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7月3日消息,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潘世慶(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潘世慶(資料圖)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世慶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貴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潘世慶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廣西柳州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信息顯示,潘世慶,男,漢族,1965年11月生,研究生,中共黨員。
他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等職,2014年調任廣西柳州鋼鐵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22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主任。
2024年12月5日消息,潘世慶任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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