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李茂佳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反映,重慶一家位于南岸區的網紅店“落日野茶集”在直播時,鏡頭專門對準女生,并任由評論區發表不當言論。
落日野茶集門店。
7月2日,“落日野茶集”工作人員向封面新聞記者回應稱,直播機位是固定的,并未特意對準女生,“后續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網紅店直播鏡頭特意對準女性?
社交平臺上,有網友發帖稱,“去這家店的注意了,店里直播會對著女生,任憑評論區發表不當言論”,并添加了“落日野茶集”的標簽。
該網友還附上了三張直播截圖作為證據。截圖的確呈現出兩位女顧客分別穿著短褲和低胸短袖的樣子,這也導致評論區有網友發表不恰當評論。
網友發布的帖子。
7月2日,記者與店家取得聯系,工作人員秦女士回應稱,店方并無故意對準女性拍攝的行為。“我們的直播機位固定在店內最高處,可以展現整個店面和東水門大橋的夜景。鏡頭前有幾桌座位,(兩位女性)客人剛好坐在座位上入鏡了。”
秦女士表示,店里自6月初開始直播以來,此前從未發生過類似情況。“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于不負責任的言論,我們也會采取舉報措施。”
她還提到,直播人員在注意到評論區的不當言論后,已對機位進行了微調。“但機位固定,調整的幅度不大,而顧客是流動的,我們也沒辦法。”
直播間截屏圖。
“后續我們會跟進實際情況做進一步調整,防止類似情況發生。”秦女士說。
封面新聞記者通過社交平臺查詢發現,該店自6月4日起幾乎每日直播,時間主要集中在晚上7點至10點多。
記者曾嘗試聯系發帖網友,但未獲回應。2日中午,記者再次在社交平臺搜索帖子時,發現該網友已刪除掉原帖。
律師:未經允許將他人肖像納入直播畫面,可能構成侵權
即便非刻意為之,從法律層面看,店家此舉是否涉嫌違法違規?近年來,隨著直播引流的興起,店家與顧客又應如何規范自身行為?
對此,重慶康君律師事務所主任賈明偉認為,在公共場合,公眾可識別的肖像權益受法律保護。商家直播若越過權利,或對直播間評論采取“不作為”態度,都可能構成侵權。
“根據《民法典》相關條例,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賈明偉律師表示。
雖然《民法典》也規定,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屬于合理使用。“但這一情形的適用有明確前提,即‘不可避免’,若商家在可以避免的情況下仍未采取避免措施,未經允許將他人肖像納入直播畫面,仍可能構成侵權。”
賈明偉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若評論者通過編造、歪曲事實或使用侮辱性詞匯使公眾對被拍攝女性產生負面評價,即構成名譽權侵權。商家作為直播間的管理者,因不作為導致侵權內容傳播,需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賈明偉律師還提醒,直播間設置的固定機位也不是侵權的免責事由,放任不當評論傳播更非言論自由。“商家在追求流量與商業利益的同時,必須嚴守法律與道德的底線,合理設置直播機位、審慎把控直播內容、及時清理不當評論、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尊重他人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
同時,賈明偉律師告誡顧客,需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若在公眾場合發現自身權益被侵犯時,應及時保存證據,勇于維權,“讓侵權者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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