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場慘劇被推上熱搜,云南一個小孩在街道上玩耍時,被一輛貨車從身體上碾壓過去。
孩子瘦小的身軀哪里承受得住貨車的重量,孩子家屬瞬間崩潰揪著司機不放。
但奇怪的是即使是孩子最后不治身亡,卻還是有很多人替司機鳴冤。
而有律師在專業的角度分析后得出結論,本次事件司機的責任不大。
那這位律師為何會得出這種結論呢?司機究竟要承擔什么責任?
這件事發生在7月2日晚上九點左右,云南大理市某個市場附近,普通的夜晚被這一場悲劇徹底打破。
一個年僅3歲的男童,正獨自在路口門頭廣告投影燈形成的光影下玩耍。
孩子的世界總是充滿好奇,也許那五彩斑斕的光影,在他眼中就是一個樂園。
而就在玩耍過程中,男童突然躺倒在地,燈光打在他小小的身軀上,和地面上的投影相融合。
萬萬沒想到就在孩子沉浸在自己世界時,一輛派件貨車打著左轉燈緩緩駛來。
貨車司機甘先生,當晚正忙著派送快遞,想趁著夜色把當天剩余的貨物盡快送完。
他像往常一樣,在行駛到路口時剎車減速緩慢前行,畢竟夜晚行車,謹慎總是沒錯的。
但他卻不知道,危險已經在慢慢靠近了。
盡管甘先生已經十分小心,但由于幼童處于車輛右前方的視線盲區,再加上夜晚的光線本就昏暗,貨車的右后輪還是無情地從幼童身上碾壓了過去。
那一刻,貨車也只是輕微地晃了一下,甘先生起初以為是壓到了石頭,但職業的敏感讓他還是選擇下車查看。
當看到躺在地上的幼童時,甘先生瞬間崩潰,一邊大喊“快打120,誰家小孩”,一邊迅速掏出手機報警。
路口的監控畫面完整記錄下了令人痛心的一幕,事發時幼童在燈影的籠罩下像被隱藏了一般,周圍還沒有大人陪伴,在夜間環境下,很難被駕駛員及時發現。
甘先生事后回憶,自己對那段路比較熟悉,知道路面沒有坑洼,當時感覺車子后輪猛地抖動,才意識到可能出事了。
他第一時間回車上拿手機報警叫救護車,然而一切都已經太晚了。
事故發生后,這段監控視頻迅速在網絡上傳播開來,引發了廣泛關注和激烈討論。
在視頻中有一個細節,引起了眾多網友的注意。
在貨車駛來的對向,有一名女子騎著兩輪電動車正準備經過,當她看到貨車后,立即停車避讓。
而此時,幼童就位于她的正前方,但她并未上前阻止貨車或鳴笛提醒。
這一行為,讓部分網友感到憤怒不已,他們紛紛在網絡上指責該女子“冷漠”“見死不救”,對其進行惡意網暴。
在這些網友看來,女子只要上前簡單提醒一下,或許就能挽救一個小生命。
但仔細分析當時的情況,事發時正值夜間,光線條件較差。
雖然監控能清晰記錄畫面,但身處現場的女子,很可能因為光線和貨車的遮擋,根本沒有注意到地面上躺著的幼童。
她停車避讓貨車,也許只是出于正常的交通規則意識,而并非故意對幼童的危險視而不見。
而大家最關心的責任劃分問題,貨車司機的老板連線交通事故律師余逸飛后,給出了客觀的結論。
通過幾句簡單的詢問,律師了解到了幾個關鍵要素,事發地沒有斑馬線,沒有貨車限行,貨車沒有超載、超速。
而且最關鍵的是貨車和司機都有保險,所以律師得出結論,司機的責任不大,有責任的是商家。
律師給出原因是商家將光打在路上,是會導致人和光融在一起,這才是事故的主要誘因。
而在討論云南這起悲劇時,突然讓人想到河北“騎行男孩被輾軋身亡案”的處理結果,或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極具參考價值的類似案例。
在2024年8月11日,在河北容城縣賈光鄉南后臺村附近的南拒馬河右堤路段,一名11歲男孩跟隨父親以及自行車隊在公路上騎行。
在騎行過程中,男孩突然摔倒到對向車道,此時姜某駕駛的車輛躲避不及,最終車輛碾壓到摔倒的男孩,男孩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事故發生后,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大家紛紛討論事故責任的歸屬。
經過警方一系列調查,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在案件審查過程中,多方面因素被納入考量。
從道路情況來看,事發路段屬于未通行路段,雖然此前有圍擋封閉,但后來圍擋被拆除。
不過當時路口仍堆放著一些石墩,機動車正常情況下無法直接駛入,可實際還是有車輛從側面堤坡爬上去行駛。
從騎行隊伍方面看,騎行隊伍存在違規在機動車道行駛的情況,并且有網友曾提醒過男孩父親,孩子年齡小不適合此類騎行活動,卻遭到了父親的回懟。
最終在2025年4月12日,容城縣人民檢察院就涉事司機姜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舉行了不公開聽證會,并于4月20日對姜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涉事司機姜某的小舅子孫先生表示,不起訴的決定拯救了他們整個家庭,姜某夫妻得知消息后激動得哭了,他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在這起案件中,司機雖然存在一定操作瑕疵,但并沒有違反交通法規。
而且男孩突然變向摔倒,超出了司機的合理預見范圍。
同時男孩監護人沒有確保其安全騎行,在此次事故中需承擔主要責任。
這一案件表明,在類似交通事故案件中,司法機關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不會僅僅因為發生了嚴重后果,就盲目判定司機有罪。
只要司機能證明自己履行了必要的觀察義務,且事故主要是由受害者自身過錯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就有可能免除刑事責任。
所以結合本次云南孩童的這個案件,現在的證據都表示司機是冤枉的,所以最后被發放《不起訴決定書》還是有很大可能的。
一起貨車碾壓幼童的悲劇,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對于結果必定會有一個公正的處理。
司機雖有盲區,但法律不會完全免責,而家長的監護失職,才是問題的關鍵。
類似案件的司法實踐表明,法律會綜合考量各方過錯,而非簡單偏袒某一方。
真正的警示在于,家長必須履行監護職責,社會也需加強兒童安全宣傳教育,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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