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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消費者購不達標電纜維權遭公司負責人施暴,記者攝像機被砸警方介入
7月15日上午,因在采訪中質疑電纜質量未達標,湖南長沙4家媒體記者遭到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負責人謝某陪強行拉扯推搡、搶奪打砸設備,造成一名記者輕微受傷,多個攝像機、麥克風等采訪設備損壞。15日下午,親歷此事的瀟湘晨報記者段穎琪告訴新黃河記者,難以理解謝某陪的暴力行為。中國記協發文表態稱,正當輿論監督受法律保護。
15日下午,新黃河記者聯系到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陪。謝某陪稱,網絡傳播信息不實,隨后掛斷電話。15日晚,新黃河記者從瀟湘晨報記者處獲悉,當地公安機關已將此案列為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初查中。
涉事記者回憶:他突然情緒激動,扭頭開始砸攝像機
7月15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段穎琪告訴新黃河記者,當日的新聞線索來自消費者陳先生,其訴稱疑似購買到了質量未達標的問題線纜。據悉,陳先生經營一家農家樂,因想給農家樂增加燈光效果,購買了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生產的電纜。不料電工安裝時,告訴其這批線纜過細,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他怕如果拿著手頭現有的電纜去檢測以后,公司不認說調包了他們的產品。”段穎琪介紹,擔心可能后續游客游玩中出現起火等意外狀況,陳先生又購買了該公司生產的兩個規格的電纜,要求該公司直接寄往陜西協成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
“但公司的人和他說(檢測報告出具的)是一個國家的推薦標準,他們是按企業標準生產的。”段穎琪說,該檢測公司出具的兩份檢測報告均顯示,公司的線纜不合格,面對陳先生的質問,公司仍不承認線纜有質量問題。
“陳先生又要了他們企業的生產標準,結果發現檢測的結果,比對企業標準,還是不合格。”接到陳先生報料后,15日上午,段穎琪和湖南愛晚(公共)頻道、湖南都市頻道和長沙政法頻道,4家媒體記者一行前往該公司采訪。
“他一開始還是比較正常的,在接受采訪時說他們的產品是合格的,說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走法律程序……我們也說希望他能看一下幾份報告。”段穎琪回憶,上午11時30分鐘左右,在采訪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陪時,其只是略微不悅。但一聽到記者提到檢測報告,謝某陪立刻離開,記者們繼續對陳先生進行采訪。謝某陪突然折返,不允許記者們拍攝,并堅稱公司產品沒有問題。
“他突然情緒激動,扭頭開始砸攝像機。”段穎琪稱,當時并無記者說任何刺激的話,非常突然,謝某陪就將一名記者手持的麥克風一把拍到地上,麥克風被摔壞,夾在上面的錄音筆屏幕也隨之碎裂。緊接著,謝某陪又搶過另一名記者的攝像機,狠砸在地上,攝像機頓時四分五裂。
段穎琪回憶,謝某陪看到她正在用手機拍攝,準備繼續搶奪手機,但被其躲開。段穎琪稱,之后,謝某陪沖上前搶奪一名湖南愛晚頻道男記者的手機未遂,其間伴有一些拉扯動作,該記者的眼鏡被打飛,衣物被扯壞,臉頰被飛出去的眼鏡輕微劃傷,“眼鏡被打碎了,鏡片都沒了,眼鏡腿也斷了,還撞到了他的牙齦,牙齦也有點受傷。”
涉事公司負責人:網傳信息不實
謝某陪一通暴力打砸后,記者們立即報警,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含浦派出民警趕到現場。記者們做完筆錄,已經是下午3時許。考慮到傷勢輕微,湖南愛晚頻道的男記者并未提出驗傷。
“很多被投訴方在面對媒體采訪時,可能會感到不適,會有發脾氣的情況,這些我們都能理解,也不會和他們起沖突,但這種除了發脾氣,直接上來動手砸東西,確實有點……”段穎琪表示,她對此事的發生感到意外,其同行記者仍在派出所處理此事。
下午3時許,湖南都市頻道工作人員回應新黃河記者稱,該頻道的涉事記者未受傷,確有一臺攝像機被砸壞,目前記者尚未從派出所返回。
天眼查顯示,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湖南省長沙市,是一家以從事金屬制品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140萬元人民幣。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均為謝某陪。新黃河記者通過天眼查上公開電話,聯系到豐旭線纜公司法人代表謝某陪。記者表明來意后,謝某陪稱網絡傳播信息不實,隨后掛斷電話。
“采訪是記者的權利,正當輿論監督受法律保護。”15日下午,中國記協發文稱,記協高度關注此事,警方已介入。
15日晚,新黃河記者從瀟湘晨報記者處獲悉,當地公安機關已將此案列為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初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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