拉夫桑賈尼加強中央行政權力的努力及其改革措施,直接威脅到宗教領袖的地位和與領袖關系密切的保守派利益。拉夫桑賈尼與哈梅內伊的關系開始表現出競爭性的一面。
3、改革的掣肘
事實上,1992年,時任伊斯蘭文化指導部長的哈塔米被迫辭職,就預示著哈梅內伊與拉夫桑賈尼競爭關系的公開化。
1992年10月,哈梅內伊開始對拉夫桑賈尼進行批評,他說,“在伊斯蘭體制內有人嘲笑信仰真主的人及其宗教價值,”兩天后,他說,“政府和政府官員的責任必須是提供更好的環境來執行伊斯蘭法律…敵人稱,在重建期間,革命精神和道義必須被拋在一邊,他們認為在后戰爭時代和重建階段是革命熱情衰退的時期…這是重建的意思嗎?肯定不是。”“如果我們花費數十億的錢在發展項目上,而忽視了國家道義問題,所有的成就等于白費。”
1996年,拉夫桑賈尼向世界貿易組織遞交申請書,希望早日實現將伊朗經濟融入現代世界體系。但拉夫桑賈尼的努力被指責是向西方投降。
一些人甚至認為,拉夫桑賈尼的經濟政策在將伊朗經濟融入國際經濟體系的同時,也將讓國家領袖失去對經濟的控制,最終會像巴列維那樣失去國家和權力。他們指責拉夫桑賈尼經濟政策過于開放,應放慢改革速度,將重點放在國內資源上,建立本土工業,加強國有經濟建設而不是向私有資本獻媚以及加大對窮人階級的福利服務等。
對于拉夫桑賈尼政府的稅收政策和政府預算,保守派議員穆罕默德·巴克爾·巴拉米質問拉夫桑賈尼說:“你為什么不提高政府部門的稅收呢?國有企業的賬單在哪里,我們為什么不檢查一下,他們是否繳稅了呢?”
議員羅特弗拉·格納瓦提指責政府的高稅收,已經導致了高通貨膨脹,國家發展的相關措施,正在沖擊著社會的脆弱部門。艾哈邁德·尼克法爾指出,要抑制通貨膨脹,商品進口應當由私有部門控制,而不是由政府控制。
保守派的阿斯加·烏拉迪認為,“伊瑪目說,如果任務由人民來做,政府就不應當插手”,因此,“過度稅收是政府專制的一種形式”。
對于拉夫桑賈尼政府打擊巴扎商人的政策,保守派也持反對的態度。
由于巴扎勢力與伊朗政壇的保守勢力關系密切,保守勢力在一定程度上為巴扎集團提供政治庇護。他們呼吁更多的民眾參與,主張經濟多元化,而“民眾參與”指的就是巴扎商人。
對于巴扎商人,議長納特格·努里認為,他們是伊斯蘭社會應當受到尊重的人群,“伊斯蘭文化中的巴扎商人一直被認為是文化、社會和經濟活動的中心…因為伊朗社會所有傳統因素都集聚在一個地方,所以我們才叫它巴扎,甚至烏萊瑪也在巴扎市場邊上建立宗教學校…因此,伊斯蘭文化的影響、信賴和忠誠都在這里體現,伊斯蘭運動的出現也是來自這里。”
隨著伊朗經濟困境的出現,保守派對拉夫桑賈尼政府的批評越來越激烈。憲法監護委員會指責拉夫桑賈尼政府用一群技工們代替了真主信任的人,號召民兵組織拿起法律的武器,確保全國的伊斯蘭行為。伊斯蘭文化指導部長哈塔米的開明政策,被指是全國范圍的道德腐敗,警告國家正經歷這一場運動,這場運動在藝術的名義下正在摧毀伊朗的宗教價值觀。對于拉夫桑賈尼引進海外伊朗人才的做法,傳統保守派表示堅決反對,他們認為該政策是要將革命的敵人引回國,是違反伊朗伊斯蘭革命原則的,是違反人民意愿的,因為“伊朗僑胞生活在有傷風化的西方,因而永遠不可能成為真主的仆人。”
4、拉夫桑賈尼失敗的原因
1996年9月,臨近拉夫桑賈尼的最后任期時,他的一位副總統阿亞圖拉莫哈杰拉尼提出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應當修改憲法第114條,允許拉夫桑賈尼繼續第三任期。這一要求遭到領袖哈梅內伊的否決。哈梅內伊和拉夫桑賈尼,這兩位政治資歷曾經相當的領袖人物,最終以哈梅內伊的絕對優勢勝出,從而不僅確立了后霍梅尼時代領袖與總統之間的權力關系,也為后來哈塔米政府的政治發展奠定了體制框架。
拉夫桑賈尼失敗的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1989年憲法修訂賦予了領袖很多權力,加上諸多權力機構直接隸屬于宗教領袖,增加了領袖的權威性。
尤其是憲法監護委員會掌握著國家的最終立法權,它可以否決一切反伊斯蘭和反憲法的提案,還可以監督議會選舉、總統選舉和專家委員會的選舉,可以將他們認為不合適的人選拒之門外。
此外,親哈梅內伊的保守勢力還積極地為哈梅內伊當選為效法源泉做宣傳。1994年11月29日,阿拉克在庫姆去世,新效法源泉的選舉成為人們廣為關注的焦點。庫姆神學院列出了7個候選人。其中包括哈梅內伊、蒙塔澤里和穆罕默德·魯哈尼等。對此,150位保守派議員一致認為哈梅內伊是最精通伊斯蘭教、最熟知穆斯林世界的人,是最有資格做穆斯林世界領導人的人選。12月9日,伊朗司法院長亞茲迪宣稱,哈梅內伊是伊朗的效法源泉,警告其他教士不要挑戰其地位。
第二,伊朗經濟結構的限制使拉夫桑賈尼的經濟重建不可能圓滿完成。
伊斯蘭革命后,經過十年的伊斯蘭化政策,伊朗的經濟在一定程度上被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被納入國家經濟體系內,接受國家行政部門的領導;另一部分沒有被納入國家經濟體系內,他們只向領袖負責。尤其是伊斯蘭革命勝利后,大部分的工業公司并沒有轉交到政府手中,而是在霍梅尼的指令下被納入到伊斯蘭基金會中。
這些基金會控制著40%的伊朗經濟,據稱,1994年58%的政府預算也撥給了他們。基金會不需要對國家負責,只需要對領袖哈梅內伊負責。而且這些基金會的經濟活動經常和伊斯蘭革命衛隊的經濟活動聯系在一塊,基金會有特權進口各種商品,而革命衛隊控制著港口。
根據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政府在和平時期在全面維護伊斯蘭公正的原則的情況下,在增援、教練、生產和建設中充分地運用一些人才和軍隊的技術裝備,但其限度是不能使軍隊的作戰準備受到損失。”
這一條款為伊斯蘭革命衛隊向經濟領域滲透創造了條件。
伊朗一位鋼鐵工廠經理后來回憶說:“哈希米·拉夫桑賈尼的政策是要改變氣氛,將那些武裝力量的能量轉入經濟活動中。但伊斯蘭革命衛隊進入經濟和建設活動后,他們的衛星公司開始在全國散開。”
隨著拉夫桑賈尼經濟重建計劃的啟動,伊朗經濟的許多結構性問題逐步暴露,帶有濃厚宗教色彩的許多經濟實體要么只向領袖負責,要么有著領袖支持的背景,這對于中央行機構系試圖建立現代經濟體系的改革計劃提出了挑戰。這也決定了在伊朗無論是拉夫桑賈尼還是后來的繼任者,在沒有政治改革做先導的經濟改革是不可能輕易成功的,而政治改革又是一個涉及體制形式的大問題,這種政治經濟關系的互動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伊朗國內改革的復雜性。
第三,拉夫桑賈尼沒有支持自己的政黨和力量。
自從拉夫桑賈尼擔任總統以來,他一直專注于伊朗經濟重建,沒有意識到組建自己政黨的重要性,即便是在霍梅尼時期擔任議長之時,他更希望超脫于政黨斗爭來維護自己的政治前途。隨著霍梅尼去世,激進派對他的經濟政策的不滿和隨后保守派對其改革措施的攻擊,拉夫桑賈尼的脆弱性開始顯現。
直到第五屆議會選舉,拉夫桑賈尼才開始組建自己的政黨,由德黑蘭市長卡爾巴斯基領導的建設公仆黨,在參加1996年議會選舉時,與轉向改革主義的激進派聯手對抗傳統保守勢力。這一團體在1997年的總統選舉中沒有支持保守派提出的候選人納特格·努里,而是公開宣稱支持哈塔米。
直到1998年5月20日,該組織正式成為政黨,組成“建設公仆黨”。該黨主要吸收伊朗的精英階層,注重成員的質量而不是數量,正如該黨的領導人卡巴斯基所說,“政黨是一個有效的手段來實現國家精英之間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應對國家安全威脅的重要手段。…如果我們不能把國家的精英聚合在一起,形成一個長期的戰略性一致,那么社會政治體系將會逐漸弱化,消亡將成為可能。”
對于教法學家統治,卡巴斯基指出,“我們接受人民主權框架下的教法學家統治。…法基赫是多數人選舉出來的領袖,而不是真主任命的。法基赫的權威建立在憲法的基礎上。事實上,我們接受教法學教統治來源于我們對憲法的遵守。”
建設公仆黨的成員還包括拉夫桑賈尼的兄弟阿里·拉夫桑賈尼、他的女兒法阿扎·哈希米、他的副總統莫哈杰拉尼和努爾巴哈什。該黨還成立了一個周刊《巴哈曼》,主張支持法制,支持經濟建設和發展,宣稱落后是威脅革命和政權的最大危險,反對用非法暴力手段清除政治對手,認為建立在科技基礎上的發展是伊斯蘭文化復興的手段,而政治自由主義是發展的前提,而且政治自由主義意味著多元主義、政黨之間的競爭和媒體自由。
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拉夫桑賈尼的重建計劃在褒貶不一的爭論聲中結束了他的總統任期。拉夫桑賈尼的兩屆任期在務實精神的指導下,為伊朗的社會經濟帶來了生機,但也在他的兩屆任期中,確立了后霍梅尼時代領袖與總統之間關系的權力分割。
作為與哈梅內伊政治資歷相當的伊朗政壇領袖,拉夫桑賈尼曾被西方國家寄希望于“切斷伊朗政治的連續性”,扭轉伊斯蘭政權的宗教方向。但后者在權力斗爭中的失敗,為后來的伊朗政治發展奠定了體制框架。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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