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突然拘留兩名中國人,指控竊取重大軍事機密,可信度多高?烏克蘭再曝重大新聞,在烏兩名中國公民涉及竊取導彈技術,目前烏克蘭已將這兩名中國公民拘留并提出了嚴厲指控。烏克蘭用的理由是被竊取的導彈技術已被列為重大軍事機密,竊取重大軍事機密在烏是重罪。更何況烏克蘭正處于同俄羅斯的交戰狀態之下,這樣的行為要罪加一等,然而,非常明顯的一點是我國的導彈技術已經實質性超越了烏克蘭,竊取導彈技術的動機不能成立。
據媒體報道,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本月10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就“兩中國公民試圖走私導彈技術出境遭烏克蘭拘留”作出了回應。
毛寧稱:“相關情況還在核實當中,如果涉及中國公民,我們會依法維護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
從表態中不難發現,我國對于此事的立場態度很明顯并非完全秉持高度確信,而是有待觀察。
當然了,首當其沖的是我國會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能任由烏克蘭一方扣帽子潑臟水。
這樣一來,烏克蘭突然拘留兩名國人的問題就由衷轉變成為一場可信度到底有多高的大討論。
或者這樣來說,這一事件是不是鬧烏龍?怎么會出現下克上的場景呢?而且烏克蘭現在的武器裝備絕大多數都來源于西方國家,烏克蘭自身的導彈還能剩下多少?
先下個結論,烏克蘭指控兩位國人竊取導彈技術的可信度實際并不高,一方面是在烏的國人數量愈發稀少,這實際有利于烏克蘭點對點跟蹤調查。
如果真的有這種可能性存在,怎么會在當下突然曝出?要知道,烏克蘭現在仍然處于戰時狀態,對于這種重大軍事機密肯定維持著高度敏感的態勢;
另一方面則是事實勝于雄辯,我國的導彈技術已經在自研道路上漸行漸遠,可能一開始走上國產化道路的時候還能和蘇系扯上點關系。
但當下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倒退回去的,更何況中東地區的盟友國家已經用身體力行的方式驗證了我國導彈技術的先進性。
巴基斯坦是直接驗證,用殲-10C上的PL15導彈正面擊敗法制“陣風”戰機;伊朗和胡塞武裝則是間接驗證,胡塞武裝使用的伊朗仿制我國的C-801導彈在四天內連續擊沉兩艘貨輪。
雖然烏克蘭軍工企業在前蘇聯時期扮演著極其重要的地位,使得烏克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同加盟國俄羅斯分庭抗禮,但今時不同往日,我國已經經過了三十多年的發展。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三十多年前,那還有一定可信度,因為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雖然烏克蘭沒有得到太多前蘇聯的遺產,可相關技術卻仍然非常先進,是值得我國借鑒的。
另一有力例證是俄制導彈防御系統和我國的導彈在印巴沖突中也得到了相互印證,結果是印度在導彈戰之上相較于巴基斯坦而言,已然實質性落入下風位置。
這固然同印度維持散裝化和巴基斯坦選擇了一體化高度相關,卻也從側面反映出我國的導彈技術已然實質性位居前列,在某些領域方面甚至于超過了俄羅斯。
既然我國的導彈技術都可以做到此種程度,而中俄關系的親密態勢又比以往更為尤甚,因而,“偷學”烏克蘭不僅沒有必要,而且也找不到任何相匹配的說法理由。
言而總之,烏克蘭逮捕所謂“中國間諜”的說法很可能是一場早有預謀的操弄式政治作秀。
畢竟烏克蘭現在是美西方陣營的代理人,能不能同俄羅斯維持戰爭態勢主要取決于美西方陣營提不提供龐大的軍事援助。
而歐盟最近多次在俄烏沖突問題上下場施壓我國,要求我國“停止”對俄羅斯的援助,中歐關系一度就此再度惡化。
與此同時,美國也因為“錄音門2.0事件”而加入到軍事援助烏克蘭的行列當中,特朗普已經在考慮對俄羅斯實施新制裁。
既然美西方陣營在制裁遏制俄羅斯之上邁出了更進一步的選擇,那么敲打敲打我國也就成為了“應有之義”。
畢竟在美西方陣營看來,我國和此前沒有公開承認出兵俄羅斯的朝鮮一樣,都在暗中提供支持,因此,讓烏克蘭對我國發難就成為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這樣做既不會得罪我國太狠,又可以讓烏克蘭背鍋,最重要的一點還是烏克蘭可以隨時當成棄子,如果情況真是這樣,那我國就要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參考資料:
兩中國公民試圖走私導彈技術出境遭烏克蘭拘留?外交部回應|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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