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湯湯慢
《以法之名》拍攝的高明之處,是他善于運用第一視角;
這個劇第一視角看待問題,同時運用到兩個人身上,一個是李人駿,另一個就是洪亮;
比如李人駿被柳韻拉著去私人山莊吃飯那一次,他最震驚的其實不是陳勝龍推著蛋糕車進門,而是整個飯局的座次,身為公安領導的許言午竟然坐在溫琴和孫飛的下首,李人駿立馬意識到了不尋常,和蘭景茗的親疏遠近代表的才是權力!
許言午官再大,話語權卻不及溫琴或者孫飛,李人駿此時才知以前自己太天真了,原來自己才上桌!
另一個意識到自己天真的就是洪亮了;
他在查喬振興通話記錄和銀行流水時,無意查到了公小智和楊婧,竟然觸碰到了1312槍擊案,這才讓洪亮回憶起13年前的事,此時對于喬振興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他才算整明白了;
13年前,謝鴻飛是他們三個人的師傅,但是接手槍擊案的導演只讓我們看到了兩個人,那就是李人駿和喬振興,但是這個視角如果是洪亮自己看到的,那問題就截然不同了;
所以喬振興死之前給洪亮打電話是為了說槍擊案的事,這樣合理多了,不然洪亮一個省院的也不是領導,兩人都不在一個地方,感覺萬海案這樣一個東平懸案跟他說沒什么用,槍擊案是他們三個年輕時間一起辦的,最起碼男主深度參與其中;
這也合理的解釋了,面對秦鋒的解釋,為什么洪亮的反應這么大,洪亮專門選擇了一間沒有攝像頭也隔絕聲音的房間,用著一根棍子捅著秦鋒在那質問,你到底去了醫院幾次,你到底隱瞞了什么?
如果不是第一視角,洪亮自己不會有這么強烈的自責,他的棍子就像是一直叩問秦峰的良心,也完美詮釋了人間道:要讓那虧過心的鬼,目中有王法。
也是從此刻起,洪亮才明白,到底是誰害死了喬振興?真的只是萬海背后的人嗎?
電視看到這里,觀眾會發現,李人駿和洪亮這兩條線終于要合二為一了,與喬振興不同,同樣是檢察官,他們兩個人因為家庭背景強硬,他們倆其實才是“鐵案”背后最終摘果子的人;
因為1312槍擊案辦成了鐵案,洪亮最終升職去了省里,而萬海案辦成鐵案李人駿會成功當上檢察長,而他們踏著的路是蘭景茗和江旭東鋪就的;
這就是為什么洪亮在電話里問:檢察官辦錯了案子會怎么樣?
這個錯案不是喬振興一個人的錯案,其實是他們仨共同的錯案,槍擊案做成鐵案,洪亮、李人駿、喬振興這三個小的也是受益者,升職的升職,去省院的去省院,喬振興把這件事翻出來,在錄像里說的那句“我死有余辜”可能是真心的,活著的洪亮和李人駿的良心會被繼續拷打,十一部的刀刃向內,挖的是公檢法的毒瘤,也是心上的爛瘡!
現在知道為什么說以法之名這片子尺度大了,因為害死喬振興的不是哪個人,是一個系統的“集體之惡”!
也是從《以法之名》,觀眾才知道,原來司法機器一旦啟動了就很難停下來,因為沒有人想把案子砸在自己手里,即使你知道嫌疑人被冤枉了,公安敢么,你覺得他被冤枉了但是前面關了好幾天怎么算?
誰決定立案的,誰上的強制措施,檢察院更不能停,嫌疑人是冤枉的你前面批捕是怎么審批的,誰審批的,誰審核的,你檢察院不訴,這不是對我們公安工作的不尊重么,現在說無罪,前面的責任誰承擔,法院更不敢判無罪,無罪的話兄弟單位怎么交代,我們公檢整半天就你法官能耐?
所以最后,誰愿意承認自己有問題?這也是謝鴻飛為什么能玩轉官場的原因,因為他深知司法機器運轉的這個Bug,真是停不下來嗎?大家都關注的是自己的考核還是真相?
也正是因為意識到這一點,洪亮肯定是脫不了衣服了,因為自責和愧疚,因為意識到自己有罪,尤其是李人駿,他開始過問萬海案的具體細節,同樣是因為當他看到桌子上的座次,他才意識到,自己其實不是上桌了,而是被人當槍使了!
洪亮為什么能當男主,可能第一集就給了答案,就是鄭雅萍口中的“人情”,劇中無論是嚴立誠、江旭東,都在堅守一個準則,在規則、程序、法律之外,還要講人情;
因為秦鋒和許言午的戰友情,因為許言午的官場情,槍擊案的每個檢察官松了一個小口,最終給壞人撕開了一個大口子,放走了王有才這個大罪犯,最后王有才又殺了喬振興;
這對秦鋒來講,算不算誅心?放過的壞人,終究掀起了血雨腥風,我放過的壞人殺了我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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