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大結局了,盡管很多觀眾認為大結局爛尾了,但其中有些劇情還是值得細細品味和解讀的。
洪亮實際上就是江旭東家的上門女婿,在江家的地位比保姆強不了多少。江敏和洪亮結婚后,甚至沒有回洪家村去看望過公婆。
江遠也是為了洪家村的地皮,為了讓洪亮父母給村民做工作,這才破天荒去了洪亮家一趟。
江遠雖然嘴上叫洪亮姐夫,但心里卻看不起洪亮。
至于江旭東,他就是把洪亮當做一個下級和工具人罷了。女婿叫老丈人旭東同志,也真是離了大譜。
江敏雖然愛洪亮,但對洪亮管得很嚴,洪亮整天一口一個領導叫著。
江敏知道江遠和江旭東違法犯罪的事情后,在洪亮回“家”一起吃飯時,終于關心起自己的公婆來了,江旭東甚至還要為他們安排體檢。
以前從來不關心,現在突然關心,不就是因為洪亮是專案組副組長嗎?
謝鴻飛墜崖,洪亮被撤了專案組副組長,洪亮在回“家”路上終于想明白了江旭東就是最大保護傘后,他要江遠跟著他到專案組自首。
對于洪亮的要求,江敏作為江家大小姐,她只是哀求,并沒有用離婚來要挾。
倒是江旭東,他威脅洪亮說,要是跨出了這個家門,你就再也回不來了。
洪亮沒有屈服,他還是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最終,江遠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且還被限制減刑。
江旭東呢,則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洪亮和江敏在省城有沒有房子不知道,反正他們一直住在江旭東的房子里。
江旭東被抓被判后,房子是公家的,肯定不能住了。于是,洪亮把豆豆送到了洪家村,江敏也請了假,一起去了洪家村。
江敏能去洪家村,說明她和洪亮沒有離婚。
《以法之名》播出后,尤其大家知道江旭東是保護傘,江遠是黑惡勢力后,不少觀眾就認為,江敏和洪亮肯定會離婚的。
可是,江敏為什么不離婚呢?
從理智上說,洪亮沒有錯,錯的是江遠和江旭東。如果洪亮不舉報的話,他自己也得進去。到時候,江敏基本上算是孤家寡人了。
專案組已經基本掌控了局面,就算洪亮不舉報,江遠江旭東也跑不了。所以,對江敏來說,最優解就是洪亮去舉報。
雖然感情上很難接受,但能保住洪亮,自己有丈夫,孩子有爸爸,總比什么都沒有了好。
江敏是江遠酒后飆車撞死人的知情人,就是因為江敏和江旭東的包庇,并且還有陳勝龍去頂罪,江遠才在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對于這些,江敏已經意識到了。
就是基于自己認識到了之前包庇弟弟的錯誤,基于自己還有理性,所以江敏才沒有選擇離婚。
江敏雖然人長得漂亮,但因為沒有了江旭東的地位,她再也不是眾人仰視的大小姐了。
離了婚,她到哪里去找洪亮這樣好的人。
洪亮雖然因為違反辦案紀律導致謝鴻飛墜崖,但他在指導組和專案組,都是立了大功的。沒有洪亮,指導組和專案組都不會那么快就取得突破。
同時,洪亮對江遠和江旭東的大義滅親,更是給他帶來了更大的前途。
《以法之名》大結局后,洪亮就算不空降到某個地級市擔任檢察長或副檢察長,十一部孫向群退休后,主任的位置肯定是洪亮的。
沒了父親做靠山,但還有丈夫在。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江敏對洪亮沒有了感情,她也不會離婚的,除非她是一個沖動的無腦傻子。
同時,江敏不和洪亮離婚,也更能彰顯她的人品和境界,對她以后的工作,也是有好處的。
以上這些,就是江敏沒和洪亮離婚的原因。
李人駿為了柳韻,不惜威脅王彧自首,卻導致了王彧被熊磊槍殺。柳韻去專案組坦白自首前,先給李人駿做了雞蛋面,又在冰箱里裝滿了李人駿喜歡吃的東西。
他們倆,雖然中間在工作上都出了一些問題,但夫妻之間,也的確是真愛。
至于喬振興和周梅,他們倆就更不用說了。周梅對喬振興的感情,不但深而且更真。
《以法之名》這部劇,雖然有不少瑕疵,但感情線方面的劇情,還是不錯的,拍得比較真實接地氣。
江旭東雖然是全劇最大的保護傘,但他和謝鴻飛、孫飛、姜紅軍不一樣,他本質上并不是不擇手段撈錢的貪官。
江旭東被動充當保護傘是因為江遠被禹天成綁定了,他是為了兒子,不是為了錢財。
同時,江旭東背后做的這些事情,洪亮直到最后才知道,也就是因為這樣,洪亮才娶了江敏。
要是江旭東一開始就是一副貪官相并有貪腐行為的話,以洪亮的為人,估計他是不敢娶江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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