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與事故雙方的職業身份一毛錢關系也沒有,但是當事故一方的家屬了解到對方是公職人員,事情頓時變得不一樣了。
7月9日,西安交警公開通報了“我市民警違法停車引發交通事故”一事。經查,3月31日4時49分,羅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與姬某(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干部,非民警)停放于路邊的小型普通客車左后部發生碰撞,致羅某某受傷,后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交管雁塔大隊于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羅某某駕駛機動車夜間行駛時,觀察不周、未確保安全,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姬某在道路上違法停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羅某某家屬接到認定書后提出異議,并于6月9日提交復核申請。6月30日支隊經復核,認為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
按邏輯按規定,對事故認定不服那就申請復核就好了,而且人家上級機關也通過了復核,你說還把這件捅到媒體干嘛呢?無非是借助輿論的力量施壓唄?又或者借機多要點賠償唄。
本質上是對交警部門的不信任,同時對體制內所謂“官官相護”的擔憂。
但這種擔憂是多余的。從案情看,就是純純一交通事故,違停的小轎車車主被認定承擔責任也頂多是個賠償責任。
而且賠償又不用他本人自掏腰包,保險公司負責。人家犯不上為不需要自己承擔什么的事托人找關系吧?那反而有違紀違法的風險。
所以,這種情況下,還有什么好擔心的?
這年頭,這輿論形勢,真的,對公職人員特別不友好。出門在外,那公職人員可以說,都是“夾著尾巴”低調行事,不敢大聲說話,也不敢大聲喘氣。生怕一個不小心引起輿論事件,然后自己吃不了兜著走。
畢竟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公職人員清規戒律在身。而世道變了,世風日下。人與人之間沒了基本都信任,公職人員與廣大群眾之間也砌起了一堵高墻。
很多人對公職人員懷著極大的惡意去揣度,并拿著道德的枷鎖或鐐銬虎視眈眈,準備隨時逮住一個露出馬腳的不小心的公職人員給戴上,上演一出痛打“落水狗”的“好戲碼”。
你看公安,那不是要求必須穿制服就基本上不穿,因為一穿,雖然威風有了,但責任和道德的綁架也隨之而來。比如下班時間,穿著警服,碰到有人跳河自殺,救還是不救?
不救吧,人家罵你白披著一身皮,罵國家花錢養你們是干嘛的;救吧,一個是已經下班,另一個是有風險,有可能自己也不會游泳,也有可能因此丟掉性命。怎么著都為難,所以索性能不穿就不穿,威風是虛的,不給自己找麻煩添負擔才是真的。
說到底,人民群眾與公職人員之間的矛盾,是前者中的某些人對后者有著超出合理范圍的不公平的過高要求,而后者不能滿足這種要求的矛盾。是前者中的某些人不能以一種平等友好的目光去看待后者,反而往往抱著一種敵視的目光去苛求。
2022年,新疆牧民大叔阿布都加帕爾·猛德自豪亮出黨員徽章的視頻在全網爆紅。那場景令人動容,那是一種理想主義色彩的浪漫。
其實,對公職人員來說,哪個不想要這樣的浪漫?哪個不想著穿起威風的制服?哪個不愿意坦蕩地說出職業身份?哪個不希望展現職業身份帶來的榮譽感和自豪感?但是社會不給機會不給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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