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寧德市民政局等五部門共同發布
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
其中
福鼎市城鄉低保標準調整為
每人每月866元
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相應提高
各縣(市、區)民政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改局、財政局、統計局、調查隊,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經發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福建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閩民規〔2025〕3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提高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保障標準
全市低保標準區間按照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1%—41%比例確定。蕉城區、福安市、福鼎市的城鄉低保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866元,人均月補助水平原則上不低于520元(東僑開發區參照蕉城區標準執行)。古田縣、屏南縣、周寧縣、壽寧縣、柘榮縣、霞浦縣的城鄉低保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799元,人均月補助水平原則上不低于479元。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相應提高(詳見附件)。
二、其他事項
(一)調整后的城鄉低保標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從2025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本次提標所需資金,除省級補助外,不足部分由各縣(市、區)財政負擔。
附件:寧德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寧德市民政局
寧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寧德調查隊
2025年6月25日
寧德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福鼎市融媒體中心
來源:寧德市民政局
編輯:吳倩雯
審核:汪晶晶
監制:張新輝
總監制:王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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