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譯、李光潔等人主演的《以法之名》播放接近尾聲,隨著劇情推進,黑惡勢力和背后的保護傘也相繼浮出水面,禹天成、江旭東、萬海等人的關系,也漸漸清晰了。
原來萬海案、喬振興案、槍擊案和礦難案這些案子都是東平兩大勢力的礦業之爭導致的。13年前,江旭東還是東平的政法委書記,那時的藍景茗還是他的下級。江遠帶著禹天成酒后飆車,撞死了一個騎車女子,事后陳勝龍給江遠頂了罪。
因為這件事,禹天成讓江旭東給自己辦了大成礦業的礦山批文。這個大成礦業和萬海的萬川礦業是挨著的,因為萬川礦業生意更好,所以禹天成嫉妒了,讓王大有去除掉萬海,弄出了13年前轟動外界的131槍擊案。萬海躲過一劫,但財務楊正被打死了,也就是楊婧的父親,楊婧成為警察的直接動機就是追查父親被害真相,在黑惡勢力保護傘控制的公安系統內工作。
131搶劫案之后,王大有并沒受到懲罰,而是讓孫一虎頂罪,孫一虎當年就被槍斃了。而王大有改頭換面,獲得了假身份熊磊,從此以熊磊的身份繼續為非作歹。
131案草草結案,孫飛出面讓萬海和禹天成和解,萬海不愿和解,相信東平還有王法,想要繼續深查,究竟背后誰要弄他。
眼看事態無法平息,只有背后大佬江旭東親自出面,逼迫禹天成把大成礦業轉讓給萬海,并讓禹天成離開了東平。
演了快30集,終于明白萬海在東平沒有保護傘,和弟弟萬宏白手起家為何能做大做強成為東平的集團老大了。萬海沒有行賄,他免費拿到礦山,還獲得了東平開發區管委會擔保貸款3億,原來都是江旭東做得一個局。
江旭東深知開礦難度,礦山地質條件復雜,前期投入和風險也大,收益會低。萬海是個實干家,不去搞行賄拉人脈這一套,所以隱形大佬江旭東便授意開發區把礦山承包給萬海,把萬海養肥后再殺。看似出面的都是蘭景茗和柳韻等人,實際背后都是江旭東操控。
之后又把萬川礦業旁邊的礦業批給禹天成,讓大成礦業和萬川礦業競爭,就是讓禹天成下黑手,等雙方兩敗俱傷,再把黑惡勢力一網打盡,讓喬振興成了被頂替的保護傘,萬海入獄,而萬海辛苦建好的礦山,最后好處讓兒子江遠占了。
這樣看來,禹天成也是工具人了。禹天成發現愛你大成礦業里有新能源需要的銅鎳,所以后來不惜一切代價要搬到萬海,拿回大成礦業,才會出現萬海案。
禹天成遠比萬海要老奸巨猾,所以一直也留了一手,要想方設法把江遠拉下水,控制江旭東,以免自己也成了替罪羊。兩個幕后大佬各懷鬼胎,遲早露出馬腳,這也是洪亮、鄭雅萍等人最后搜到證據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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