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維護良好教育生態,我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始終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法查處校外培訓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不斷釋放持續規范校外培訓治理的強烈信號,現選擇部分違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1.煙臺元博托管服務有限公司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芝罘區機場路217號二層207室開展學科培訓。2025年3月芝罘區教育和體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取費用,并對其罰款10800元。
2.龍口市東萊童心餐飲店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龍口市東萊街道幸福里小區南門西開展學科培訓。2025年4月龍口市教育和體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取費用,并對其罰款6000元。
3.海陽市忠藝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聘任與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2025年5月海陽市教育和體育局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560元。
4.煙臺毓才教育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萊山區黃海路街道觀海路128號2號樓902號開展學科培訓。2025年6月萊山區教育和體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取費用,并對其罰款18000元。
下一步,我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加大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整治力度,維護校外培訓市場的良好秩序。
社會公眾如發現下列
校外培訓領域的違法行為
可掃描下方
將有關證據提供給我們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機構以“教育咨詢”“教育科技”等名義開展非法辦學、違規培訓。
2.以“托管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開展各種隱形變異類學科培訓。
3.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
4.聘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教學活動,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5.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6.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者60課時的費用。學科類機構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非學科類機構惡意漲價。
7.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8.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9.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10.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
11.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12.違規舉辦或組織參加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
13.其他違規培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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